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
聖經的權威性與基督教傳統
2021-12-04
—— John Woodbridge

定義

聖經在基督教會,尤其是西方教會的歷史上,一直扮演著重要的權威性角色。

摘要

聖經是上帝所啓示、默示的,書面的聖道。聖經的權威性來自於聖經的神聖作者——上帝的權威。聖經的無誤性一直是西方教會的核心教義,至少在十九世紀之前如此,天主教和福音派基督徒一直認爲聖經的無誤性是教會的教義。


聖經的獨一權威(Sola Scriptura

「首先,你們要知道,聖經能使所有其它書籍中的智慧都變爲愚拙,因爲除了這部書之外,其它所有書籍都無法給出關於永恆生命的教導。」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1483-1546 年)這樣寫道。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毫無錯謬地告訴我們如何才能得救(Sola fide)以及我們該如何生活。因此,聖經正典是信仰和實踐的完備「準則」。聖經也是「準則中的準則」(norma normans),凌駕於所有人的觀點、信條、傳統和自然哲學或「學科」之上。聖經不受其中任何東西的「規範」。

聖經的神聖作者

上帝是聖經的神聖作者。聖經的權威源自上帝的權威:「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 3:16-17)。聖經的人類作者使用了他們的天賦,接受聖靈的啓示:「因爲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 1:21)

聖經的核心重點

馬丁·路德寫道:「整本聖經都在談論基督。」上帝之子耶穌基督是聖經的核心焦點。耶穌基督賦予聖經權威性。祂告訴門徒要查考聖經,在聖經中他們可以找到永生,並且聖經爲祂作見證(約 5:39)。祂在面對魔鬼的試探時引用了聖經(太 4:1-11)。祂教導了聖經的真實性,「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 5:18)

聖經的「真實性」

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公元 354-431 年)在闡明聖經是上帝「真實」無誤的啓示性聖道之書面記錄這一教會核心教義上發揮了關鍵作用。在他的時代,曾有批評者對「福音書」中所謂的不一致提出質疑。作爲回應,奧古斯丁撰寫了《福音書的一致性》(The Harmony of the Gospels,中文名暫譯),就如何解決所謂的差異提供了指導。

馬丁·路德表示,他追隨聖奧古斯丁的觀點,將自己的信心唯獨置於上帝的話語之下:「我效仿聖奧古斯丁,他是第一個幾乎也是唯一一個拒絕沉溺於所有教父和聖賢書籍,而只想服從於聖經的人。」路德讚許地引用了聖奧古斯丁爲聖經的真實性辯護的一封信:

在我看來,一旦我們相信這些聖書中存在任何錯誤,也就是說,一旦我們相信將聖經傳給我們並將這些文字付諸筆墨之人的確在這些書中寫下了有任何錯謬的話,那麼最災難性的後果一定會隨之而來。你一旦承認在如此崇高的權威中存在一個虛假的陳述,那麼這些書卷中的任何一句話也就都站立不住了,如果任何人覺得任何一句話在實踐中很困難或覺得它難以置信,就會故意以同樣致命的規則將它解釋爲作者所作的一個不真陳述。

在給摩尼教徒浮士德(Faustus the Manichean)的一封信中,聖奧古斯丁提出了基督徒在遇到所謂的聖經中的錯誤時應該怎麼做:

我恭敬地向您坦誠,我已經學會唯獨對聖經正典致以這樣的尊重和敬意:我堅信只有這些書卷的作者是完全沒有錯誤的。如果在這些著作中,有任何在我看來與真理相悖的內容讓我感到困惑,我會毫不猶豫地認爲,要麼是文本有問題,要麼是譯者沒有理解其中的意思,要麼是我自己沒有理解它的意思。

奧古斯丁的指導原則成爲「聖經鑑別中的低等批判」(Lower criticism of the Bible)的重要組成部分,即確立了聖經原著正確無誤。

1521 年,在沃木斯議會(Diet of Worms)上,馬丁·路德表明了他所持有的聖經具有權威性(唯獨聖經)的立場。他直接挑戰了羅馬天主教會的權威:

