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分类与方法论
歷史神學
2025-07-11
—— Scott Clark

定義

歷史神學是指敘述基督教神學發展的學科。

概述

歷史神學與教會歷史密切相關,但兩者並不完全相同。教會歷史更關注教會的制度發展及其在社會歷史中的地位,而歷史神學則側重於神學思想的演變。雖然歷史神學與基督教思想史、教義史有所區別,但這些學科之間仍有很大重疊。歷史神學通過以下幾個時期追溯基督教神學的發展:教父時期(公元 100-500 年)、中世紀(公元 500-1500 年)、宗教改革時期(1500-1600 年)、後宗教改革時期(1600-1700 年)以及現代時期(1700 年至今)。


定義與問題

1971 年,雅羅斯拉夫·佩利坎(Jaroslav Pelikan)將歷史神學描述爲「對基督教信仰和教義的傳承研究」,但這種說法本身帶有一定的模糊性。如果我們去問二世紀和三世紀的偉大神學家,他們會認爲,教義是神通過基督啓示的,並由使徒們通過正典聖經忠實無誤地傳遞給教會。在他們看來,「信仰的準則」是一系列固定的宣告,不會因時間的變化而改變。

然而,神學的歷史卻是研究變化的學科。因此,歷史神學家面臨的一個長期挑戰是:如何解釋那些在歷史中統一教義的因素,同時又能區分不同時期或地區的神學特點。

在當今時代,歷史神學面臨的最大挑戰或許是:人是否真的可以客觀認識歷史,抑或歷史已經淹沒在主觀性和多樣性的海洋中?是否每位歷史學家都有自己的一套歷史敘述?對此,我們應該明確,歷史學家的職責是盡可能真實地還原過去。這意味著過去是客觀存在的,儘管存在困難,我們仍然能夠足夠了解它,並講述真相。如果過去沒有真相可言,那麼我們所做的不過是一種充滿偏見和政治色彩的活動。然而,「盡可能」這個限定詞也提醒我們,沒有哪位歷史學家能夠完全準確地還原整個歷史。神學的過去並沒有改變,但隨著我們對過去的了解不斷深入,我們對它的理解也在不斷增長,因此我們對歷史的敘述也在不斷修正和完善。

歷史神學家的核心任務,是幫助教會和其他相關方記住過去的神學思想、信仰實踐以及靈修生活,從而爲當代的神學反思、敬拜和實踐提供背景。在我們這個後現代時期,人們尤其容易遺忘過去,因此我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古老的聖經解讀、神學反思和牧養智慧。正因如此,歷史神學在今天顯得尤爲重要。儘管歷史神學非常關注教義的歷史和發展,以及基督徒信仰體驗和實踐的歷史,但歷史學家的任務並不是規定今天應該在神學上相信什麼,或在實踐中做什麼。如果歷史神學要有實際意義,它必須是描述性的,而不是規範性的。

史蒂文·奧茲門特(Steven Ozment)將歷史學家分爲兩種類型:遊牧者和定居者。前者是思想史學家,後者是社會制度史學家。由於歷史神學深受思想史運動的影響,在一些歷史神學的概述中,存在一種傾向,即脫離背景,抽象地討論教義。我們可以稱之爲「空談者」方法。在這種方法中,神學家被簡單地看作一個個脫離背景的「空談者」,就像沒有身體、只會說話的腦袋。這種方法也可以被描述爲「英雄與異端」的歷史觀。儘管哲學家和神學家認爲這種概述有用,但它們並不總是非常準確。

在這個類比中,定居者指的是社會歷史學家。他們對歷史神學有著重要的貢獻,因爲某個時代或地區的神學家和我們一樣,都是他們時代的產物。他們生活在特定的經濟體系、政治制度、文化環境、對事物本質的假設網絡以及語言群體中。要真正理解一位神學家的言論,歷史學家必須了解他在何時何地說了這些話,以及爲什麼這樣說。作家不可避免地會回應他們時代的問題。我們越了解某位作家的生活背景,就越能全面理解他想要表達的內容、對象以及原因。當然,我們承認這種豐富的背景對於理解聖經是必要的,但它對於理解神學歷史同樣不可或缺。

