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祕主義認爲:人可以直接、立刻領悟關於上帝的知識,但只有通過神祕的沉思之路才能實現,這樣的沉思摒棄了暫時和有限的理性認識。
理性主義則提出:與摒棄人類的理智和理性相反,通過單獨使用理性和理智,通過思辨人就可以認識上帝。
神的啓示則強調:神向人啓示自己的必要性,離開了神的啓示,神祕主義的沉思或人的理性在認識神上毫無用處。
本文探討了認識上帝的三種途徑:神祕主義、理性主義和神的啓示。神祕主義認爲,人可以直接、立刻領悟關於上帝的知識,但只有通過神祕的沉思之路才能實現,這樣的沉思摒棄了暫時和有限的理性認識。通常,神祕主義者必須全身心地投入嚴格的以淨化和光照爲標誌的途徑中,只有這樣才能體驗到與神相交。與此相反,理性主義提出,通過單獨使用——而非摒棄人類的理性和理性的思辨,可以認識關於上帝的許多事情。安瑟倫(Anselm)提出了使用人類理性的先驗(priori)方法,即在不考慮人類經驗或感官體驗的情況下,理性思考者只需思考特定的想法,就能推導出關於上帝的某些結論。托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提出了一種運用人類理性的後驗(posteriori)方法,即理性人通過思考其感官所接觸到的受造宇宙的某些方面,從中得出關於上帝的結論。神的啓示則強調神向人啓示自己的必要性,離開了神的啓示,神祕主義的沉思或人的理性在認識神上毫無用處。在一般啓示和特殊啓示中,上帝都揭示了關於祂自身特性和祂之所是的一些方面,因此我們對上帝的認識完全依賴於這樣的啓示。
神祕主義與諸多傳統和宗教體驗有關,從基督教之前有著祕密儀式和習俗的希臘神祕宗教,到用一些方式強調知識來自沉思和直覺的新柏拉圖哲學,再到猶太宗教思想家亞歷山大城的斐洛(Philo of Alexandria,公元前 20 年-公元 50 年)以及亞歷山大城早期的基督徒和早期希臘教父(如:奧利金 [Origin],公元 185-254 年)所主張的通過寓意解經來獲得關於神的認知。然而六世紀狄奧尼修斯(Pseudo-Dionysius)的著作使神祕主義成爲基督教會的核心。雖然他並未貶低正式的聖經研讀,但他在《神祕神學》(Mystica Theologia)中強調通過黑暗之路——即不可知之路來認識上帝。當他在勸戒他的學生(另一個)提摩太時,他寫道:「在勤奮地進行神祕的沉思時,要拋開感官和智力的運作,拋開一切感性和智力之事,拋開世上一切的存在和不存在之事,這樣你就可以通過不可知的方式,盡可能地與超越一切存在和一切知識的神相交。」(亞略巴古的狄奧尼修斯 [Dionysius the Areopagite],Mystical Theology and the Celestial Hierarchies,由 Shrine of Wisdom [Surrey, England: The Shrine of Wisdom 翻譯並編輯,1965 年出版] 引自本書第 9 頁)。
隨著神祕主義傳統在中世紀的發展,一個核心的決定性思想成爲神祕主義方法的靈魂,即唯有通過神祕的沉思之路才能獲得關於上帝的認知,這樣的沉思摒棄了暫時和有限的理性認識。既然上帝在終極意義上超越了我們的認知,既然我們有限的思維無法真正地認識無限(那麼,我們的最優解就是遵循「否定之路」 [via negativa],即否定的方式,否認那些我們所知道關於上帝的不可能之事),我們不能相信人類的理性和知識,而必須尋求在思辨之外獲得對上帝的直接、立即的認識。爲了實現對上帝的直接認識,人們提出了沉思生活的三個不同階段。
在基督教神學中,理性主義與一系列神學立場和神學體系有關,這些立場和體系認爲人的理智足以通過自身的推理過程獲得神學知識。與神祕主義傳統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在這裡理性是獲取關於上帝知識的主要工具,而不是障礙。大致說來,基督教神學中的理性主義發展出兩種形式。
神的啓示這一概念來自聖經中上帝向我們顯明或啓示祂自己相關的豐富教導。舊約中的 gala 和新約中的 apokalypto 分別是希伯來語和希臘語中「啓示」的意思。二者的基本含義相同:啓示就是揭開、揭露、袒露、披露、使人知道。啓示假定真理已經存在,爲上帝所知,但這一真理是隱藏的,直到上帝揭開它的時刻並讓那些祂所揀選能夠知曉真理之人明白它。在《馬太福音》第 16 章中,耶穌問祂的門徒:「你們說我是誰?」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16:16)。請注意,耶穌並沒有稱讚彼得的洞察力,也沒有稱讚他的聰明才智。相反,耶穌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爲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16:17)因此,彼得所宣告的真理不是他自己想出來的,也不是其他門徒教或別人給他的。相反,是天父上帝讓彼得自己的思想和心靈明白了這一真理,因此,如果沒有上帝的啓示,彼得可能對他現在所知道和宣告的一無所知。還要注意的是,彼得在回答耶穌的問題時所作的宣告並沒有建立真理本身或讓真理實現。耶穌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這本來就是真理。彼得的宣告絲毫沒有激發這一真理,也沒有讓原本非真理的變成真理。因此,啓示並沒有帶來真理;相反,啓示揭示、揭露、暴露、使人認識真理,而這些真理現在可以爲人看到並認識到它本來的面目。