除非我被聖經的見證或明確的理由說服(因爲我既不相信教皇,也不相信宗教會議本身,眾所周知,他們經常犯錯並自相矛盾),否則我將受到我所引用之經文的約束,我的良心被上帝的話語俘虜。我不能也不會收回任何話,因爲違背良心既不安全也不正確......願上帝幫助我,阿們。

路德相信聖經的充足性,相信「無誤的經文」應該能夠解釋「無誤的經文」。

另一位宗教改革者約翰·加爾文(1509-1564 年)也肯定了「唯獨聖經」和聖經的無誤性。他表示,雖然有充分的理由證明聖經是上帝默示的話語,但基督徒要在聖靈的內在見證下才能確信這一點。加爾文指出,聖靈使我們能夠理解聖經。加爾文敦促牧師們把講道的重點放在上帝的話語上。畢竟,它是「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 4:12)。宗教改革家威廉·丁道爾(1494-1536 年)在向英國祕密傳送聖經英譯本時也引用了《希伯來書》 4 章 12 節。

不僅宗教改革者贊同聖奧古斯丁關於聖經「真實性」的教導,當代羅馬天主教神學家也經常這樣做。當羅馬天主教人文主義者、希臘新約聖經的(1516 年)編纂者伊拉斯謨(Erasmus,1466-1536 年)提出馬太可能犯了一個錯誤,用一個名字代替了另一個名字(用以賽亞代替耶利米)時,羅馬天主教的約翰·邁爾·馮·埃克(Johann Maier von Eck)溫和地斥責了他:「聽著,親愛的伊拉斯謨:你認爲會有基督徒耐心地忍受別人告訴他福音書的作者犯了錯誤嗎?」埃克隨後提到了聖奧古斯丁的觀點:「如果在這點上聖經的權威性不穩固的話,那麼其它經文還能脫離沒有錯誤的嫌疑嗎?這是聖奧古斯丁從一連串優美的推理中得出的結論。」在埃克看來,哪怕是一個字錯了,也構成了錯誤,也就顛覆了聖經的權威。

聖經的權威與傳統

在特倫特大公會議(Council of Trent,1545-1563 年)上,羅馬天主教會確定了自己的教義和慣例。大公會議規定,聖經和傳統是同等重要的啓示來源。大公會議還規定耶柔米的拉丁文武加大譯本(Jerome’s Latin Vulgate)是「正宗」的聖經譯本。

1588 年,「羅馬天主教」西班牙艦隊率軍入侵英格蘭,劍橋大學聖約翰學院(St. John’s College Cambridge University)英國聖公會教授威廉·惠特克(William Whitaker,1547-1595 年)出版了《關於聖經的爭論》(Disputations on Scripture,中文名暫譯)。在這本書中,他針對紅衣主教羅伯特·貝拉明(Robert Bellarmine,1542-1621 年)所捍衛的聖經權威性的論點提出了批判。1) 貝拉明聲稱,我們必須在聖經之外加上「傳統」,才能完全理解我們的救恩是什麼,而惠特克則回答說,聖經「足以」爲我們提供關於「信仰與實踐」的所有知識。在這方面,我們不需要「傳統」。2) 貝拉明聲稱聖耶柔米的拉丁文武加大譯本是「正宗」的聖經譯本,而惠特克則回答說,聖經的希臘文和希伯來文「原文」才是無誤的。

馬丁·路德早些時候曾提出,許多羅馬天主教神學家因爲不懂希臘語而曲解了基督教信仰。他爲近代希臘語的恢復而感恩。1394-1395 年,拜占庭的曼努埃爾·克里索拉斯(Manuel Chrysoloras)開始在意大利佛羅倫薩重新教授希臘語的知識。

路德寫道:

......嘗試通過閱讀教父們的解讀以及他們所寫的大量書籍和註釋書來了解經文的含義是一項愚蠢的舉動。相反,這些人應該潛心研究語言。但是,因爲他們不了解語言,所以親愛的教父們有時會用許多詞句來贅述一段經文,但卻幾乎無法領會其中的含義;……因爲閱讀所有教父的評論與學習原文相比,就像影子與陽光一樣。從那時起,基督徒就把聖經作爲他們唯一的書籍。

