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神学
復活
2025-02-15
—— Jeff Brannon

定義

聖經裡的復活盼望,是從創造開始,貫穿整個救贖歷史,最終在耶穌再來時,完成最後的復活。

概述

復活的盼望是基督教神學和上帝救贖計劃中的核心內容,但它往往被人忽視、忽略,或誤解。一方面,神學界更多關注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對耶穌從死裡復活這一事件的關注反而不夠。另一方面,許多人常常把永生理解爲一種在天堂中無形無體的存在狀態。但聖經中的復活盼望其實是這樣的:神要使祂的子民從死裡復活,在新創造中獲得榮耀的、有形體的永生。

復活教義的根基在《創世記》第 1-2 章的創造記載中。神創造了人,並賜給他們永生的機會。當人背棄神後,死亡作爲罪的結果隨之而來。然而,即使在這最黑暗的時刻,神仍在《創世記》3:15 首次宣告福音,應許祂的子民必然得勝。復活的盼望在救贖歷史中逐漸展開:摩西五經和歷史書中暗示了復活的生命,《詩篇》中應許了復活,先知書中預言了復活。到了新約,復活的盼望隨著耶穌第一次降臨並從死裡復活開始實現,在教會時代信徒經歷屬靈的復活,最後將在耶穌再來時,所有基督徒都要經歷榮耀的身體復活。


作者約翰·斯托特(John Stott)曾將基督教稱爲「拯救的宗教」[1]。也許沒有什麼教義比復活的教義更能體現基督教是「拯救的宗教」這一特點了。正如保羅所強調的:「因爲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 6:23)[2] 雖然人因罪當受死,但神通過基督賜給人永生的機會。即便如此,復活的盼望在神學界和教會中常常被忽視和忽略。在此,我將「復活」定義爲「神使祂的子民從死裡復活,在新創造中獲得有形體的、榮耀的永生」。[3] 以下兩個例子說明了這一教義未受到應有的重視。

首先,神學界對耶穌之死的關注遠超過對祂復活的關注。因此,許多基督徒能夠闡述耶穌受死的救贖意義,卻難以說明耶穌復活的重要性。但從聖經的見證來看,耶穌復活的重要性是不容低估的。整個基督教信仰的有效性(林前 15:14)和罪人得救(林前 15:17)都取決於耶穌的復活。其次,與永生相關的復活教義常常被忽視或誤解。N.T.賴特(N.T. Wright)指出:「有些人認爲傳統觀念中的天堂看起來無比枯燥——整天坐在雲上彈豎琴——他們要麼不相信這樣的天堂,要麼不願意去那裡。」[4] 與這種貧乏的理解相反,聖經的觀點是:神的子民將在新創造中復活得永生。

儘管復活教義有時被忽視,但它是聖經中一個核心的、必要的救贖主題。耶穌甚至這樣總結祂的使命:「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 10:10b)本文旨在闡述復活的盼望如何在聖經和救贖歷史中展開。爲實現這一目標,我們將首先思考復活的盼望如何在舊約中展開,然後再看它如何在新約中展開。最後,我將就復活的盼望應當如何塑造我們的生活提出一些思考。

舊約中的復活盼望

許多學者指出,舊約中很少有明確的復活論述。如果我們不僅僅關注明確的陳述,就會發現復活的盼望以種子的形式逐漸萌芽,並在神漸漸展開的啓示中自然生長。在我們的探討中,將主要考察《創世記》第 1-3 章中的創造和墮落記載、摩西五經和歷史書中關於復活的暗示、《詩篇》中的復活應許,以及先知書中的復活預言。

創造與墮落

聖經中復活教義的基礎在於創造,神在創造中賜下生命的祝福。不僅如此,神還通過人對祂旨意的完全順服,以及通往生命樹的途徑,賜予了永生的機會(創 1:28,2:15-17)。如果人能夠順服上帝,這種生命將是一種永恆且榮耀的身體生命,使人成爲神的僕人。在賜下祝福的同時,神也提出了一條禁令:「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爲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 2:16b-17)然而,令人遺憾的是,亞當和夏娃違背了神的命令,選擇了背離祂。面對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他們選擇了帶來死亡的果子,而不是帶來生命的果子。這一選擇的後果是災難性的:亞當和夏娃不再和神保持親密的關係,反而逃避躲藏起來,最終被逐出伊甸園,失去了神原本賦予他們管理萬物的權柄,並且因罪而承受死亡的懲罰。