與思想史方法相對的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在多種馬克思主義的影響下,大多數歷史研究領域傾向於將思想(教義)邊緣化,轉而強調背景,以至於思想被視爲虛僞的,或僅僅是宗教經驗的表達,甚至是資產階級試圖通過宗教教條控制工人階級的象徵。對這種簡化主義的最好回應是關注實際發生的事情,以及特定作家在特定時間和地點所說的話。關注事實、原始資料和文本,往往會讓宏大的理論顯得無關緊要。

另一種錯誤有時被稱爲「黃金時代」方法,即將某個特定時代樹立爲我們時代的典範。這種方法的最大問題在於,它根本不是歷史,而是僞裝成歷史的神學。判斷哪個時代或哪位神學家是正確的,本質上是一種神學判斷,而非歷史判斷。優秀的歷史神學家會盡量讓自己不摻雜個人主觀意見,而是盡可能清晰、客觀、有同理心地講述歷史。至於讀者如何對待這段歷史,則由他們自己決定。「黃金時代」方法的另一個重大缺陷是,它對過去的描述不準確。自從人類墮落以來,地球上從未有過真正的黃金時代。仔細審視教會歷史的每個時代、每個地方和每位神學家,都會發現他們有著嚴重的罪過和缺陷。

在過去四十年裡,包括歷史神學家在內的基督教歷史學家們經常討論一個問題:是否存在一種獨特的基督教歷史研究方法?喬治·馬斯登(George Marsden)等人認爲存在,而D. G. 哈特(D.G. Hart)則持反對意見。顯然,教會總結的基督教神學,比如古代普世信經和改革宗信條,確實存在;這種神學爲歷史事件和人物的意義提供了一種基督教的解釋,也爲評價神學家的工作提供了一個神學框架。然而,這種對現實意義(即世界觀)的基督教解釋,是否能夠產生一種獨特的基督教歷史研究方法,則不那麼明確。

佩利坎的觀點是正確的。歷史神學是對教義發展的傳承研究。早期教會承認「信仰的準則」,這是二世紀中期形成的《使徒信經》的核心內容,但直到四世紀初期,教會才通過亞流主義(Arianism)的爭議,逐步發展出更完整的三一論教義。神學是在特定背景下有機發展的,有時是因爲某種立場的內部邏輯,有時是因爲對聖經的持續研究,有時則是因爲外部刺激,比如異端(例如亞流主義 [Arianism]、聶斯托利主義 [Nestorianism]、優提克斯主義 [Eutychianism] 和伯拉糾主義 [Pelagianism])。

歷史神學的歷史

在文藝復興之前,從使徒時代結束後的早期教會到中世紀教會歷史時期,人們只有一種模糊的感覺,認爲教會與使徒時代的教會處於不同的時間和地點。在加洛林文藝復興時期,從修道士聖比德(又稱可敬的比德 [Venerable Bede],約公元 673-735 年)的著作開始,尤其是他的《英吉利教會史》(Ecclesiastical History of the English People),我們開始看到一種歷史意識的萌芽,即比德和他的同時代人生活在與早期教會不同的時間和地點。從十四世紀開始,文藝復興標誌著更敏銳的歷史意識的興起。

這種意識使宗教改革運動能夠批判中世紀和羅馬教會聲稱的與使徒時代後早期教會的連續性,並提出他們自己對連續性的主張。因此,在宗教改革中,關於過去意義的爭論開始了。新教徒在《馬格德堡世紀》(Magdeburg Centuries,1559-74 年)中回應了羅馬天主教的質問:「在路德之前,你們的教會在哪裡?」這部作品講述了直到十三世紀的教會歷史。這是一部高度論戰性的著作,既是神學也是歷史,但它見證了一種日益增長的意識,即對過去(包括教義)的理解對於理解當下具有重要意義。

在十八世紀的啓蒙運動中,歷史學家開始以我們今天所認可的方式研究歷史,但他們所處的環境對正統的歷史性基督教越來越敵對,並受到對神、世界和自我的競爭性解釋(如理性主義、經驗主義、鍊金術和神祕主義)的影響。

