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保羅教導我們:「男人是女人的頭」(林前 11:3;另見 弗 5:3)。這句話現代人聽了,覺得既刺耳又不合時宜。儘管聽起來不太中聽,還是有很多人堅持把男人作頭(male headship)當作真正和正統信仰的標誌,對有些人來說,這甚至是檢驗人是否真正尊重聖經權威的試金石。我當然相信基督徒應當肯定男人作頭的聖經教導(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我後面會解釋)。但我也知道,人們很容易用一種錯誤的方式來維護男人作頭,從而偏離了這一教導的本意。在我看來,這一概念在當今語境下極易被解讀爲一種冒犯,而這種誤讀的存在,其實是有跡可循的。
當今時代,幾乎不可能正確理解男人作頭的意思。這不完全是因爲聖經的教導不清楚(其實很清楚!),而是因爲歷史和文化的原因(當然也有人罪性的原因!)。
在西方文化裡,頭是大腦所在的地方,人們把它看作是一切認知、意願、選擇和行動的中心和源頭。在今天這個社會裡,最高的權力位置都被叫作「頭」(比如國家元首、校長、總裁、家長等等),身體的其他部位,論聲望、論能力、論重要性,沒有一個能和頭相比的。在這種情況下,男人作頭就只能理解成支配和優越。
但是,舊約時代希伯來人的想法不一樣,他們覺得心才是一切智力、情感和意志活動的源頭和中心。他們認爲,人的存在和行動的源頭不在頭而在心;即使頭的確在身體裡有一定的突出地位,這種突出也不是優越,而是和其他部位互相配合。由於行動與存在的源頭在於心而不在於頭,所以即便頭相對於身體其他部位而言,確實有一定「顯要性」,這種顯要也被理解爲一種互補,而不是優越。
而且,在希伯來人的比喻裡,「頭指揮身體」這種說法根本說不通,因爲頭不能憑自己的意志行動,意志源於心,頭是爲心的意願服務的。在這裡,頭並不是身體理所當然的發令者,也不具備那種凌駕於身體之上的先天權柄。相反,頭被視爲身體中一個平實、謙卑的組成部分,它是身體的一部分,爲其益處服務。
簡單來說,如果把頭理解成身體裡無可比擬、至高無上、支配一切的部分(西方文化基本上就是這樣),那麼男人作頭就意味著不平等、優越感,以及頭支配身體、男人支配女人。
然而,這種詞彙意思的變化,還不是當代人強調男性的職分領導權時的唯一問題。
十八、十九世紀的工業革命,帶來了一場性別革命。在此之前,家庭才是經濟生產的中心,男女分工合作、互相配合。比如在某些地方,男人下地幹活,女人照看牲口;另一些地方則正好相反。但不管怎麼分工,夫妻都是一起爲家庭的生產勞作出力。男女幾乎不會在同一場合做同樣的事。相反,勞動到處都按性別分工,而這種分工也影響了生活的方方面面:教育、敬拜、家務、公共事務,都打上了性別的烙印。
然而,隨著工業化的推進,一種新型人類出現了。人不再被定義爲創造者(homo artifex),而是變成了脫離家庭、單純追求生產效益的「經濟人」(homo economicus)。緊接著,家庭空間的地位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貶低,並被固化爲女性的領地;而經濟領域則成了男人的專屬特權。在這種失衡的性別格局中,作爲「頭」的男性擁有了前所未有的權力和威望,因爲他們壟斷了社會和經濟價值的獲取渠道,而這些渠道早已從家庭內部轉移到了外部世界。
總結一下:(1)頭被理解成身體裡最有價值的部位,是生命、智力、情感、意志的中心;(2)頭又被等同於經濟產出和社會地位。這樣一來,「作頭」這個概念就很容易被人利用,助長性別失衡,服務於不平等關係。
但事情並不一直是這樣的。「頭」這個說法,並非從一開始就表示統治權或社會地位上的優越。在舊約的希伯來語境裡,頭是代表身體的那一部分。
查閱各大權威詞典就會發現,大多數聖經學者都認爲舊約中的「頭」(rosh)與「首領」或「領袖」是同義詞。但我認爲,雖然rosh在舊約中確實帶有這些含義,它的根本意思卻是「代表」而非「領導」或「爲首」。把「頭」放回希伯來人的器官象徵體系中,這一點就更加清楚了。
在希伯來人的觀念裡,情感、思想、存在和行動,都與身體器官密切相連。人體的各個部位,不單是內在精神生活的載體,更與人的情感和行爲緊密聯繫在一起。在這種生動的身體觀中,內臟通常被視爲情感的所在:憐憫源於肚腹,喜樂來自肝,不安則出自腎。手與能力、技巧相關(創 16:6-12);臉與相遇、同在相關(創 32:21;出 33:14-15);甚至不同的器官還帶有道德維度:例如,眼睛可能是傲慢、貪婪或仁慈的(箴 21:4,22:9);而一個人若能轉眼不看邪惡,他的「肚臍」和「百骨」便能得醫治(箴 3:7-8)。脂肪被視爲阻礙神誡命的頑疾(詩 17:10, 119:70);耶和華則會察驗人的肺腑(腎臟),看其是惡是善(詩 7:10,6:2)。從這個視角來看,男性性器官的包皮與具有罪性的肉體相聯繫,進而需要被割除,也就不足爲奇了。
如果喜樂在肝,憐憫在肚腹,善惡在腎,而思想、情感、行動都由心發出,那麼,在這個鮮活的希伯來身體觀中,頭又扮演什麼角色呢?答案是:頭主要作爲整體的提喻(Synecdoche),即身體的代表部分。
作爲身體中最突出(「最上」)的部位,頭代表著、或者說「總括著」身體的其他部分(見出 30:12;民 1:2、49;詩 139:17)。因此,在數點人口時,人是「按著頭」數的(民 1:2),「頭」在這裡指的就是整個人;每個「父家」都由一個「頭」來代表(民 1:4)。從這個意義上說,整個家族的「身體」都在這個「頭」裡面、隨著這個「頭」一同臨在。這也解釋了爲什麼摩西可以說「以色列眾人」都近前來聽神的話,而實際上近前來的只是各支派的「頭」(申 5:1、23)。頭,就是代表身體去看見、去聽見、去近前的那一位。按照這樣的理解,頭所擁有的任何權柄,都與它所代表的身體的利益緊密相連。在這裡,頭不是因爲「作首領」而代表家族,而是因爲「作代表」而承擔起一定的領導功能。這些功能,是從它作爲身體之頭的身份而來的。
總而言之,男人作頭這個現代概念,在西方已經演變成一個主要表示統治或領導的詞彙。這與舊約(以及繼承舊約傳統的新約)中頭的原意,相去甚遠。頭作爲身體隱喻,原本包含著合一、責任、彼此配合、代表等含義。但在西方傳統中,這些含義大多被男人作頭即統治的觀念所遮蔽,甚至完全掩蓋。而這種念,是用現代世俗的框架來定義的,強調的是至上性和權威。簡而言之,「頭」最初被理解爲身體的代表部分,後來演變爲「領導權」,意指對一個獨立實體進行領導和統治。這樣一來,對男人作頭的肯定,容易無意中強化男性主導的意識形態框架,從而在不知不覺中偏離了本意。
在下一篇文章中,我將根據聖經的教導,並透過在基督裡的更新,正面闡述男性的職分領導權在聖經中應有的含義。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加拿大福音聯盟英文網站:What We』ve Gotten Wrong About Headsh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