惠特克繼續他的批評:3) 貝拉明認爲拉丁文武加大版的聖經是無誤的,而惠特克卻反駁道:

拉丁文武加大版聖經毫無疑問、顯而易見是最敗壞的。我所說的不是不小心、輕微或普通的錯誤,如因爲抄士的粗心大意而在文本中經常出現的錯誤,我所說的是深深扎根於文本本身的錯誤,是重要、不可容忍的錯誤。因此,這就是反對這個版本權威性的最有力的論據。

相比之下,聖經的原文是沒有錯誤的:

他們(聖經作者)受聖靈感動而寫作,正如彼得在《彼得後書》第 1 章 21 節告訴我們的。所有經文都是神所默示的,正如保羅在《提摩太後書》3 章 16 節明確寫道。因爲沒有人會說聖靈有任何缺陷,那麼聖書的作者在任何方面都不會受到欺騙或犯錯。因此,在這裡,我們應該認真嚴肅地拒絕任何聲稱在經文中發現任何了錯謬的說法。因爲,無論伊拉斯謨怎麼想,奧古斯丁對耶柔米的回答都是確鑿無疑的:「如果我們接受經文中有任何錯誤,哪怕是最小錯誤的說法,那麼聖經的全部權威都會立即失效和毀於一旦。」

「詹姆士王聖經譯本」(King James Bible,1611 年)的譯者讚賞惠特克關於聖經權威的教導。同樣,許多新教神學家也贊同他對聖經無誤性的闡述。歐洲基督徒通常將聖經視爲他們理解信仰和實踐以及世俗事務的權威。

聖經與「聖經鑑別」

17 世紀,一些基督徒認爲他們手中的聖經文本是無誤的。然而,一些學者卻不這麼認爲。他們追求「聖經鑑別」(Critica Sacra),試圖從尚存文獻中重建聖經「原始」文本。被譽爲「聖經鑑別之父」的理查德·西蒙(Richard Simon)在其《舊約聖經的歷史批評》(Histoire du Vieux Testament1678 年)中描述了後一種立場:

我們不能懷疑聖經中所包含的真理是無誤的並且具有神聖的權威性,因爲它們直接來自於上帝,上帝使用了人作爲祂的闡釋者……但是,因爲聖書和其它書籍一樣都是經過人而流傳的,而最早的原著(les premiers Originaux)已經遺失,因此在某種程度上這些抄本發生了一些變化並非不可能,這既是因爲時間的流逝,也是出於抄寫時的疏忽。正是出於這個原因,聖奧古斯丁建議那些希望研究聖經的人首先要對聖經文本進行鑑別(Criticism of the Bible),並糾正抄本中的錯誤(fautes)。(奧古斯丁《論基督教教義》第 2 冊)

在描述了「低等聖經鑑別」之後,西蒙接著倡導了後來被稱爲「高等聖經鑑別」(higher biblical criticism)的觀點。他否認摩西寫了「摩西五經」的全部內容。他指出,受啓發的「公共文士」在摩西五經中插入了非摩西所寫的段落。他聲稱自己的觀點回應了斯賓諾莎(Baruch Spinoza)在其極具爭議的著作《神學政治論》(Tractatus Theologico-Politicus,1670 年)中對聖經權威性提出的批評。政府下令燒燬了西蒙的 1300 本著作。

在所謂的「啓蒙運動」(1680-1799 年)期間,反駁傳統的聖經權威觀的各種形式聖經鑑別在德國、法國和英國等歐洲國家深深扎根。

儘管 18 世紀英國神學家對聖經進行了激烈的批判,但正統的聖經權威觀在 19 世紀上半葉仍然是英國新教基督徒的「主流觀點」。塞繆爾·泰勒·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是聖經無誤性的激烈批評者,他在遺作《一個求知靈魂的自白》(Letters of an Enquiring Spirit,1841 年)中發表了一份懷疑論者的報告,大意如此:

