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對聖經無誤論的反對意見包括:言語與作爲的問題、神聖作者遷就了人類作者、知識與不可知論,以及對基於道德原因而反對聖經文本。
幾乎所有的基督教教義都曾受到過一些人的質疑,但上帝所說的話遭受的質疑最多——早在《創世記》 3 章 1 節就開始了。歷史上,通過抬高其他權威來使聖經權威相對化的做法很常見;近代以來,通過消減聖經一些顯而易見的特徵來質疑聖經的真實性、歷史可靠性、道德正直性和解釋一致性的做法更爲常見。回應這些挑戰並不是防禦性怪人吹毛求疵的消遣,而是持守耶穌所持聖經觀之人的必然選擇。[1]
在基督教時代的頭幾個世紀,基督徒與周圍的異教徒展開了細緻而持久的辯論。其中一些辯論圍繞著聖經的可信度。隨著時間的推移,辯論的焦點也發生了變化。傳統上羅馬天主教認爲,基督教關於耶穌的啓示是委託給教會保存的資產,最好將其理解爲兩部分:(1)聖經;(2)傳統。雖然新教看重傳統的價值,認爲傳統需要得到尊重和考量,但新教認定聖經本身才是最終的權威啓示。換句話說,傳統上天主教認爲聖經所說的都是真理,但來自聖經之外的傳統是補充性真理,由天主教會的教導權威——訓導(Magisterium)所確定。新教則認爲唯獨聖經本身才是可靠的真理。雖然天主教和新教都認爲聖經所說的是真理,但由於天主教引入了額外的真理權威,因此傾向於將聖經置於傳統之下;而新教則堅持唯獨聖經,傾向於將傳統置於聖經之下。由於對正典所含內容有不同理解,以及對聖經充分性和清晰性的複雜爭論,這些差異變得更加複雜。不過,就我們的目的而言,重點必須放在聖經的真實性上,尤其是在近代歷史中。
特別是在 18 世紀和 19 世紀(儘管根源更早,但其影響一直延續到我們今天),尤其是在法國和德國的大學中,出現了一種質疑聖經的方法,這種方法對聖經的真實性提出挑戰。由於神職人員通常都是這些大學培養出來的,這種不信的態度很快就在教會中蔓延開來。通常,這類方法並不直接攻擊對聖經,而是對聖經進行更深入、更學術化的解讀。例如,學者們不再遵循「摩西五經」的故事情節,而是劃分出四個晚期「來源」,標註爲「JEPD」(底本說,這個理論認爲「摩西五經」,即《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和《申命記》中的內容,是來自不同來源文件的組合,而不是由一位作者獨立創作。這一學說對舊約聖經的不同段落間的內容衝突做出了合理解釋,也能夠據此來了解聖經文獻的形成過程與歷史,因此被認爲是現代聖經論的基石之一——譯註,來自維基百科),從而徹底重建了舊約歷史,並暗中否定了根據文本顯而易見的許多歷史主張。在新約方面,圖賓根大學(Tübingen University)鮑爾(F.C.Baur,1792-1860 年)的驚人影響使許多人相信,新約書卷的年代、出處和真實性必須只根據一個標準來確定,即在猶太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之間不斷發展的緊張關係中,應該將它們置於什麼位置。所有反駁的證據——有很多反駁的證據!——都視爲不真實,不管這樣的「不真實」是錯誤還是欺騙。儘管一些保守派基督徒認爲應該解僱鮑爾,但由於他沒有反對基督教認信主義浪潮,因此他輕而易舉地經受住了風暴的考驗。
然而,學術界卻越來越懷疑福音書中神蹟的可信度。事實上,與《馬太福音》《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相比,許多學者更相信《約翰福音》的歷史,理由很可疑:因爲《約翰福音》記載的神蹟較少,而且他們很快就把這些神蹟都解釋成論述(discourse):所以,餵飽五千人是「生命之糧」的論述(約 6);醫治生來瞎眼之人是耶穌賜予光明和使人看見的論述。大衛·弗里德里希·施特勞斯(David Friedrich Strauss,1808-1874 年)的影響改變了這一切。他關於耶穌生平的鉅著《耶穌傳》(Das Leben Jesu,1835-1836 年,中文名暫譯)共分三卷,其立場是《約翰福音》無論作爲一部歷史著作還是作爲自由派神學家所青睞的充滿象徵意義的故事,都是不可信的。相反,從他的唯物主義和自然主義立場出發,他認爲應該把耶穌所行的神蹟解釋爲早期教會的編造。基督徒們編造了這些故事,編造了這些神話來表達他們的神學信念。在施特勞斯後來的著作中,他毫不含糊地否定了屬靈現實的存在。在這裡,他對聖經的攻擊如此明目張膽,以至於引起了強烈反響,施特勞斯因此失去了在蘇黎世大學(University of Zürich)的教職。當英文版《耶穌傳》於 1846 年首次面世時 [2],一位著名的評論家、沙夫茨伯里伯爵七世(Seventh Earl of Shaftesbury)安東尼·阿什利·庫珀(Anthony Ashley Cooper)宣稱它是「從地獄之口吐出的最有害之書」。
在這個問題上我們應該清楚的是,致力於捍衛聖經真實性的基督徒發現自己在兩條戰線上都遭遇了反對者:一面是來自中世紀教會傳統的反對者,他們傾向於通過訴諸傳統來弱化聖經的真實性;另一面是來自興起的哲學自然主義傳統的反對者,他們傾向於否認上帝在聖經中說出的真理。
細心的讀者會注意到,雖然本文的標題側重於當代對聖經無誤性(inerrancy)的挑戰,但文章本身卻更關注聖經的真實性(truthfulness)。這是因爲,在神學領域正確理解「無誤」一詞已經成爲討論聖經真實性的方式。以下簡短的八點可以澄清這些問題:
首先,許多學者將作爲與言語對立起來,以此來抬高作爲、貶低言語。這種分化以各種方式出現。例如,幾十年前有一批學者強調上帝的作爲是其啓示的重點,從而淡化上帝的話語。[5] 上帝的啓示體現在燃燒的荊棘中、出埃及的事件中、耶穌復活的事件中;描述這些事件的話語本身並不是啓示,而只是對啓示的「記述」。儘管有些人仍在堅持這一觀點,但今天支持它的人並不多。首先,除非用語言來解釋,否則沒多少事件本身是非常重要的。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死了,又復活了:毫無疑問,這非同尋常,那又怎樣呢?難道我們不需要言語來解釋耶穌的死承擔了我們的罪,上帝爲了讓我們稱義讓耶穌從死裡復活嗎?我們經常需要用語言來賦予事件以意義。
如今,這種分化更常見的形式是將道成肉身的耶穌(約 1:1、14)與書面文字對立起來:評論家們說,「我更喜歡位格化的道,而不僅僅是文字。」無誤性與文字有關,因此可以淡化或拋棄它。但是,有什麼理由將文字所記載之道與曾爲肉身之道對立起來呢?一開始聽起來含糊其辭的屬靈表達(「我更喜歡位格化的道」),突然就暴露爲一種不信。此外,「道」一詞用來指耶穌(即「位格」之用法)的次數屈指可數,而用來指福音、信息或聖經本身的次數卻多達數百次。此外,說道成肉身的事件是啓示性的,但卻忽略了道成肉身的耶穌正是那位堅持「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約 10:35),這豈不是很奇怪嗎?
