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既是上帝的話語,同時也出自人類作者之手,因此我們必須正確地認識聖經的神聖性和人類特性,並認識它們之間的關係。
聖經聲稱其自身是神的話,所以聖經具有神聖權威,並且毫無錯誤,還體現出有機的一致性。與此同時,聖經由人類作者寫成,這使得聖經的寫作類型和風格具有多樣性,並且完全將它與人類經歷相關聯。儘管人類作者的觀點和視角不盡相同,但聖經是在上帝的完全掌控下寫成的,因此聖經達成了上帝向世人啓示祂自己的目的。人類作者之所以能夠傳遞上帝的話語,是因爲聖靈的啓示,聖靈監督了聖經的寫作過程,上帝也爲此目的創造和塑造了作爲祂器皿的人類作者。雖然我們承認聖經與人類的特性相關並從這一點上獲益,但我們的主導思想仍然是聖經是上帝的話語,因此我們必須恭敬地對待它,並順服地領受它。
聖經宣稱其自身是上帝的話語;先知們宣告:「耶利米說,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耶 1:4)。這意味著,聖經六十六卷書的主要作者,以及通過聖經向人類傳遞信息的,是神自己。我們可以從聖經作者的直接陳述中看到神作爲聖經作者的身份,他們一致宣稱他們的信息來自上帝。《希伯來書》1 章 1 節驗證了這樣的理解,其中寫道「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
聖經宣稱其自身是上帝的話語,這也表現在後來的聖經作者引用早期經文的方式。例如,《加拉太書》3 章 8 節指出:「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當然了,預先看明了神要叫外邦人稱義的是神自己,向亞伯拉罕傳福音的也是神。華菲德(B.B.Warfied)總結道:「能夠將這些作爲歸因於『聖經』主要是因爲作者心中根深蒂固的信念,將聖經文本等同於上帝在說的話。」[1] 同樣,《希伯來書》3 章 7 節 在引用《詩篇》95 章 7-11 節之前說:「聖靈有話說」。因此,《希伯來書》的作者認爲《詩篇》95 篇的信息不來自大衛,而來自聖靈。
當我們思考聖經所啓示(信息)的本質時,(就會認識到)它只能來自於上帝。聖經不是一本關於上帝和永恆的人類思想錄,而是上帝對祂自己在歷史中的救贖行爲所做的記錄和解釋。聖經講述了上帝如何創造世界,人類如何陷入罪中,以及上帝自己在歷史上爲救贖祂子民所做的一切。鑑於這些材料所具有的救贖—歷史性質,除了聖經中所記述的上帝之外,還有誰能寫出聖經呢?
雖然聖經明確地指出了神是聖經的作者,但也只有神自己才能完全確認聖經是神的話語。《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指出,接受聖經是上帝話語的理由有許多,包括它的威嚴性、統一性和權威性(我們還可以加上預言都得到了應驗)。然而,「我們之所以深信並確信聖經是無誤的真理和神聖的權威,乃是由於聖靈內在的工作,藉著道在我們心裡與道一同作見證。」(《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一章第五條)。正如保羅在談到上帝話語的真理時所說:「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爲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林前 2:10)
神是聖經作者的第一個含義是,聖經具有上帝自身的權威。耶穌在回答關於離婚的問題時引用了《創世記》第 2 章:「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爲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太 19:4-5)。建立在(聖經是)神話語權威的基礎上,耶穌總結道:「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 19:6)這一原則必然適用於整本聖經。約翰·加爾文總結道:「我們應該像敬畏神一樣敬畏聖經,因爲聖經唯獨來自於神。」[2]
與聖經的神聖權威相關聯的是聖經的無誤性。無誤性意味著聖經所宣稱和所陳述的一切都是真的,原因很簡單,因爲它是上帝的話語。魏司堅(Geerhardus Vos)解釋道:「如果上帝是有位格、有意的,那麼就必然會推導出,祂所使用的每種自我啓示的方式都會毫無瑕疵地表達祂的本性和目的。」[3] 《詩篇》19 篇頌讚神的道「全備」「確定」「正直」「清潔」和「潔淨」(詩 19:7-9)。因此,忠心的基督徒有義務接受經過正確解讀之經文所給出的任何教導——它們都對良心具有約束力。
