揀選這一教義表明,神揀選了祂要拯救之人,神的選擇先於對我們信心的任何考量。
本文首先在神學語境中簡要地解釋了揀選教義,然後結合關鍵經文對它做了更具體的檢視。本文將特別關注《約翰福音》和《哥林多前書》第 1 章,之後會探討揀選的基礎,最後把這個教義應用在基督徒敬拜中。
神揀選祂要拯救之人是聖經中常見的主題。神永恆的定旨包羅萬象,救恩同樣也是按照祂自己恩慈的旨意(徒 13:48;羅 8:28-30;弗 1:11;提後 1:9)。神所拯救的人就是祂選擇了要拯救的人(弗 1:4;帖前 1:4-5;帖後 2:13-14 等)。簡言之,這就是揀選的教義。
揀選教義將拯救回溯到神自己在過去、永恆中的「決定」,並確認是祂而不是人來決定誰會得救(弗 1:3-6)。聖經常常申明:神的主權統治遍及宇宙,祂預定的定旨無所不包。揀選以致得救是那包羅萬象之定旨的一個方面或一個維度:神「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弗 1:11)揀選了我們。揀選作爲神永恆的、包羅萬象的定旨(預定)中較窄的一個方面,可以把它看作是神論(Theology Proper,關於神的教義,弗 1:11)的一個子集。然而,就聖經實際的闡釋而言,可以把它視爲救恩論(soteriology)的一個子集:畢竟,揀選是爲了得救恩(帖後 2:13)。神學家通常有益地將救恩的各個方面劃分爲救恩的計劃、成全和應用(planned, accomplished, and applied);揀選是救恩的計劃。在這個計劃中,父神揀選了祂要拯救的人,並差遣祂的兒子去拯救他們(約 6:37-40)。聖經也把這些蒙「揀選」之人(弗 1:4 等)描述爲是「賜給」子的人(約 6:37、39,10:29,17:2、6-12、24),以及祂來要拯救的「羊」(約 10:11、15、16)。事實上,正因爲他們在揀選中屬於基督,他們才聽祂的聲音,並在祂呼召他們時必然地來到祂面前(約 6:37,10:26-27;參徒 13:48;羅 11:7;帖前 1:4-5)。也就是說,我們來到基督面前因信得救並非偶然,也不僅僅源於我們自己的「決定」。這是神在永恆中定意的結果(參徒 13:48;羅 8:28-30;弗 1:9、11;提後 1:9)。是神「揀選」或「選定」了祂要拯救的人(弗 1:4;帖前 1:4-5;帖後 2:13-14)。
在《約翰福音》中,耶穌特別地在這方面給出了教導:這部福音書從父將百姓(神的「羊」)「賜給」了子以及子來拯救他們的角度,呈現了揀選教義。
……只是我對你們說過,你們已經看見我,還是不信。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因爲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約 6:36–39)。
請注意,耶穌將祂的拯救使命定義爲拯救那些由父揀選並爲此目的賜給祂(聖子)的人。
在《約翰福音》第 10 章,耶穌宣告:不是因爲祂拯救了我們,我們才成爲羊,而是因爲我們是祂的羊——是父爲此特定目的賜給祂的——我們才得拯救。
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我必須領它們來,它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約 10:16)。
也就是說,這些羊已經是祂的了,正因爲他們是祂的羊,祂就必定去尋找他們並將他們領進祂的羊圈(即拯救他們)。從他們的角度來說,祂向我們確保,當他呼召他們時,他們將會到祂面前來(26-27 節)。祂的羊會相信並領受永生。
幾節經文之後,耶穌重申了這一點,但使用了更尖銳的、排他性的措辭:
只是你們不信,因爲你們不是我的羊。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約 10:26–28)。
許多經文申明,救恩的揀選不僅關乎教會整體,也關乎每個基督徒個體(徒 13:48;弗 1:4;帖前 1:4–5;帖後 2:13–14;提後 1:9;彼前 1:1–2)。例如,在《哥林多前書》第 1 章,使徒保羅將基督徒的救恩追溯到它在神裡面的終極源頭:得救的人(18 節)是那些相信的人(21 節);相信的人是那些蒙召的人(24、26 節);蒙召的人是那些蒙揀選的人(27-28 節);這是爲了叫所有人知道,唯獨神能拯救人(29-31 節)。
然而,這段經文的意義不止於此。在這裡,在神的主權及人性敗壞和受罪奴役這一背景下,使徒保羅提出了這個教義。他反反覆覆地強調:拯救人的福音就是這世界視爲愚拙的信息(18-25 節)。他們所藐視的正是那能拯救他們的信息。問題不在於福音難以理解——如果真的是那樣的話,那麼會相信的就是世上「有能力的」人,而我們其餘的人就永遠無法領悟了。但教會總體中的絕大多數人是相對無名之輩,這就證明了救恩不歸因於人的任何聰明或洞察力,而歸因於神的主動和干預(26-29 節)。唯獨神決定了誰將得救,因此所有榮耀都歸給祂(29-31 節)。儘管如此,對於屬血氣的頭腦(natural mind)而言,福音仍是愚拙的,不值得接受。這就是屬血氣的頭腦看待福音的方式。屬血氣的頭腦無法領會福音——因受罪奴役而無法明白(林前 2:14,見 2:1-16)。罪如此遮蔽人的心思,使它看不見基督的榮耀或自己對祂的需要。