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论
彌賽亞耶穌
2025-10-10
—— T. D. Alexander

定義

基督教神學的核心思想就是奉拿撒勒人耶穌爲「基督」或「彌賽亞」,這兩個同義詞突出了祂作爲神所指定之救主-君王(savior-king)的地位。

摘要

新約中有大量關於耶穌是基督的記載。「基督」(Christ)這個英文單詞的希臘語詞根意爲「受膏者」,它源於亞蘭/希伯來語的同義詞「彌賽亞」也是這個意思。耶穌是「受膏者/基督/彌賽亞」的觀點滲透在新約聖經的字裡行間,但這些著作也表明,「受膏者/基督/彌賽亞」這個稱呼只在耶穌受死、復活和升天後才持續地用在耶穌身上。耶穌本人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使用這個稱呼,因爲這個稱呼在當時帶有誤導性含義。耶穌在世時重新教導了祂的追隨者,讓他們能夠根據舊約教導更準確地理解「受膏者/基督/彌賽亞」這個概念。與祂同時代的人們期盼著一位從耶路撒冷行使政治和軍事控制權的國王,而耶穌卻教導說,祂的王並不受政治疆界的限制,而要接納來自各個國家的人。祂的追隨者相信,耶穌復活升天後,在天上作王,坐神的右手邊,他們期待祂將來從那裡再來審判全人類。人人都需要真心實意地親口承認耶穌是主,並以此承認祂擁有神所授予的王權。


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正如它的名字所顯示的,就是相信耶穌是基督或彌賽亞。「彌賽亞」這個英文單詞源於希臘語 messias,這個詞在新約聖經中只出現過兩次(約 1:41,4:25),都是用來音譯亞蘭語中的 mešîḥā' 這個詞。[1] 爲了幫助講希臘語讀者更好地理解,約翰把 messias 翻譯成了希臘語中的 christos,意爲「受膏者」,以此來解釋「彌賽亞」的含義。

由於「彌賽亞」一詞對亞蘭語之外的人毫無意義,因此在希臘文新約聖經中很少使用。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 christos 這個詞出現了近 530 次,其中大部分直指拿撒勒人耶穌。

雖然今天的基督徒已經習慣把「基督」看作耶穌名稱中的第二部分,但它最初是一個稱呼,意爲「受膏者」[2] ,它作爲稱呼的用法反映在新約聖經中,iēsous christoschristos iēsous 分別出現了 139 次和 88 次。對於早期閱讀新約希臘文聖經的人來說,這些表達方式表達了「耶穌受膏者」或「受膏者耶穌」的意思。[3] 重複使用 christos 清楚地表明,膏抹是新約中關於耶穌最重要的一個概念。

耶穌與受膏者/基督/彌賽亞的稱呼

耶穌是受膏者/基督/彌賽亞的觀點滲透在新約聖經的字裡行間,但在祂受死和復活之前,新約並不常用受膏者/基督/彌賽亞的稱呼稱呼祂。這一點在研究 christos 一詞的分佈時就非常明顯。在《馬可福音》關於耶穌生平的記載中,這個詞只出現了 7 次,但在保羅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中卻出現了 65 次。[4] 

出於以下原因,耶穌在世時很少使用受膏者/基督/彌賽亞的稱呼。然而,儘管如此,四部福音書都充滿信心地肯定耶穌就是受膏者/基督/彌賽亞。當使徒約翰總結他撰寫耶穌生平的原因時,他說(約 20:30-31):

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約翰希望他的讀者相信耶穌是受膏者/基督/彌賽亞。對觀福音書中也有類似的強調。《馬太福音》、《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強調了西門彼得的聲明:「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 16:16;可 8:29;路 9:20 有一個更簡短的聲明:「是神所立的基督」)。彼得確認耶穌是受膏者/基督/彌賽亞不僅在《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中標記爲重要的轉折點,而且兩部福音書都在開篇介紹了耶穌是基督(太1:1;可1:1)。

《約翰福音》沒有記錄彼得的認信,卻在拉撒路死後耶穌和馬大的對話中加入了一個驚人的相似之語。馬大回答耶穌說:「主啊,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約 11:27)。她的認信充分體現了約翰寫這部福音書的目的(參約 20:30-31)。對約翰來說,耶穌使拉撒路復活的故事是他敘述的核心,它概括了耶穌如何來把永生賜給那些相信祂是受膏者/基督/彌賽亞之人。[5] 

受膏之王

在新約中,「受膏者/基督/彌賽亞」這一稱呼與「王權」的概念緊密相連,這一聯繫在猶太傳統中由來已久。舊約《撒母耳記》記載了先知撒母耳如何用油膏了掃羅和大衛,來表示神任命他們治理以色列民(如撒上 9:16,10:1,16:3、6、12-13)。在舊約全書中,「受膏者」的希伯來語 māšîaḥ 主要是指國王。

