基督徒生活
怎樣是以神爲樂?
2019-10-29
—— John Piper

以神爲樂的意思是因爲那一位而喜樂,不是因爲某件東西、某個想法、某種行爲模式,或者某個未知的力量。神所造的萬物最終的喜樂在至高的那位神當中。

這是耶穌死的原因。使徒彼得說:「因基督也曾一次爲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爲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彼得前書3:18)祂死爲要把我們引到神面前,到那一位跟前。永生之所以如此的吸引我們,不是只在於獲得永遠,而是能認識並且與那位使我們無限滿足的同在。祂也是那位在肉體中爲我們死,所以讓我們能認識並且享有祂的人。

以那一位爲樂

但是,我們要如何認識哪一位呢?從祂的行爲、話語透露出的思想,這些都在告訴我們他是什麼樣子。

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約翰一書4:9)從祂的行爲,我們能認識祂的愛。從祂創造萬物的動作,我們更認識祂的大能(羅馬書1:18-20)。從祂在歷史中有目的的供給,我們看見祂的智慧(羅馬書11:33-36)。罪在耶穌的死中得到了懲罰,我們因此看見祂的正義和公義(羅馬書3:24-26)。祂的信實在祂守住自己的應許中彰顯(哥林多後書1:20)。因爲耶穌基督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翰福音14:9),所以我們知道祂的悲憫和耐心。

因此,當你思想神完美之工的同時,讓聖經啓發你以祂爲樂:

  • 在主裡常常喜樂。(腓立比書4:4)
  • 以耶和華爲樂。(詩篇37:4)
  • 靠耶和華歡喜快樂。(詩篇32:11)
  • 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詩篇16:11)
  • 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份。(詩篇16:5)
  • 神啊,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我的心渴想神,就是永生神,我幾時得朝見神呢?(詩篇42:1-2)
  • 我向你舉手,我的心渴想你,如干旱之地盼雨一樣。(詩篇143:6)
  •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爲樂。(羅馬書5:11)

享用祂的恩賜

對於我們來說,經驗還有事物也是一樣的。神將它們賜給我們,爲的是能使我們看見祂的性格、本質以及無限的價值。

我們知道祂友誼的甜蜜,因爲我們已嚐到蜂蜜。我們知道祂恆久的豐盛,因爲我們吃了豐富的天糧。我們知道與祂相交的美好,因爲當我們口渴時喝了生命的泉水。因爲有性的渴望,我們了解人跟人之間更親密和強烈感受的愉悅。因爲記得母親令人安全的擁抱,我們知道祂的關愛。我們也能懂祂的價值,因爲我們都渴望過黃金。甚至是我們的罪性都見證祂的無價。

能夠品嚐以神爲樂之經歷的其中一個特徵,便是因爲能有與人相處的喜樂,而非因爲他們能給的利益。所以,當你有閒暇時間的時候,想想你認識的人:誰最仁慈、仁愛、有智慧、有耐心、聰明、堅強、溫柔、快樂、和平、樂觀、溫和、勇敢、善於言辭、有幽默感,以及最慷慨?想想你與他們相處時是如何享受著那份關係。

然後,將那些所有美好的特質加到一位身上,再把它們增加到完美,以及它們是如何美麗的被使用及表達出來。再將你因爲那些人美好的特質而感受到的喜樂想像到完美境界——這就是盡我們有限的想像力所能想到的完全以神爲樂的樣子。然後,祈求聖靈能幫助你使這奇蹟發生。

喜樂是我們的責任

最首要的也是最大的誡命就是要愛神。愛神的本質就是要以神爲樂——因爲祂而喜樂,把祂視爲最讓自己滿足的寶藏、黃金。

愛神首先不是爲祂做工。耶穌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14:15)祂不是說:「愛我就是遵守我的命令。」而是:「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最先是愛。接下來是遵守命令。做工就是果子。愛是根。這也是爲什麼耶穌將心放在首位:「你要盡心⋯⋯愛主你的神。」我們的心不是爲了表現而有的,而是有喜愛的優先順序。它不是要爲神做工,而是要以神爲樂。因此,最大和最首要的命令就是:你要以耶和華爲樂!

我們的首要任務以及最崇高的責任就是以神爲樂。第二大的命令——愛鄰舍——源自於第一條命令(哥林多後書8:1-2)。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神的本質就是以神爲樂,而愛鄰如己的泉源也來自於此。

神很直接的告訴我們,我們存在是爲了榮耀祂的美麗和價值。「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爲榮耀神而行。」(哥林多前書10:31)但是,要能夠全心榮耀祂,你就必須以祂爲樂,沒有其他。喜樂不是可選擇的。快樂不是周邊產品。滿足不是附贈的。它們是所有從高舉基督的心來愛鄰舍的愛,也是從高舉基督的心來對上帝的敬拜。

以神爲樂是我們首要以及最棒的責任。


譯:Alice Wang;校:JFX。原文刊載於渴慕神(DesiringGod.org)英文網站: What Is It Like to Enjoy God?

John Piper(約翰·派博)是「渴慕神」網站(DesiringGod.org)的創始人及導師,伯利恆學院和神學院(Bethlehem College & Seminary)校長。他在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里斯市的伯利恆浸信會(Bethlehem Baptist Church)擔任牧師三十三年,著有五十多部書籍,包括《渴慕神 : 論禁食禱告》、《十點十分的盛宴》、《思想的境界:讓頭腦被靈性的激情點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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