我經常參加英國和國外的聖經協會的會議,在那裡我聽到了各個宗派的演講……但我聽到的仍然是相同的教義——對待聖經不能像看待或用理性理解其它好書那樣同樣的方式,或者……更重要的是,他們的主要論點基於這樣一種立場,即聖經自始至終都是由全知全能神所聽寫的(dictated),因此它的所有部分都是無可爭議的真實並且具有強制性,雖然那些不同的書卷或章節前綴以不同的人名,實際上他們只不過是同一位作者手中不同的筆而已,而那些文字則是上帝的話語。

然而,到了 19 世紀 80 年代,查爾斯·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1834-1892 年)和利物浦的主教 J.C. 賴爾(J.C. Ryle,1816-1900 年)對許多英國人放棄聖經具有權威性的信心表示遺憾。這些人受到了柯律芝(Coleridge)的聖經鑑別學、否認聖經創造論的查爾斯·達爾文的進化論、聖經高等鑑別研究等的影響。一些美國報紙也評論了美國人對聖經權威性喪失信心的情況,尤其是在 1880 年到 1900 年之間。1881 年,普林斯頓神學院(Princeton Theological Seminary)的霍奇(A.A. Hodge)和沃菲爾德(B.B. Warfield)發表了影響深遠的文章《啓示》("Inspiration")。他們再次確認聖經的無誤論構成了西方教會的核心傳統。

在德國,從大衛·施特勞斯(David Strauss,1808-1874 年)到阿道夫·馮·哈納克(Adolph von Harnack,1851-1930 年)的聖經鑑別學家和神學家都否認聖經無誤的正統觀點。與此相反,1893 年,教皇利奧十三世(Pope Leo XIII)在「關於聖經的研究」("On the Study of the Bible",Providentissimus Deus )之通諭中重申了羅馬天主教會堅持聖經無誤性的立場。教皇引用聖奧古斯丁的話來支持他的觀點。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1914 年)後,許多世俗化的歐洲人不再將聖經視爲重要的權威。托馬斯·赫胥黎(Thomas Huxley)是達爾文最熱情的一位擁護者,他指出,19 世紀下半葉知識分子生活的主要特徵是用自然知識取代了天啓的知識。到 20 世紀末,無神論的自然主義在美國和歐洲許多大學的課程中佔據了統治地位。

在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Vatican II,1962-1965 年)上,羅馬天主教會放棄了之前所堅持的聖經無誤性,表示聖經在信仰和實踐上是無誤的,但在歷史和科學問題上卻不一定。在福音派中,也出現了類似的現象,一些神學家將聖經無誤性的權威侷限於信仰和實踐方面,而非歷史和科學方面。

一些著名的歷史學家聲稱,聖經無誤的立場是基要主義者新創的教義。但許多福音派基督徒並不認同。他們回應說,聖經的無誤性是聖經本身的教導,代表了西方教會傳統的核心。與聖奧古斯丁、馬丁·路德和約翰·加爾文一樣,他們相信聖經不僅是上帝的話語,也是信仰和實踐以及歷史和科學的準則。他們認同巴刻(J. I. Packer)的觀點,即在聽完牧師的講道後,聽眾應該能夠說:「在講道中我聽到了聖經所說的話。」他們認同路德的觀點,認爲《詩篇》第 1 篇提供了對蒙福生活的理解:那就是默想上帝的律法。他們還認同《威斯敏斯特要理問答》的觀點,即人生的主要目標應該是榮耀上帝,永遠以上帝爲樂。

進一步閱讀

  • Carson, D. A., ed. The Enduring Authority of the Christian Scriptures (Grand Rapids: Eerdmans, 2016).
  • Woodbridge, John D. Biblical Authority: Infallibility and Inerrancy in the Christian Tradition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15).

編注:

本文爲「簡明神學」系列專文之一,本文所表達的所有觀點均爲作者本人的觀點,本文基於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協議免費提供給公眾,允許用戶以其他媒體/格式和改編/翻譯其中內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鏈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並採用同樣的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Biblical Authority and the Christian Tradition.

John Woodbridge(約翰·伍德布里奇)是伊利諾斯州迪爾菲爾德三一福音神學院教會歷史和基督教思想史的研究教授。
標籤
聖經
權威
默示
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