神聖作者的第三個含義是聖經的統一性。由於每卷聖經書卷的最終作者都是上帝,我們期待並且也確實發現聖經中的教義、觀點和道德教導有根本上的統一性。這並不是否認這些思想在聖經中也在發展,因爲不同的主題在連貫的聖約時代不斷朝著救贖目標在發展。然而,在啓示展開的過程中,儘管思想在不斷發展,但它們之間仍有一種植根於神本身的有機聯繫。博愛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寫道:「四十多位人類作者勞力的背後是上帝的完美、主權和思想指導。」[4] 因此,解經的最大原則是以經解經:當讀者面對含義不清的經文時,他或她的主要資源就是聖經中其它經文的教導。哪怕表面上這些經文看起來相互矛盾,但聖經不可能、也不會自相矛盾;理解了聖經作爲上帝之道的統一性,當我們發現經文明顯的矛盾之處時,就需要爲了順服聖經而更加謹慎和敬虔地思考。
與神是聖經作者同樣清楚的是,聖經具有人類特性,因爲聖經通過人類作者而傳達。正如《希伯來書》1 章 1 節所證實的,「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彼得後書》1 章 21 節補充道「人……說出神的話來。」這個事實解釋了聖經中令人興奮的多樣性,它包括了敘事歷史、詩歌、先知神諭、經過仔細研究的歷史(見《路加福音》1 章 1-4 節)和使徒書信,以及其它文學樣式。
此外,聖經中的人類特性包含了不同作者的經歷、觀點甚至情感。在《耶利米哀歌》中,耶利米爲耶路撒冷的陷落而悲痛,正如《提摩太後書》中的保羅既在面對死亡時有得勝的信心,卻又爲假教師帶來的攪擾而困擾,並且還需要一件斗篷來禦寒。尤其是《詩篇》,它與人類的所有經歷和哀傷相連。人類特性還意味著,不同的作者在記述同一事件時,會提供不同的細節和互相補充的描述,而這也符合我們通常的預期。
然而,重要的是要認識到,人類作者的侷限性和易錯性並不影響他們所寫內容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因爲是上帝在通過他們說話。例如,缺乏現代科學知識並不妨礙《創世記》第一章講述創世的歷史事實。同樣,使徒保羅所處時代關於女性的負面文化觀點也不會玷污他關於男性和女性的教導。在某些情況下——如《但以理書》10-12 章,作者可能並不理解他所傳達的信息。然而,他所寫下的經文卻是真實的,並且在聖經的其它地方能找到相關的解釋。諾埃爾·威克斯(Noel Weeks)總結說,在上帝的啓示工作中,「聖經並不認爲人是實現神聖目標的障礙。就連人的罪性和盲目也不能阻止上帝實現祂的目的。」[5]
如果我們問,考慮到人諸多的有限性,人怎麼可能將神的話語記錄下來,答案主要就是聖經中的默示(inspiration)教義。保羅在《提摩太後書》3 章 16 節中解釋道:「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所默示的」這個表達的意思是,聖經來自於上帝之口,儘管它是由人所傳達的(另見賽 55:11)。這個意思並不是說人類作者擁有獲得啓發的思想,而是上帝向他們啓示了(expired)祂的話語,並由他們去傳達祂的話語。彼得進一步解釋說,「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彼後 1:20)。這裡的上下文表明,彼得用「預言」一詞指代整本聖經,這就否認了聖經的信息是人類作者的思想。他補充說:「因爲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 1:21)這句話指出聖靈是默示過程的主動者,它通過人類作者做工並驅使他們,使他們寫下上帝的話語。
我們可以把默示的聖經看成是耶穌道成肉身的類比,祂是具有神性和人性的那一位。這個類比並不完美,因爲基督的兩性合一並不歸因於聖經。但是,正如基督謙卑的人性——正是那些想要否認祂神性之人所詬病的,聖經採用了一種降卑的方式傳達神的話語好讓所有人都能理解。聖經完全是人類著作,需要用到羊皮紙和墨,需要使用人類的頭腦來書寫信息。然而,在聖靈奧祕的默示中,聖經同時也是上帝的話語。梅晨(J.Gresham Machen)解釋說:「聖靈啓示聖經作者思想的方式使得他們在寫作時不會像任何其他人類作者一樣犯下錯誤……根據默示的教義,他們的書寫事實上是真實的記載;聖經是『毫無謬誤之信心與行爲的法則』」。[6]