聖經指出,上帝對我們的啓示有兩種基本形式,通常稱爲一般啓示和特殊啓示。一般啓示是上帝給世上所有人的啓示,啓示了關於上帝的一般真理,是上帝通過受造之物(見羅 1:18-20)和人的良心(見羅 2:14-15)所給出的關於自己的啓示。上帝在受造物中賜下的關於自己的啓示既是驚人的,又是有限的。保羅說上帝在受造物中的啓示「是眼不能見」的「神的永能和神性」(1:20),但卻非常清晰,以至於向所有看見受造之人都「顯明」(1:19)了,使他們可以「曉得」(1:20)關於上帝的真理。這樣的語言道出了上帝在創造中自我啓示的力量和清晰度,使所有看到這一啓示的人在拒絕上帝、追求自己罪惡放縱之生活(1:21-31)的罪上「無可推諉」。是的,這個啓示是驚人的,但也非常有限。受造的世界並沒有向我們揭示三位一體、基督道成肉身、代贖、因信基督稱義的福音,基督爲我們的罪而死,並戰勝死亡復活。不,要想知道這些其它的真理,我們迫切需要特殊的啓示。
一般啓示也通過人的良知來實現,上帝告訴我們的道德律是所有人都要遵守的。保羅在《羅馬書》第二章中說,即使是沒有摩西律法的外邦人(即他們沒有像猶太人那樣正式得到十誡),也知道寫在他們心中的律法。他寫道:「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爲是,或以爲非。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2:15-16)因此,猶太人有摩西律法,指示他們不可偷竊、不可謀殺、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貪婪。但這段經文表明,上帝也將同樣的律法寫在了所有人的心裡,包括沒有摩西律法的所有外邦人,使他們根據自己的良心就知道偷竊、謀殺、作假證和貪婪都是不對的。因此,上帝賦予人類一種倫理上的是非觀(例如,信守諾言是正確的;偷稅漏稅是錯誤的),這種是非觀不只是一種實用的是非觀(例如,在這裡左轉是回家的正確道路;吃太多的糖對健康有害)。除此之外,他們還知道在任何時代對所有人都通用的具體倫理法則。在這裡,上帝給全人類的啓示之表達方式雖然令人驚歎,但也是有限的。我們憑良心知道撒謊或謀殺是不對的,但我們憑良心不知道當我們撒謊或謀殺時該怎麼做才能消除我們的罪惡感。爲此,我們需要特殊的啓示。
特殊啓示是上帝在特定時間賜給特定之人的啓示,這樣的啓示通過以色列的歷史逐步賜下,並最終在耶穌基督,上帝的道成肉身的兒子身上達到頂峯(見來 1:1-2)。特殊啓示包括比一般啓示更具體的真理,涉及上帝的本性、祂三位一體的存在、祂的旨意、祂的應許、祂對世界的護理,以及最重要的,關於耶穌基督的啓示和基於祂贖罪之死和得勝之復活的福音。由於這個啓示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步向我們顯現的,因此我們看到,有時上帝會在祂所作的工作中更多地啓示祂自己。從創造本身開始,我們看到上帝的大能之手經常顯現,告訴我們更多祂的性格和目的。隨著時間的推移,上帝還更多地賜給我們關於祂自己的直接啓示(即上帝用人類語言的啓示),通過這種啓示,我們(如亞伯拉罕、摩西、約拿等)能夠聽到或讀到(如聖經)上帝所宣告的我們應該知道的事情。因此,通過上帝的作爲和上帝的話語,這種特殊的啓示從亞當在伊甸園的時候開始擴展,並且神的最終啓示在基督裡達到頂峯,這個啓示在基督門徒的教導中得到了權威性的解釋和說明,正如基督告訴他們將會發生的那樣(見約 14:26,16:12-15)。因此,聖經作爲上帝的啓示(提後 3:16-17;彼後 1:20-21),爲我們提供了自基督和使徒時代以來上帝給其子民之特別啓示的完整內容,我們欣然並感恩地接受這一啓示,認爲它具有神聖的權威性和完全的無誤性,是我們作爲上帝的子民,在基督的統治下,應該相信什麼和如何生活的充分指南。
編注:
本文爲「簡明神學」系列專文之一,本文所表達的所有觀點均爲作者本人的觀點,本文基於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協議免費提供給公眾,允許用戶以其它媒體/格式和改編/翻譯其中內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鏈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並採用同樣的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Mysticism, Rationalism, and Divine Reve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