重要的是,舊約建立了這樣一個期望,即未來神將派遣一位來自大衛王朝的君王,實現祂拯救全地的目的。[6]《馬太福音》呼應了這個期望,將受膏者/基督/彌賽亞的概念與耶穌是「大衛子孫」這個事實聯繫起來。這一點在《馬太福音》的開頭部分就很清楚:「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的家譜」(太 1:1)。隨後,馬太通過家譜將耶穌與大衛聯繫起來,從而證實了開頭的這一說法。[7]  在福音書的其餘部分,馬太講述了耶穌作爲「大衛的子孫」如何來建立天國。

同樣,使徒保羅在寫給羅馬人的信中開宗明義地指出耶穌是大衛王朝的繼承人(羅 1:1-3):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爲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儘管耶穌的成長經歷與王室相去甚遠,但耶穌是「王」這個想法,突出地顯明在圍繞著祂受死所發生的所有事件中,從彼拉多的審問(太 27:11;可 15:2、9、12;路 23:3;約 18:33、39),到士兵們的嘲笑(太27:29;可 15:17-19;約 19:2-3;參看可 15:31-32),再到十字架上的牌子(太 27:37;可 15:26;路 23:38;約 19:19、21)。[8]  

王是神的兒子

耶穌是大衛一脈的受膏君王,這一觀點與祂作爲「神的兒子」的身份密切相關。《馬可福音》尤其突出了耶穌是神兒子的主題,記載了耶穌受洗(可 1:9-11;參太 3:13-17;路 3:21-22;約 1:32-34)和登山變相時(可 9:2-8;參看太 17:1-8;路 9:28-36)神如何稱呼耶穌爲祂的兒子。耶穌經常說神是祂的父,尤其在《約翰福音》中。[9] 神與耶穌的這種父子關係可以看爲具有王室含義,這一點可以從舊約描述神與大衛王朝君王的關係中看出,在《撒母耳記下》7 章 14 節中,神說自己是大衛式君王的父親,《詩篇》2 章 7 節和 89 章 26-27 節也表達了類似的情感。

耶穌不願使用「基督」這個稱呼來稱呼自己

雖然新約作者一致肯定耶穌是受膏者/基督/彌賽亞,但四部福音書一致指出,耶穌本人避免使用mešîḥā'/christos 「受膏者」這個稱呼來稱呼自己。祂更願意使用「人子」這一稱呼。「人子」一詞在對觀福音書中出現了 70 次,在《約翰福音》中出現了 12 次。「人子」這個詞每次都出現在耶穌所說的話中。[10] 很可能,「人子」一詞在其他人看來並沒有彌賽亞的意味。與耶穌同時代的人並不認爲這是一個彌賽亞式稱呼,早期教會也沒有將其作爲彌賽亞稱呼。[11] 

值得注意的是,耶穌使用「人子」,並有意避免使用帶有彌賽亞含義的稱呼,但祂的追隨者後來卻清楚地將「受膏者/基督/彌賽亞」的稱呼歸在祂身上。對這一現象最好的解釋是,當時人們對「受膏者/基督/彌賽亞」概念的普遍理解令耶穌感到不安。雖然人們對大衛式君王來臨的看法遠非一致,但人們普遍期望這位君王能復興猶太民族的命運,使他們擺脫受羅馬人統治的枷鎖。例如,公元前 50 年左右創作的《所羅門詩篇》(Psalms of Solomon/Salomon)就反映了這種期望,該詩篇反映了法利賽人的觀點。鮑爾(Bauer)對這篇詩歌進行了有益的總結,他指出,根據這篇詩歌,「他們的王,大衛的子孫」,「耶和華的受膏者」將:

(1)用暴力驅逐佔領耶路撒冷的外族人(17:15、24-25、33);(2)審判地上的萬國(17:4、31、38-39、47),並使這些國家「在他的軛下侍奉他」(17:32);(3)以智慧(17:23、31、42)和公義(17:23、28、31、35、41,18:8)統治以色列,其中包括將所有外族人從這塊土地上趕走(17:31),清除這塊土地上不義的以色列人(17:29、33、41),來消除一切壓迫(17:46),並將聖潔的百姓聚集到自己身邊(17:28、36,18:9)。[12] 