在人類墮落之後,神宣告說:「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爲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爲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 3:15)這段經文常被稱爲福音的第一次宣告。這個救贖的應許帶來了希望,表明神的子民將戰勝蛇。就我們的主題而言,這第一次福音的宣告隱含了一個重要的應許:因罪而來的死亡,終將被復活的生命所戰勝。

摩西五經和歷史記載

除了《創世記》3:15中神的應許,舊約中還閃現著更多復活盼望的光芒。《創世記》第 5 章的家譜中反覆出現「就死了」這樣的敘述,強調死亡作爲罪的結果已經扎根。然而在這種對死亡的強調中,出現了一段意想不到的敘述:「以諾與神同行,神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創 5:24)這段簡短而神祕的記載暗示,或許神與祂子民的關係將延伸到死亡之外。

學者們指出,亞伯拉罕和以撒的故事(創 22)是獻祭贖罪的預表。亞伯拉罕預表甘願獻上兒子的父神,以撒預表甘心獻上自己的聖子耶穌。此外,這個故事也預示了復活的盼望。即使神吩咐亞伯拉罕獻上他的兒子,亞伯拉罕仍堅信獻祭之後他和以撒都會回來(創 22:4),並且神必親自預備羔羊(創 22:7)。《希伯來書》的作者對此評論說:「他以爲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來 11:19;另參見《羅馬書》4:17)

在摩西與耶和華相遇時,神這樣介紹自己:「我是你父親的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出 3:6)這個自我介紹強調的是先祖們與上帝呼召摩西和以色列人之間的連續性。但耶穌親自指出這段話是復活的聖經證據(太 22:23-33)。上帝現在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因爲「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太 22:32)

摩西在歌中頌讚說,惟有耶和華能「使人死,使人活」(申 32:39),哈拿在禱告中宣告:「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往上升。」(撒上 2:6)以利亞和以利沙使人從死裡復活的神蹟,顯明了神能使死亡變爲生命的大能。最後,整個出埃及的過程預表了復活的盼望,因爲神將以色列人從作爲死亡之地的埃及,帶入作爲生命之地的應許之地。[5]

《詩篇》

馬丁·路德將《詩篇》稱爲「一本小聖經」,因爲它概括了聖經的主要主題。[6] 除了其他重要的聖經主題外,復活盼望的種子在《詩篇》中變得更加明顯。詩人們不僅認識到神能夠救人脫離死亡(如《詩篇》40 篇),有時他們也頌讚神能在人死後拯救祂的子民。在《詩篇》16 篇中,大衛相信神最終不會將他撇在墳墓裡,而是要在死後領他帶到祂的面前(詩 16:9-11)。在《詩篇》73 篇中,亞薩很可能預見了死後在上帝面前的生命經歷(詩 73:23-26)。最後,在《詩篇》49:15中,詩人宣告:「只是神必救贖我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因他必收納我。」上帝子民的終極盼望是:神能救贖他們脫離死亡,並帶他們進入祂的同在。

舊約先知書

在先知書中,復活的盼望變得更加清晰。以賽亞展望將來有一天,耶和華要「除滅遮蓋萬民之物」和「遮蔽萬國蒙臉的帕子」(賽 25:7)。這「帕子」是指死亡中罪的咒詛,耶和華應許要「吞滅死亡直到永遠」(賽 25:8)。因爲死亡是罪的結果,救恩就包含了對死亡的「吞滅」,那些信靠耶和華的人要「因祂的救恩歡喜快樂」(賽 25:9)。

先知以賽亞還預言耶和華子民中的死人,就是那些曾住在塵土中的人,「要復活」,「屍首都要興起」(賽 26:19)。人因罪歸於塵土(創 3:19b),但上帝要在救贖中帶來復活的生命。雖然有人將《以賽亞書》26:19 理解爲以色列復興的比喻,但這裡很可能指的是身體復活,因爲新的屬靈生命和身體復活都是復興應許的組成部分。當先知以西結用生動的復活語言將以色列的復興和新的屬靈生命連接在一起時(結 37:11-14),這些復興盼望之間的緊密聯繫就變得很明顯。雖然對這些經文的解釋有爭議,但舊約的發展軌跡表明:新的屬靈生命最終要在身體復活中達到頂峯。