對聖經持懷疑態度的人有時會反駁說,人的特性使上帝的直接啓示變得不可能。有人用一座宏偉大教堂的彩色玻璃窗打比方。當陽光照射在這座建築上時,有人爭論,人在裡面看到的光僅僅是透過人類特性的有色玻璃折射而改變了的光。他們認爲,我們在聖經中所能看到的,也只是經過人類作者影響和塑造的上帝話語,因此,只有通過各種學術方式深入到人類作者的背後,才能發現真正的上帝信息。他們忘記了大教堂也有一位建造者。華菲德寫道:「如果建築師設計彩繪玻璃窗時目的很明確,就是要讓大教堂的光線呈現出透過彩繪玻璃窗所呈現出的色調和質感呢?」[7] 他將同樣的原則用在寫下聖經的人類作者身上:「如果這樣的人本身就是經由上帝塑造的,祂明確的目的就是要通過他們的特性賦予祂話語本身所該具有的色彩呢?」[7] 華菲德的這個比方提醒我們,上帝使用人類作者的方式不僅僅只是直接賜下聖靈的啓示,還包括人類作者貢獻的每個因素,包括人的性格、個性、經歷和長期的預備。因此我們看到,神的貢獻和人的貢獻並不等同,但神始終控制著一切,正如《希伯來書》1 章 1 節所斷言的那樣:「神……藉著眾先知……曉諭……」。
由於聖靈在默示聖經的過程中有著至高無上的地位,儘管我們認可並珍視聖經所具有的人類因素,但首先要確定聖經爲上帝的話語。聖經不是人類作者的信息,而是造物主和救贖主上帝的啓示。在這裡,耶穌道成肉身的類比很有啓發性。雖然耶穌的人性清晰可見,而且從聖經中也可以毫無疑議地推斷出來,但祂被稱爲神的兒子。同樣,雖然我們對聖經的解讀會受到我們對作者、背景和文學風格之認識的影響,但我們的主導思想必須始終是反映神聖作者的權威性、無誤性和統一性。我們敬畏上帝的話語,以順服的心認識它,就像摩西在燃燒的荊棘前脫掉鞋子一樣(出 3:5),我們的首要目標必須是忠於上帝所下寫的話,這樣祂的榮耀才能通過祂的話語展現出來。根據聖經,聖經教師是一位管家,他用主人所供應的食物餵養祂的子民,使他們飽足,並按照祂的旨意治理祂的家。
儘管聖經是通過人類作者寫成的,今天也由人類讀者和教師來解讀,但華菲德斬釘截鐵的話仍然是指導我們的信念:「聖經自古以來都是一本聖書,由神的能力創造,其中每一部分都以神的權威直指讀者的心。」[9](華菲德,於卡爾霍恩《普林斯頓神學期刊》,2:402)。因此,當我們從人類層面上對以賽亞、何西阿、以西結等先知感興趣時,我們也會與他們一起恭敬地說聖經是:「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1] Benjamin B. Warfield, The Inspiration and Authority of the Bible (Phillipsburg, NJ: P&R, 1948), 299-300.
[2] 引自John Piper, The Legacy of Sovereign Joy (Wheaton, IL: Crossway, 2006), 137.
[3] Geerhardus Vos, Biblical Theology: Old and New Testaments (Phillipsburg, NJ: P&R, 1948), 11. 中譯本參考《聖經神學:舊約和新約》,中華三一出版有限公司。
[4] James Montgomery Boice, Foundations of the Christian Faith: A Comprehensive and Readable Theology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1986), 59.
[5] Noel Weeks, The Sufficiency of Scripture (Edinburgh: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88), 75.
[6] J. Gresham Machen, Christianity & Liberalism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1923), 74. 中譯本參考:梅晨 著,《基督教真僞辯》,改革宗出版社。
[7] Warfield, Inspiration and Authority of the Bible, 156.
[8] 同上。
[9] 引自David B. Calhoun, Princeton Seminary: The Majestic Testimony, 1869-1929 (Edinburgh: Banner of Truth Truth, 1996),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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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Scripture as a Divine and Human 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