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分类与方法论
系統神學
2025-07-11
—— Gerald Bray

定義

系統神學旨在將基督教教義按邏輯順序梳理,通常從一個核心原則出發。這種做法可追溯至基督教早期。

概述

系統神學的目標是將所有基督教教義進行邏輯性整合。教會自創立初期就開始這類神學實踐,但其現代形式成型於中世紀。宗教改革時期也湧現出重要系統神學著作,如約翰·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和《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就是兩個著名例子。系統神學通常以神論或聖經論爲起點(現代著作更傾向後者),接著探討神在創造與護理中的作爲、人的墮落與罪的本質、神的救贖之工,最後論述教會的本質與歷史的終結。在福音派群體中,末章議題因涉及聖靈恩賜與基督再臨,目前爭議最大。


起源

系統神學旨在將基督教教義按邏輯順序進行梳理。雖然現代意義上的系統神學形成於中世紀,但其雛形幾乎可以追溯到新約時代。最早的系統化嘗試出現在二世紀的洗禮信仰告白中,這些信經後來成爲《使徒信經》和《尼西亞信經》的基礎。這些信仰宣告採用了三位一體的結構——先論述聖父,接著是聖子,最後是聖靈。有時還會補充一些其他內容,比如聖徒相通或永生等教義,然後這些補充的內容不太容易納入以三位一體爲核心的框架。

第一個突破這一模式、撰寫系統神學專著的是大馬士革的約翰(John of Damascus,約 675-749 年)。這位希臘正教神學家試圖闡釋教會教義,他將著作分爲四卷共 100 章:第一卷(14 章)論述神的統一性、三位一體和神性;第二卷(30 章)概述創造論,包括靈界(天使與魔鬼)、物質界以及二者的結合(人類);第三卷(29 章)詳細討論基督論;第四卷(27 章)則涵蓋復活生命、主餐、馬利亞地位和聖經正典等雜項。這部著作極爲成功,至今仍是東正教神學的經典表述,雖未經教會會議正式認可,但至今仍常被引爲權威。

該著作後來被譯成拉丁文傳入西歐,但直到數百年後才有人效仿。第一個成功模仿者是彼得·倫巴德(Peter Lombard,1090-1160),他的《四部語錄》(Four Books of Sentences)成爲宗教改革前西方神學的標準教材。與前輩類似,他也將內容分爲四部分:從三位一體神論開始,接著討論創造論、基督道成肉身(救恩論),最後論述福音的記號(聖禮論)。他的寫作方法是摘錄教父著作(主要是奧古斯丁、耶柔米 [Jerome]、普瓦捷的希拉利 [Hilary of Poitiers] 和大貴格利  [Gregory the Great])的論據,加以系統編排並附註評述。

彼得的學生——哈勒斯的亞歷山大(Alexander of Hales)對原著進行了編輯和體系化整理。這部著作很快成爲當時興起的神學院標準教材。學生需要就《四部語錄》某部分撰寫論文並在教授面前答辯,通過後才能獲得學位。現存數百篇這類論文,包括馬丁·路德早年執教時撰寫的評註——這正是路德神學教學生涯的起點。

彼得·倫巴德的體系雖然系統卻不全面,這爲後人留下了完善空間。由此發展出的「經院神學」很快自成一派。其中集大成者當屬託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1226-1274),他的《駁異大全》(Summa contra Gentiles)和鴻篇鉅製《神學大全》(Summa Theologiae)堪稱該領域的里程碑。《神學大全》雖未最終完成,但比倫巴德的《四部語錄》更勝一籌:它減少了直接引用教父著作,轉而綜合運用聖經、教父文獻和哲學論證來展開論述。有意思的是,這部鉅著在當時並未獲得後世那樣的崇高地位——一來因爲篇幅浩繁,二來阿奎那和同時代學者一樣,仍將《四部語錄》視爲最高權威,自己的著作只是爲其作注。

