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生活
認罪
2022-01-01
—— Bradley G. Green

定義

「認罪」指的是向主承認自己的罪。基督徒既要在基督徒生活的開始時認罪,也要在整個基督徒生活中持續不斷地這樣做。

摘要

認罪是基督徒生活中正常和必要的一部分。聖經告訴我們,認罪是基督徒生活的開始,但也有經文告訴我們,認罪是基督徒生活中持續不斷的必要組成部分。雖然新約中有更多關於承認基督是主以及關於基督的各種真理之教導,但有機地將認罪和認信基督聯繫在一起是非常恰當的。


引言

認罪是基督徒生活的核心。我們在這裡討論的是基督徒的認罪,因此我們將主要關注新約。但我們也會注意到舊約中的一些關鍵詞語和背景。

新約中有三個關鍵詞:homologeō(動詞:應許、承認、宣告、讚美)、exomologeō(動詞:應許、承認、讚美)和 homologia(名詞:認罪)。

在舊約的希臘文譯本(七十士譯本)中,翻譯爲希臘文 homologeō 的希伯來文單詞有幾個:yada(讚美)、nadar(發誓)和 saba(起誓)。翻譯爲希臘文 homologia 的希伯來語是 nedabah(自由獻祭)、neder(發誓)和 todah(讚美、榮譽)。用 exomologeō 翻譯希伯來文 yada(讚美、認罪)約一百二十次。Exomologeō psallō 並用表示「歌頌」,與 aineō 並用表示「感謝」。

在舊約中,希伯來文 yada 多次呈現爲「讚美」「榮耀」「認罪」或承認耶和華的意思(見書 7:19;王上 8:33-36;代下 6:24-27),這也許對我們的目的有所幫助。我們在新約中看到基督徒認罪的含義正是與這個概念相關。

Homolgeō 是一個複合詞,其詞根意爲「說同樣的話」。這有助於解釋在以下意義上使用這個詞的方式:(1) 承認自己的罪(向上帝承認自己有罪);(2) 承認上帝的審判是公正的;(3) 讚美上帝(即「承認」神是神)。就這三個概念而言,人都是在認同上帝以及上帝對事實的看法。

認罪與基督徒

讓我們先來簡要看看新約聖經中的一些相關經文。

  • 《馬可福音》1:5 「猶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約翰那裡,承認他們的罪,在約旦河裡受他的洗。
  • 《馬太福音》3:6 「......承認他們的罪,在約旦河裡受他的洗
  • 《雅各書》5:16 「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
  • 《約翰一書》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 《使徒行傳》19:18:「那已經信的,多有人來承認訴說自己所行的事。

在基督徒生活的開端,我們就「承認」或接受耶穌爲主(羅 10:9)。這種最初對基督的順服必然包含了向基督認罪(太 3:6;可 1:5;參徒 3:19,5:31)。這就是我們最初的歸信。當然,聖靈在這當中工作(林前 12:3),使我們成爲新人(林後 5:17),由內而外地改變我們(羅 6:1-2),讓我們走上新的道路。上帝仍然呼召我們——作爲基督徒——要「變化」(羅 12:1-2)。因此,雖然我們已經發生了巨大的改變,但還沒有達到完美的境界(腓 3:12-14)。對於前進道路上的任何失敗,我們都必須向上帝誠實地認罪。

在這個議題上,《約翰一書》1 章 9 節尤爲重要。在上下文中,我們知道神是光,在祂沒有黑暗(第 5 節)。當我們行在黑暗中時,我們不能說我們與神相交(第 6 節)。只有當我們「在光明中行」(過神所喜悅的生活)時,我們才能證明「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第 7 節)。然而,我們不能否認我們確實有罪(第 8 節)。但上帝已在基督裡爲我們作了充分的預備:「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第 9 節)基督徒的生活以追求公義爲標誌,然而對於我們的過失,仍有饒恕——基於基督救贖工作的饒恕。