但以理提供了舊約中最明確的證據,他預言:「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但 12:2-3)借用《創世記》3:19 和《以賽亞書》26:19 的用語,復活將從地上的塵土而來。但以理說明義人和不義的人都要復活,有人得「永生」,有人受「永遠的羞辱」(但 12:2)。最後,當但以理寫道義人要「發光,如同天上的光」並「如星,直到永永遠遠」(但 12:3)時,暗示了榮耀的身體復活。

新約中的復活盼望

隨著耶穌的降臨,末世復活的應許、預言和盼望開始展開。耶穌毫不含蓄地宣告,祂就是復活生命的源頭。信祂的人「就有永生」,已經「出死入生了」(約 5:24)。在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之前,耶穌宣告:「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 11:25)耶穌通過兩件事顯明祂是復活生命的源頭::祂有能力使自己的跟隨者從死裡復活,以及祂自己未來的復活。

新約末世論中出人意料的轉折是:彌賽亞並非一次降臨就建立國度,而是分兩次降臨,兩次之間有很長的時間間隔。與此相應,末世的復活分三個階段展開:1)耶穌第一次來臨時的復活;2)教會時代基督徒的屬靈復活;3)耶穌再來時信徒的身體復活。我們關於新約復活的討論將圍繞這個奧祕的漸進性應驗展開。

耶穌由死裡復活

雖然在神學思考中常被忽視,但耶穌的復活對基督教信仰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原因有三:1)耶穌的復活證明了祂的身份和宣告的真實性;2)耶穌的復活確立了祂的王權;3)耶穌的復活開啓了新創造的序幕。

首先,新約的福音書作者和書信作者都將耶穌的復活視爲對祂身份的證明。在五旬節的講道中,彼得宣告耶穌是「神藉著他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他證明出來」(徒 2:22)的人,但以色列人「藉著無法之人的手"(2:23)將他釘死。同樣,保羅在會堂的講道中也強調,耶路撒冷的居民和官長雖然找不到處死耶穌的理由,卻仍定了祂的罪(徒 13:27-29)。在這兩處,彼得和保羅都暗示耶穌是無罪的,他的死刑是不公正的。因此,他們宣告說:「但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徒 2:24,13:30)。這應驗了《以賽亞書》52:13-53:12 的預言,耶穌是那位爲過犯受害的受苦僕人,但因祂無辜公義而得到證實並復活。

其次,耶穌的復活與祂的王權緊密相連。門徒對耶穌是彌賽亞的盼望因祂被釘十字架而破滅(路 24:20-21),但神在祂的復活中明確宣告耶穌是「主」也是「基督」(徒 2:36)。因此,耶穌的復活就是他被立爲「大有能力的神的兒子」(羅 1:4)。祂坐在上帝的右邊,統管一切屬靈權勢和教會(弗 1:20-23)。

第三,耶穌的復活意味著新創造的開始和復活時代的來臨。C.S.路易斯寫道:

新約作者們談到基督從死裡復活時,彷彿這是宇宙歷史上第一次發生這樣的事。他是「初熟的果子」,是「生命的先鋒」。他打開了一扇自人類始祖死亡以來一直緊閉的門。他遇見、對抗並擊敗了死亡之王。因爲他的勝利,一切都變得不同。這是新創造的開始:宇宙歷史翻開了新的篇章。[7]

唯有戰勝死亡的那一位才能「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啓 1:18),並將生命賜給他人(林前 15:21-22)。因此,耶穌的復活是將來更大收穫的「初熟的果子」(林前 15:20-23)。那些與基督聯合的人,在耶穌再來時也要從死裡復活(林前 15:23)。

基督徒的屬靈復活

末世復活的第二個階段是教會時代信徒的屬靈復活。亞當帶來了死亡和定罪,而耶穌作爲第二個亞當,帶來稱義和生命(羅 5:12-21)。耶穌從死裡復活後,成了「叫人活的靈」(林前 15:45),並差遣祂的靈住在祂子民裡面,帶來新的屬靈生命。

在《以弗所書》2:1-10 中,保羅論到在基督裡的新屬靈生命。要理解這段經文,上下文至關重要。在《以弗所書》1:19-20 中,保羅強調使基督從死裡復活的同樣大能也在信徒身上運行。但《以弗所書》1:20 關注的是耶穌肉體的死和身體的復活,而《以弗所書》2:1-10 關注的則是信徒屬靈的死和屬靈的復活。信徒原本「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 2:1),神卻叫他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 2:5)。「活過來」這個詞暗示了重生,並被保羅進一步闡明:上帝叫信徒與基督一同復活。只有在基督裡新造的人才能不再隨從世界的風俗(弗 2:2),而是行在上帝所預備的善事中(弗 2:10)。

