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知(Foreknowledge),就神而言,指預定(Foreordination)。揀選教義陳述的是,神揀選祂要拯救的人。
本文討論的核心問題是預知(foreknowledge)對於揀選的意義,特別是在《羅馬書》8 章 29 節中——即「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定他們」,這是否意味著神根據所預見人的信心來選擇祂要拯救的人。在對這個問題進行簡要介紹後,本文將概括決定性的考量因素:聖經對揀選的描述、神的知識之基礎、聖經中「預知」一詞對神而言的含義、《羅馬書》8 章 29 節的上下文,最後是《羅馬書》8 章 29 節本身的一些思考。
揀選的教義認爲,出於唯獨祂自己知道的目的,神揀選了祂要拯救的人。祂揀選他們並不是因爲他們身上的任何特質,而是出於祂自己的「美意」(太 11:25-27)。亞民念主義(Arminian)的揀選教義通常持相反的論點,認爲神是根據所預見到的信心來揀選祂要拯救的人——即神預先看到誰會相信,並以此爲基礎揀選了他們。也就是說,根據亞民念主義的教義,神「揀選」我們,只不過是因爲我們首先選擇了祂。
《羅馬書》8 章 29 節是這個討論中的關鍵經文,使徒保羅在此申明:「他(神)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定他們。」亞民念主義認爲,保羅在這句話中明確陳明了神的揀選建立在所預見的人類信心上。我將在此論證,這個理解超出了保羅實際所說的,在這篇短文中,我將概述決定性的考量因素。我將從更廣泛的考量開始,然後將焦點縮小到《羅馬書》8 章 29 節本身。
最廣泛地看,僅從字面上看,神「揀選」了我們這個陳述,無疑傳達了神主動而非回應性的。也就是說,「因所預見到的信心而蒙揀選」會使神的「揀選」變得無關緊要,或至少多此一舉。但新約聖經處處都在說揀選完全源自神這一方,其基礎在於祂自己的主動和恩典。揀選是本乎恩(羅 11:5),並爲了祂恩典的榮耀得著稱讚(弗 1:3-6)。我們得救是祂定旨的結果(徒 13:48;羅 8:28;弗 1:4-5, 11;帖前 1:4-5;帖後 2:13-14;提後 1:9 等)。父神將我們「賜給」了祂兒子,而這正是我們用信靠回應祂呼召的原因。
只是你們不信,因爲你們不是我的羊。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約 10:26-28)。
這個原則在《約翰福音》15 章 16 節中得到了闡明,耶穌對祂的門徒斷言:「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當然,在某種層面上,耶穌的門徒確實回應了祂的呼召,從這個意義上說,他們「揀選」了祂。但耶穌清楚地表明了,不是他們「揀選」了祂使得祂揀選了他們;事實上是祂揀選了他們使得他們「揀選」了祂。神主權的揀選是首位的。
「預見到的信心」也帶來了一個非常嚴肅的神學問題:它讓神的知識變成了取決於祂自身以外的考量因素。它將神描繪成從我們這裡得知我們將要做什麼。但聖經處處教導我們神的知識並非從外界習得。
他與誰商議,誰教導他?誰將公平的路指示他,又將知識教訓他,將通達的道指教他呢?(賽 40:14)
也就是說,神的知識以祂自身和祂自己的定旨爲基礎,因此祂是永恆的全知者。神絕不在某個時間點展望未來以了解或發現任何人將要做什麼(詩 139:16)。
此外,我們必須確定聖經作者使用「預知」一詞的含義。雖然就人而言的「預知」帶有「預先察覺」這個簡單的含義(徒 26:5;彼後 3:17),但聖經中這個詞用來描述神時卻帶有特定的神學含義。聖經當然陳明了神預先知道萬事(賽 46:9-10;徒 15:18),但它使用這個詞(「預知」)時也包含預定(foreordination)的概念(徒 2:23;羅 8:29,11:2;彼前 1:20;彼前 1:2)。類似地,在聖經對「知道」(to know)這個動詞的使用中,用於神時可以表示「揀選」或「施恩於」(創 18:19;申 9:24;耶 1:5),或「眷顧」/「喜愛」(詩 1:6;太 7:23;林前 8:3;加 4:9;提後 2:19)。神預知的內涵也與此類似,只是加入了在時間設立之先的意圖(即定旨)這個概念。
讓我們來考察相關的聖經段落。在《羅馬書》11 章 2 節中,保羅斷言:「神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這顯然是對《阿摩司書》3 章 2 節的呼應:「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如果由此(「我只認識你們」)推斷神不認識其他民族,那將是一種誤解。顯而易見的含義是神以一種特殊的方式「認識」以色列。關係和恩寵的意味非常突出。因此,雖然神也「預先知道」所有民族的命運,但《羅馬書》11 章 2 節和《阿摩司書》3 章 2 節陳述的是,神以一種更特殊的方式「預知」以色列:祂在揀選之恩中認識他們(參羅 11:5、7、16、28 中與「揀選」的聯繫)。在《羅馬書》8 章 29 節中,當「預知」與預定的概念聯繫起來使用時,它所帶有的這個含義看起來顯而易見。「預知」和「預定」這兩個概念是分開的(「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定他們」),其含義是「預知」帶有在時間設立之先神施予恩寵的內涵,而「預定」則指神聖的定旨本身。