在十九世紀,費迪南德·克里斯蒂安·鮑爾(Ferdinand Christian Bauer,1792-1860年)開始將G.F.W. 黑格爾(G.F.W. Hegel,1770-1831 年)的歷史哲學首先應用於保羅書信,隨後又應用於贖罪論、三一論和道成肉身等教義。黑格爾的歷史理論認爲,歷史是辯證法的發展過程,一種原則(例如猶太基督教)與另一種原則(例如外邦基督教)發生衝突,必須得到解決。這種衝突解決後,新的矛盾又會產生,整個過程會不斷循環。在黑格爾的巨大影響下,發展的觀念與朝著某種末世終點的進步成爲同義詞。在這一時期,亞歷山大·施魏策爾(Alexander Schweizer,1808-88 年)提出,在路德宗和改革宗神學中,存在「核心教義」,每個神學體系都圍繞這些教義組織起來。據說路德宗神學圍繞稱義教義組織,而改革宗神學則圍繞預定論教義組織。這一分析自十九世紀末以來受到了嚴厲的批評,但它仍然具有相當大的影響力。

約翰·亨利·紐曼(John Henry Newman,1801-90 年)在其《論教義的發展》(Essay on the Development of Doctrine)中,利用黑格爾的思想,提出羅馬教會現在所教導的,就是她一直以來所持守的,即使只是以種子的形式。紐曼的發展性方法的獨到之處在於認識到教義的有機發展。其缺陷在於它深受黑格爾的影響,以至於任何研究的結果本質上都是基於紐曼的神學和教會立場而預先決定的。

阿道夫·馮·哈納克(Adolf von Harnack,1851-1930 年)在其鉅著《教義史》(History of Dogma,1886-89 年)中提出,早期教會最初是一個自發的、「宣道性」的運動,圍繞關於耶穌基督的動態信息組織起來,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宣道逐漸變成了制度化的教義。這一範式自提出以來影響很大(比如在研究「加爾文與加爾文主義者」的關係時就被廣泛使用),不過,這種模式也受到了不少批評,認爲它過於人爲化,不能充分解釋所有事實。

在後啓蒙時期,邁克爾·波蘭尼(Michael Polanyi,1891-1976 年)提醒我們,文本、事實和事件必須被讀者接受,並由那些身處自己時代和背景中的人進行解釋。然而,理查德·J. 埃文斯(Richard J. Evans,1947 年出生)有力地捍衛了歷史的有效性,認爲歷史的任務是講述過去的真相,同時避免陷入主觀主義的深淵。

海科·A. 奧伯曼(Heiko A. Oberman,1930-2001 年)的開創性工作,揭示了中世紀晚期神學與宗教改革之間的聯繫,展示了以發展性方式研究歷史的強大力量,而不會陷入辯證法的陷阱。他的學生大衛·斯坦梅茨(David Steinmetz,1936-2015 年)將這種方法應用於宗教改革研究,而斯坦梅茨的學生理查德·A. 穆勒(Richard A. Muller,1948 年出生)自 1978 年以來將這種方法應用於新教經院哲學的研究,展示了以歷史爲基礎、整體性、發展性方法的強大力量。