「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爲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爲這些事唯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 2:14;參林後 4:3–6)。這就是爲什麼耶穌會對著那些拒絕祂的當時代猶太人哀嘆:「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約 5:44)事實上,祂可以說罪如此地蒙蔽了人的心思,以至於他們無法正確地評估福音:「我將真理告訴你們,你們就因此不信我」(約 8:45)。使徒保羅也堅持同樣的觀點:「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爲仇;因爲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 8:7;參約 6:44,8:43)罪的這種致盲性奴役使得人在救恩中能採取主動的任何觀念都成爲不可能。救恩的選擇必然在於神,因爲在我們天然、未受光照的狀態下,無法看見以至相信。救恩必須追溯到神對我們的揀選,否則我們永遠不會選擇祂(詩 14:1-3;參約 15:16)。
人類敗壞所導致的瞎眼效應,對揀選常見誤解來說是一個必要糾正。聖經從未允許我們持這樣的觀念:即有些本想要得救的人被拒絕了。所有人都不相信神並拒絕神(詩 14:1-3;賽 53:6;太 23:37;約 5:40;羅 3:12)。事實上,正是這一點使得神主權的揀選成爲必要。若非祂揀選,所有人都會滅亡。
所有這一切都是爲了回答神揀選根基相關的問題。在消極方面,並不像某些人試圖爭辯的那樣,神基於所預見到的信心做出揀選。這是不可能的,因爲人類如此敗壞,若沒有揀選,世人都會一致地拒絕祂。這也完全不符合聖經說祂是那「隨己意行做萬事」者(弗 1:11);救恩也不例外。神不是被動的(contingent),在祂所有救贖活動中,祂都是主動的。神按照自己的美意,恩待一些人,賜下救恩;卻不賜給另一些人(太 11:25-26)。祂揀選是本乎愛(弗 1:4-5),並照著祂智慧的定旨(林前 1:18–31;參太 11:25-27;羅 8:28-29;弗 1:9、11),而不是出於對蒙揀選者自身的任何考量(羅 9:11、16;提後 1:9)。此外,揀選是本乎恩(羅 11:5),因此揀選的理由僅在神。神揀選我們是「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弗 1:4-6)。祂的目標是祂自己獨享的稱讚。同樣,這就是爲什麼神沒有揀選世上的許多精英:如果是那樣,似乎救恩就與個人成就有關,而這是神要排除的觀念。因此,大體上,神略過了他們,反而揀選了其他人(林前 1:18-31;參太 11:25-26)。祂定意只將所有功勞歸於祂的方式拯救人。
就積極方面而言,究竟神爲何揀選了祂所揀選的人,並略過了其他人,這是祂所保留的奧祕。在這裡,啓示之門是關閉的,我們唯有因此敬拜祂。我們得知,祂選擇的基礎僅是祂自己的美意,並且祂據此拯救或不賜下救恩(太 11:25-26)。揀選是本乎恩(羅 11:5),其理由僅在神。
那麼,揀選是喜樂、歡騰之讚美的廣闊根基,這也是聖經作者處理這個教義的一貫方式。這是值得我們頌讚的、無與倫比的救恩「福氣」: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揀選了我們……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弗 1:3-5)。
當我們還悖逆時,神就違背我們無知、有罪的任性決定,爲我們預定了更美好的(羅 8:28)。出於唯獨祂才知道的原因,祂選擇拯救我們來顯明祂的恩慈和恩典(弗 2:7)。祂忽略了別人,卻以最偉大的方式恩待了我們,在愛中向我們顯明祂自己,並允許我們認識祂(太 11:25-27)。讚美唯獨歸給祂(詩 3:8;拿 2:9),正確認識祂恩典的揀選使我們渴望向祂獻上讚美。神以這樣一種方式拯救我們,以至當我們誇口時,我們只能指著祂誇口(弗 1:4-6;林前 1:30-31)。「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我們與使徒約翰一同驚呼,「使我們得稱爲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約壹 3:1)。
注:本文部分內容改編自弗雷德·扎斯佩爾(Fred Zaspel)在《萊克薩姆神學概覽》(Lexham Survey of Theology)中的簡短條目。
編注:本文爲「簡明神學」系列專文之一,本文所表達的所有觀點均爲作者本人的觀點,本文基於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協議免費提供給公眾,允許用戶以其它媒體/格式和改編/翻譯其中內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鏈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並採用同樣的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El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