其次,有人指出,神聖作者與人類作者合作寫出神聖文本的這個過程錯綜複雜,上帝和人都真正參與了聖經的創作——這是對的;但有些人繼續推論,如果我們不把聖經寫作的方式理解爲只是神單純的口述(將人類作者的角色降格爲聽寫員)那麼就必須接受聖經會出現錯誤——這就錯了。他們說,畢竟「犯錯是人之常情」——上帝已經遷了人類的弱點。因此,他們說堅持無誤性就是要擠掉聖經中人的因素。幾乎所有的基督教神學家都使用「遷就」這樣的語言來描述上帝如何使用人類作家,包括使用他們的經歷和語言來描述不同的啓示模式。然而,認信派基督徒堅持認爲,犯錯並不是人類本質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任何一個人都可能說出一些明確的真理,儘管並非詳盡無遺。聖經中的許多經文都證明了上帝出於自己的榮耀恩慈地接納了我們的侷限性,同時也證明了在祂的護理中保留了祂道的真實性。
對無誤性——也是對真理之四項挑戰中的第三項,是對一個人認識事物真相能力的挑戰。已故的邁克爾·奧維(Michael J. Ovey)在一篇重要的論文中提出了「專橫的無知藝術」(The art of imperious ignorance)這一說法。[6] 奧維說,「無知」一詞在舍米安會議(Council of Sirmium)(公元 357 年)上得到了很好的體現。舍米安會議就某種神學立場的利弊進行了辯論,得出的結論是他們不僅無法做出決定,而且不可能做出決定。換句話說,舍米安會議不僅承認他們自己的無知,而且堅持認爲無知是唯一正確的立場——當然,這實際上意味著人們可以選擇任何他們想要的立場,只要不宣揚自己的立場是正確立場可以了。舍米安會議的「無知」不是一種謙卑的不可知立場,而是一種專橫的強權。後現代思想的某些分支也遵循類似路線。他們非常專橫地宣稱我們無法更多了解聖經的內容。如果他們不那麼堅持自己的認識論,或許他們就會對自己的閱讀能力更有信心。
最後,在教會歷史的不同時期尤其是在過去的半個世紀裡,一些批評家試圖通過貶低聖經倫理中的一些因素來破壞聖經的真實性(從而破壞聖經的無誤性),這些因素對包括種族滅絕的描述,以及聖經對地獄、同性戀、女權和宗教排他性的論述。其中的一些話題在其他地方簡要論述了。就我們的目的而言,清楚說明對聖經無誤性的許多挑戰實際上是對聖經真理本身的不適就足夠了。
[1] 關於耶穌對聖經的理解,請參閱約翰‧溫翰(John Wenham)的重要著作《基督與聖經》(Christ and the Bible,3rd ed,Grand Rapids:Baker,1994;中文版由種子出版社 1983 年出版)。
[2] 《耶穌傳,批判性檢視》(The Life of Jesus, Critically Examined,中文名暫譯)。瑪麗安·埃文斯(Marian Evans)以喬治·艾略特(George Eliot)爲筆名翻譯了德文的第四版。該英文版由彼得·霍奇森(Peter C.Hodgson)編輯和介紹,一個多世紀後堡壘出版社又出了新版本中(Fortress edition,1972 年)。
[3] 參見約翰·伍德布里奇(John D. Woodbridge)的著作 Biblical Authority:A Critique of the Rogers/McKim Proposal (Grand Rapids: Zondervan,1982).
[4] Wayne Grudem, 「Scripture’s Self-Attestation and the Problem of Formulating a Doctrine of Scripture,」 收錄於Scripture and Truth, ed.D.A.Carson and John D. Woodbridge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83), 19–59.
[5] 例, G. Ernest Wright, God Who Acts: Biblical Theology as Recital, SBT 8 (London: SCM, 1962).
[6] 「The Art of Imperious Ignorance,」Themelios 41 (2016): 5–7. Cf. D. A. Carson, 「Editorial: But That’s Just Your Interpretation!」 Themelios 44 (2019): 25–32.
編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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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Contemporary Challenges to Inerra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