預定的這些意味蘊含在新約聖經中包含了這個詞的所有經文中。《使徒行傳》2 章 23 節明確地說神的預知是起因:耶穌是「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同樣在《彼得前書》1 章 19-20 節中我們讀到,基督這羔羊是「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神知道的」;在這裡,這「預先知道」是致因的內涵如此明顯,以至於在許多譯本中,有些版本將其譯爲「預定」(KJV)或「揀選」(CSB, NIV)。在《彼得前書》1 章 2 節中,它再次與揀選聯繫在一起(如同在《羅馬書》8:29 中)。預知的這個預先定旨的含義也出現在《七十士譯本》中的次經《友弟德傳》(友弟德傳 9:6)中。
所有這一切都表明,把《羅馬書》8 章 29 節解釋爲「因預見到的信心而揀選」不符合「預知」一詞在新約聖經其它地方的含義。預知,就神而言,與預定和揀選這樣的術語密切相關。
我們也應該注意,保羅這番話後面的上下文明確指向了用預定論來理解《羅馬書》8 章 29 節。在《羅馬書》9 章 6-24 節中,保羅用了大量篇幅論證了神拯救計劃的成功是出於祂主權的揀選。神的應許屬於以撒而非以實瑪利,這完全出於神自己的選擇(6-9 節)。類似地,神揀選雅各而非以掃,與他們二人的行爲毫無關係(10-13 節);事實上,這裡明確地否認了以預見到的行爲作爲祂揀選根基的任何觀念。神的決定在「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時就定下了,這是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爲,乃在乎召人的主」(11 節)。保羅由此得出更廣泛的應用:「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16 節)。在上下文中,保羅的揀選觀排除了任何來自人方面的因素。
更進一步地看,《羅馬書》8 章 29 節本身的直接上下文也要求按預定論來理解它。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因爲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定他們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定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爲義,所稱爲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 8:28-30)。
保羅在此的意圖顯然是爲了給住在一個墮落受咒詛且常常反對我們的世界中,面臨軟弱和苦難的基督徒帶來鼓勵。我們對神必將「叫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的信心,建立在祂「按他旨意(而非我們的)被召」這一事實之上(28 節)。這個旨意從永恆延伸到永恆,用恩典永遠保障祂的百姓(29-30 節)。保羅所提供的確據完全源於神一方——祂自己的揀選和旨意,而非我們身上的任何東西。從過去的永恆開始,神就爲我們發起了一項拯救工作,祂將無誤地執行它,直到我們最終得榮耀。保羅說,這是確據的堅實基礎——不是神在我們身上看到了什麼並做出了相應的回應,而是在恩典中祂將愛投注給我們,並定旨使我們永遠屬於祂。
「他預先知道」的是誰?
最後,我們也應該注意,神在此預知的對象是祂的百姓本身,而不是他們的行爲或行動——「他(神)預先所知道的人(而非事)」。神的恩寵和主動——揀選之愛——的觀念仍清晰可見。
揀選是神按照祂的主權選擇祂要拯救誰,這選擇的基礎唯獨在於祂自己,而排除了對我們身上任何特質的考量。神的預知是起因的概念,與預定論密切相關。在那些提到祂預知祂所揀選之人的經文(羅 8:29,11:2;彼前 1:2)中,它進一步帶有神聖恩寵的內涵——神的揀選之愛和拯救目的。《羅馬書》8 章 29 節——「他(神)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定他們」——因此提醒我們這些基督徒,我們的救恩從頭到尾都是神的工作,這使我們滿有救恩的確據。
唯獨將榮耀歸給神!(Soli Deo gloria!)
編注:本文爲「簡明神學」系列專文之一,本文所表達的所有觀點均爲作者本人的觀點,本文基於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協議免費提供給公眾,允許用戶以其它媒體/格式和改編/翻譯其中內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鏈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並採用同樣的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Election and Foreknowled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