舊約中認罪的傑出範例是《詩篇》第 51 篇。在這裡,大衛向上帝承認了自己的罪:因爲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第 3 節)。這裡「知道」的希伯來文是 yada,在舊約的希臘文譯本(七十士譯本)中譯作 homologeō exomologeō,通常都譯爲「承認」。在這一認罪的懺悔中,大衛懇求上帝的憐憫,將他的懇求與上帝堅定的愛和憐憫聯繫起來(第 1 節),並請求上帝給予潔淨和寬恕(第 2 節)。

相應的警告

我們從這一切中得知,罪是一件嚴肅的事,我們必須在父神面前誠實地承認自己的罪,並通過基督向祂尋求饒恕。我們不能忽視罪。然而,我們也要警惕相應的錯誤。由於上帝應許我們所承認的罪會得到赦免,因此我們應該小心謹慎,不要老是把已經承認並得到赦免的舊罪翻出來。這樣做——即使在不知不覺中——也會讓人懷疑上帝的信實和公義。這樣做——相反地,也許是反直覺地——會讓人過於關注已經得到饒恕的罪。我們必須坦率地承認我們的罪,但我們也必須相信並感謝上帝所應許的饒恕。

我們還應該認識到「告解」(auricular confession)——即向神職人員認罪是錯誤的。羅馬天主教徒和許多聖公會教徒在《雅各書》5:16 中找到了對這種做法的支持:「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毫無疑問,使徒在這裡認可了相互認罪有可取之處。但相互認罪與羅馬天主教的現行做法根本上不是一回事。此外,我們不需要人作爲「祭司」,只承認基督是我們唯一的中保(提前 2:5)。

進一步閱讀

系統神學:古代著作

手頭至少應該有一兩本有用的系統神學著作,對閱讀和研經總是有幫助的。從一些較早的著作開始,讀者可以看看:

  • Herman Bavinck, Reformed Dogmatics, 第四卷, Holy Spirit, Church, and New Creation, 英文版由John Vriend翻譯、John Bolt編輯 (Grand Rapids, MI: Baker Academic, 2008), 161-62; 192; 225; 143; 148, 166-69; 409; 422.
  • John Calvin,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edited by John T. McNeill and translated by Ford Lewis Battles, Volumes XX and XXI, Library of Christian Classics (Philadelphia, PA: The Westminster Press, 1960), III.IV.1-19; IV.XII.15. 中譯參考:《基督教要義》,由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出版。
  • Francis Turretin, Institutes of Elenctic Theology, Volume Three, 英文版由George Musgrave Giger翻譯、James T. Dennison, Jr.編輯 (Phillipsburg, NJ: P and R Publishing Company, 1997), 551-54. 在這本書中,圖倫丁批評了天主教的告解聖事。

系統神學:近代作品

  • Wayne Grudem, Systematic Theology: An Introduction to Biblical Doctrine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1994), 385. 中譯參考:古德恩 著《系統神學》,由更新傳道會出版。

書籍

  • Robert Yarbrough, 1, 2, and 3 John, Baker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MI:  Baker Academic, 2008).

文章

  • Fürst, "Confess," in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Theology, ed. Colin Brown (Carlisle, UK:  The Paternoster Press, 1986), 344-48.

編注:

本文爲「簡明神學」系列專文之一,本文所表達的所有觀點均爲作者本人的觀點,本文基於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協議免費提供給公眾,允許用戶以其它媒體/格式和改編/翻譯其中內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鏈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並採用同樣的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Confession of Sin.

Bradley G. Green(布拉德利·格林)是田納西州傑克遜(Jackson)聯合大學(Union University)基督教思想與傳統副教授。他是古典基督教學校奧古斯丁學校(Augustine School)的創始人之一,並擔任該校校長多年。他著有多部書籍,其中包括 The Gospel and the Mind: Recovering and Shaping the Intellectual Life (Crossway, 2010)。格林在自己的網站上發表各種隨筆、思想和書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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