正是由於這樣的期望,彼得在承認耶穌是受膏者/基督/彌賽亞之後就堅定地拒絕了耶穌關於祂將受苦和死亡的預言(太16:22;可 8:32),這也就不足爲奇了。這些話對彼得來說簡直危言聳聽,他認爲應許中的大衛式君王不可能受苦和死亡。[13] 同樣,根據《馬太福音》第 11 章,施洗約翰也懷疑過耶穌的彌賽亞身份,雖然他此前曾積極宣揚耶穌是神派來懲罰惡人的(太3:10-12)。施洗約翰的疑慮是因爲他遭到了監禁,因爲約翰和許多人一樣,期望即將到來的君王能帶來一個正義的時代,屆時那些蒙冤遭囚禁的人將獲得自由。然而,耶穌指著祂所行的醫治神蹟來向約翰證明祂的這個特別身份(太11:4-6)。

耶穌重新定義了受膏者/基督/彌賽亞的概念

在一個將來自大衛後裔的猶太王與軍事和政治上的統治聯繫在一起的文化中,耶穌格外小心避免遭受誤解。祂告訴彼拉多:「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 18:36),祂這話理由充分:耶穌不要通過軍事力量來建立自己的統治,而是用自己的生命爲世人贖罪。祂挑戰祂的聽眾,要祂們接受祂愛仇敵的教導。哪怕在祂進入耶路撒冷人們向祂歡呼「大衛的子孫」時,耶穌也是騎著一匹驢,而非一匹戰馬(太 21:1-11;可 11:1-10;路 19:29-38;約 12:12-15)。

在對彌賽亞期望有著混亂理解的背景下 [14],耶穌重新教育門徒認識受膏者/基督/彌賽亞的概念,澄清了舊約中對彌賽亞的期望。這個過程反映在《馬太福音》第 13 章中關於天國的比喻中。麥子和稗子的比喻暗示,耶穌此時還沒有作爲執行審判的王來剷除惡人(太 13:24-30、37-43)。在未來的審判來臨之前,善與惡將並存。在當下,在邪惡的包圍中神的國將成長。芥菜種和酵母的比喻暗示,天國的建立並不藉著驚天動地的大事(太 13:31-33)。天國將幾乎不爲人覺察地慢慢成長。

結論

新約中關於耶穌是受膏者/基督/彌賽亞的證據表明,在祂受死、復活和升天後,祂的追隨者才公開宣稱祂是所應許的君王。彼得拋棄了當時人們對大衛式君王將恢復以色列命運的期望,在五旬節當天宣佈耶穌現在就作爲受膏者/基督/彌賽亞作王,坐在神的右手邊(徒 2:34-36)。耶穌曾引用《詩篇》第 110 篇第 1 節來論證「大衛的子孫」將比大衛更偉大(太 22:41-45;可 12:35-37;路 20:41-44)。作爲升到天上的君王,耶穌最終將統治全地,迎來一個普世和諧的新時代,實現舊約的期望(參見徒 3:19-21)。彼得的見證隨後在《使徒行傳》中得到呼應,耶穌的第一批追隨者宣稱祂是受膏者/基督/彌賽亞(如徒 5:42,9:22,17:3,18:5、28、15)。[15] 

腳註

[1] 亞蘭語中的 mešîḥā 與希伯來語中的 māšîaḥ 相對應;這兩個詞的意思都是「受膏者」。

[2] 人們常常聲稱,「基督」這個詞在新約中主要用作耶穌的名字,而沒有傳達其原始意義。然而,這一點是有爭議的。見 J. W. Jipp, Christ is King: Paul's Royal Ideology, (Minneapolis, MN: Fortress Press, 2015)。即便作爲名字,也很難想像說希臘語的人在聽到「基督」這個詞時不會將其與膏抹儀式聯繫起來。

[3] M. F. Bird, Jesus is the Christ: The Messianic Testimony of the Gospels, (Milton Keynes: Paternoster, 2012), 16,他寫道:「猶太人和羅馬人的名字都不要顛倒順序,只有當Χριστός(iēsous christos)/Χριστός Ἰησοῦς(christos iēsous)具有某種稱呼內涵時,才能理解Χριστός(christos)的位置互換。」

[4]《馬可福音》1:1,8:29,9:41,12:35,13:21,14:61,15:32;《羅馬書》1:1、4、6-8,2:16,3:22、24,5:1、6、8、11、15、17、21,6:3-4、8-9、11、23,7:4、25,8:1-2、9-11、17、34-35、39,9:1、3、5,10:4、6-7、17,12:5,13:14,14:9、15、18,15:3、5-8、16-20、29-30,16:3、5、7、9-10、16、18、25、27。將四部福音書與新約書信進行比較時,會重現「基督」(christos)一詞的這種分佈模式。

[5] Bird, Jesus is the Christ: The Messianic Testimony of the Gospels, 1, 寫道:「雖然不同福音書中關於耶穌的記載各有不同,但其他三位福音書作者都各自以自己的方式,認可馬可的觀點,即耶穌的故事是一個彌賽亞的敘事。」