延伸閱讀

  • 巴洛爾,喬丹·J(Ballor, Jordan J.)、大衛·S. 西茨瑪(David S. Sytsma)和傑森·祖德瑪(Jason Zuidema)編,《早期現代新教中的教會與學校:紀念理查德·A. 穆勒的神學傳統成熟研究》(Church and School in Early Modern Protestantism: Studies in Honor of Richard A. Muller on the Maturation of a Theological Tradition)。博睿學術出版社(Brill),2013 年。  
  • 詹姆斯·布拉德利(James E. Bradley)和理查德·A. 穆勒(Richard A. Muller),《教會歷史:研究與參考方法導論》(Church History: An Introduction to Research, Reference Works, and Methods)。大急流城:威廉·B.伊爾德曼斯出版公司(William B. Eerdmans Publishing),1995 年。  
  • 歐文·查德威克(Owen Chadwick),《從波舒哀到紐曼:教義發展的觀念》(From Boussuet to Newman: The Idea of Doctrinal Development)。劍橋大學出版社(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57 年。  
  • 理查德·埃文斯(Richard J. Evans),《爲歷史辯護》(In Defense of History)。W.W.諾頓公司(W. W. Norton and Co.),1997 年。  
  • D. G. 哈特(D. G. Hart),《大學開始重視宗教:美國高等教育中的宗教研究》(The University Gets Religion: Religious Studies in American Higher Education)。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出版社(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9 年。  
  • 喬治·馬斯登(George Marsden)和弗蘭克·羅伯茨(Frank Roberts)編,《基督教的歷史觀?》(A Christian View of History?)。大急流城:威廉·B. 伊爾德曼斯出版公司(William B. Eerdmans Publishing),1975 年。  
  • 理查德·穆勒(Richard A. Muller),《後宗教改革時期改革宗教義學:改革宗正統的興起與發展,約 1520 至 1725 年》(Post-Reformation Reformed Dogmatics: The Rise and Development of Reformed Orthodoxy, ca. 1520 to 1725),第二版,共四卷。大急流城:貝克出版社(Baker),2003 年。  
  • 斯蒂凡·奧茲門特(Steven E. Ozment),《城市中的宗教改革:十六世紀德國與瑞士對新教的吸引力》(The Reformation in the Cities: The Appeal of Protestantism to Sixteenth-Century Germany and Switzerland)。耶魯大學出版社(Yale University Press),1975 年。  
  • 雅羅斯拉夫·佩利肯(Jaroslav Pelikan),《基督教教義的發展:一些歷史導論》(Development of Christian Doctrine: Some Historical Prolegomena)耶魯大學出版社(Yale University Press),1969 年。  
  • 雅羅斯拉夫·佩利肯(Jaroslav Pelikan),《歷史神學:基督教教義的連續性與變化》(Historical Theology: Continuity and Change in Christian Doctrine)。紐約科珀斯出版社(Corpus of New York),1971 年。  
  • 雅羅斯拉夫·佩利肯(Jaroslav Pelikan),《基督教傳統:教義發展史》(The Christian Tradition: A History of the Development of Doctrine)。芝加哥大學出版社(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1 年。  
  • 邁克爾·波蘭尼(Michael Polanyi),《科學、信仰與社會:對科學探究意義與本質的深入探討》(Science, Faith, and Society: A Searching Examination of the Meaning and Nature of Scientific Inquiry)。芝加哥大學出版社(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46 年。  
  • 亞歷山大·施魏策爾(Alexander Schweizer),《福音派改革宗教會的信仰教義》(Die Glaubenslehre der Evangelisch-Reformierten Kirche),共兩卷。奧雷爾·菲塞利出版社(Orell, Füselli),1844-47 年。  
  • 保羅·田立克(Paul Tillich),《基督教思想史》(A History of Christian Thought)。哈珀與羅出版社(Harper & Row Publishers),1968 年。  
  • 卡爾·楚曼(Carl Trueman),《歷史與謬誤:歷史寫作中的問題》(History and Fallacies: Problems Faced in the Writing of History)。十架路出版社(Crossway),2010 年。  
  • 卡爾·楚曼(Carl Trueman)和R.斯科特·克拉克(R. Scott Clark)編,《新教經院主義:重新評估文集》(Protestant Scholasticism: Essays In Reassessment)。帕特諾斯特出版社(Paternoster Press),1999 年。

編注:本文爲「簡明神學」系列專文之一,本文所表達的所有觀點均爲作者本人的觀點,本文基於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協議免費提供給公眾,允許用戶以其它媒體/格式和改編/翻譯其中內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鏈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並採用同樣的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Historical Theology.

Scott Clark(斯科特·克拉克)是美國加州威斯敏斯特神學院的教會歷史和歷史神學教授,也是加州埃斯孔迪多聯合歸正教會(Escondido United Reformed Church)的副牧師。他是《追悔莫及》(Recovering the Reformed Confessions)一書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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