基督徒將來榮耀的身體復活

雖然新創造已經通過耶穌的復活和信徒的屬靈復活開始了,但基督徒身體的復活還在將來。[8] 當耶穌再來時,屬於祂的人也要從死裡復活(林前 15:23),耶穌將改變他們卑微的身體,使之與祂榮耀的復活身體相似(腓 3:20-21)。這種「改變」(另參見《哥林多前書》15:51)是必要的,因爲基督徒現在的身體會死亡,不適合進入神的同在。他們現在的身體是必朽壞的、軟弱的、屬血氣的,但復活的身體將是「不朽壞的」、「復活在榮耀裡」、「復活在能力裡」、並且「復活成爲靈性的身體」(林前 15:42-44)。只有這樣榮耀的復活身體才適合在新創造中永遠活在神的面前。

隨著耶穌再來、信徒復活和新創造的實現,救恩就完全了。死亡將不再有,因爲「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啓 21:4),上帝使一切都更新了(啓 21:5)。生命水的河從上帝的寶座流出,流經新耶路撒冷城的街道,河的兩岸都生長著生命樹(啓 22:1-2)。死亡的咒詛將被除去,神的子民要住在祂面前,事奉祂,直到永遠。

結論和應用

最後,讓我們從三個方面來思考復活對基督徒生活的重要意義:

首先,因著復活,耶穌已經戰勝了罪和死亡,掌握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啓 1:18)。雖然基督徒也會爲失去親人而哀傷,但他們的哀傷與那些沒有盼望的人不同(帖前 4:13)。基督徒有「活潑的盼望」(彼前 1:3),因爲知道那位從死裡復活的主必在祂再來時叫信徒復活(林前 15:20-23)。其次,信徒的屬靈復活是過基督徒生活的根基。只有那些在基督裡獲得新生命的人(弗 2:4-6),才能「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以弗所書4:24),並靠著賜下新生命的聖靈而活。第三,基督徒將來的基業爲他們提供了動力和力量,使他們能在今生短暫的試煉中堅持到底(彼前 1:3-6)。這樣的盼望讓我們在面對今生的艱難時,能以永恆的眼光來看待暫時的苦難。

註釋

[1] 約翰·斯托特(John Stott)著,《真理的尋索》(Basic Christianity)(美國校園團契出版社,2008 年),第 111 頁。中譯參考香港福音證主協會 2012 年出版的《真理的尋索》。

[2] 所有聖經經文均引自和合本。

[3] M. 傑夫·布蘭農(M. Jeff Brannon)著,《死後生命的盼望:復活的聖經神學》(The Hope of Life After Death: A Biblical Theology of Resurrection),聖經神學基礎研究系列(Essential Studies in Biblical Theology)(美國校園團契學術出版社,2022 年),第 2 頁。

[4] N.T.賴特(N. T. Wright)著,《天堂,有什麼好期待?:再思復活、終末,與教會的大使命》(Surprised by Hope: Rethinking Heaven, the Resurrection, and the Mission of the Church)(紐約:哈珀出版社,2008 年),第 20 頁。

[5] 更詳細的討論參見布蘭農(Brannon)所著《死後生命的盼望》,第 43-52 頁。

[6]  馬丁·路德著,《詩篇序言》(Preface to the Psalter),收錄於《路德文集》(Luther's Works)第 35 卷《聖道與聖禮(一)》(Word and Sacrament I),E. 西奧多·巴赫曼(E. Theodore Bachmann)編(費城:穆倫堡出版社,1960 年),第 254 頁。

[7] C.S.路易斯(C. S. Lewis)著,《神蹟:初步研究》(Miracles: A Preliminary Study)(紐約:哈珀舊金山出版社,2001 年),第 236-237 頁。

[8] 關於復活如何在中間狀態中展開的討論,參見布蘭農(Brannon)所著《死後生命的盼望》,第 147-151 頁。

延伸閱讀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Resurrection

Jeff Brannon(M. 傑夫·布蘭農)博士畢業於愛丁堡大學,現在擔任貝翰文大學(Belhaven University)的聖經研究教授並帶領聖經研究科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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