[6] 參見福音聯盟專文:《彌賽亞盼望》

[7] 馬太希望通過這份家譜證明耶穌是大衛式君王位的繼承人。並且,他很有說服力地指出,約瑟並不是耶穌的父親,而只是馬利亞的丈夫(太 1:16)。隨後,馬太開始敘述約瑟如何將耶穌收養爲自己的兒子(太 1:18-25)。

[8] 參見福音聯盟專文:《神的國》

[9] 參見福音聯盟專文:《耶穌是神的兒子》

[10] 唯一的例外是在《約翰福音》12 章 34 節中,眾人兩次使用了「人子」一詞。不過,即使在這個場合,他們也是在附和耶穌的話。「人子」在新約其它地方只用過一次。根據《使徒行傳》7 章 56 節,司提反被石頭打死之前說:「我看見天開了,人子站在神的右邊!」

[11] Cf. R. T. France, Jesus and the Old Testament: His Application of Old Testament Passages to Himself and His Mission, (London: Tyndale Press, 1971), 187–188.

[12] D. R. Bauer, 'Son of David,' 收錄於Dictionary of Jesus and the Gospels, ed. J. B. Green, I. H. Marshall, and S. McKnight, (Downers Grove, Ill: InterVarsity Press, 1992), 767. 《所羅門詩篇》的作者祈求神興起「他們的王,大衛之子」來「統治以色列」(所羅門詩篇 17:21)並「驅逐罪人離開他們的產業」(所羅門詩篇 17:23)。他稱未來的王爲「主所膏的」(所羅門詩篇 17:32,參路 2:26)並期望「他不再允許不義在他們中間停留」(所羅門詩篇 17:27)。

[13] 彌賽亞將大有能力並攻克一切敵對者的想法,在《所羅門詩篇》中得到了體現:他自己是聖潔無瑕的,因此會統治眾多的百姓,用祂話語的力量斥責列王並驅逐罪人。在他的日子裡,他不會軟弱,因爲他依靠他的神;因爲神用聖靈使他強大,用智慧和悟性使他明智,用力量和公義使他強壯。主的祝福將與他同在,在力量中,他不會軟弱。他的希望將在主裡,誰能勝過他?他將在他的侍奉中強大,在敬畏神中強大,忠誠正直地牧養主的羊群,他不會讓牧場上的任何人變得軟弱(所羅門詩篇 17:36-40)。

[14] 參見J. Neusner, W. S. Green and E. S. Frerichs, eds., Judaisms and Their Messiahs at the Turn of the Christian Era (Cambridge: CUP, 1987); J. J. Collins, The Scepter and the Star: The Messiahs of the Dead Sea Scrolls and Other Ancient Literature, 2nd ed., (Grand Rapids: Eerdmans, 2010); M. V. Novenson, Christ among the Messiahs: Christ Language in Paul and Messiah Language in Ancient Judais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2).

[15] 就耶穌是人類後裔做王的含義,參見D. G. McCartney, 'Ecce Homo: The Coming of the Kingdom as the Restoration of Human Vicegerency,' WTJ, 56 (1994) 1-21.

[16] 參見福音聯盟專文:參見福音聯盟專文:《彌賽亞盼望》

進一步閱讀

在眾多探討耶穌作爲彌賽亞主題的書籍中,以下幾本尤其有幫助:

  • Bird, Michael F. Jesus is the Christ: The Messianic Testimony of the Gospels. Milton Keynes: Paternoster, 2012.
  • Jipp, Joshua W. Christ is King: Paul’s Royal Ideology. 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2015.
  • Wright, N. T. How God Became King: The Forgotten Story of the Gospels. New York: HarperOne, 2012. 中譯參考:《耶穌做王,什麼意思?》,台灣校園書房。

編注:本文爲「簡明神學」系列專文之一,本文所表達的所有觀點均爲作者本人的觀點,本文基於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協議免費提供給公眾,允許用戶以其它媒體/格式和改編/翻譯其中內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鏈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並採用同樣的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Jesus as Messiah.

T. D. Alexander(T. D. 亞歷山大)博士畢業於貝爾法斯特女王大學 (The Queen’s University of Belfast),是北愛爾蘭貝爾法斯特(Belfast)聯合神學院聖經(Union Theological College)研究高級講師和研究生課程主任,也是菲茨羅伊長老會(Fitzroy Presbyterian Church)的長老。亞歷山大在聖經神學領域著述頗豐,主要作品有The City of God and the Goal of Creatio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Biblical Theology of the City of God The Message of the Kingdom of God。亞歷山大與安妮(Anne)結婚,兩個子女已經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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