宗教改革時期,經院神學(特別是倫巴德的《四部語錄》)的權威地位受到挑戰。隨著大量古代文獻(尤其是東方教父著作)重見天日,加上對「唯獨聖經」原則的重新強調,編寫新教材勢在必行。約翰·加爾文(1509-1564)的《基督教要義》應運而生。該書拉丁文和法文版經過五次修訂不斷完善,其中 1559 年版被公認爲定本,許多人認爲它是改革宗神學的最佳表達。和倫巴德一樣,加爾文也將全書分爲四卷:首卷講創造之主神(側重聖父與三位一體);第二卷論救贖之主神(以基督論爲核心);第三卷談恩典的分配(著重聖靈工作);末卷則討論恩典的外在表現——包括教會、聖職、聖禮及政府職能等。

宗教改革時期,各派新教通過制定信條使系統神學煥發新生。早期信條系統性較弱,後來漸趨精密。其中集大成者當屬 1646 年的《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這份信條原本要作爲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的共同準則,卻因內戰而擱淺,最終在1690 年成爲蘇格蘭國教信條,至今仍是全球長老會的核心標準。其修改版《倫敦浸信會第二公認信條》(Second London Confession 1689)雖受到英格蘭的諸多浸信會採納,但影響相對有限。

1566 年《第二瑞士信條》(Second Helvetic Confession)的出現標誌著一個重要轉折:系統神學首次以「聖經論」而非「神論」開篇,將關於神的教義移至第二章。這一編排方式至今仍是主流。

十八世紀,由於信條主義式微和啓蒙思想衝擊,系統神學一度衰落。但 1800 年後又見復興,其中 19 世紀最具影響力的當屬賀智(Charles Hodge)1872 年出版的《系統神學》(Systematic Theology),這本書在改革宗傳統中的地位僅次於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至今仍不斷再版。

最近幾十年來,系統神學再度興起,特別是在福音派中。古德恩(Wayne Grudem)、羅伯特·雷蒙德(Robert Reymond)、米拉德·埃里克森(Millard Erickson)、邁克爾·霍頓(Michael Horton)和傑拉爾德·佈雷(Gerald Bray)等學者的著作相當暢銷,不過這一熱潮能持續多久還有待觀察。這些著作主要幫助福音派信徒系統思考信仰,它們在內容或呈現方式上都沒有什麼特別的原創,但由於目標讀者尚不習慣這種類型的作品,所以沒有原創之處可能不太重要。值得注意的是,其他基督教派對此反應平淡,或許正因爲如此,對這一學科表現出明顯興趣的福音派,反而可能被視爲最具學術氣質的基督教群體。

內容

所有系統神學都從一個核心原則出發,進而擴展涵蓋整個基督教教義體系。這個原則通常是「神論」或「聖經論」,其中後者在現代更爲常見。原因在於聖經是神學研究的根基,尤其在新教傳統中,聖經被視爲教義的唯一準繩。這就意味著,在應用聖經內容前,必須首先考察聖經的本質和範圍,因此現代神學對聖經無誤性和正典範圍的探討,比古代更爲深入。

在現代神學體系中,緊隨聖經論之後的就是神論。這部分通常分爲兩個維度:神本質的獨一性和三種位格。西方神學傳統習慣從「一體」展開,再論及「三位」——這種思路符合聖經的啓示模式:舊約彰顯神的獨一性,新約則顯明神的三位格。不同神學家會選取特定主題來詮釋三位一體:奧古斯丁以「愛」爲核心,卡爾·巴特(Karl Barth)則強調「啓示」。比如奧古斯丁將聖父視爲「施愛者」,聖子爲「被愛者」,聖靈則是「愛的聯結」;對應巴特的「啓示者」,「被啓示者」和「啓示本身」。當代學者傑拉爾德·佈雷(Gerald Bray)嘗試將「神聖之愛」的原則貫穿始終,既探討神的內在本質,也考察其在聖經中的外在彰顯。他仍將聖經論置於神論之前,但通過將前者視爲後者的表達,使二者融爲一體。

系統神學的下一步是探討三位格的神性作爲。通常始於創造論與護理論,其中聖父扮演主導(但非排他)角色。這部分可能細分爲:純靈界的創造(天使)、物質界的創造(動植物及無機物),以及兼具靈性與物質性的人類。

在此之後就是關於罪與墮落的教義,該部分構成創造論與救贖論的必要橋樑。若沒有墮落,救贖就無需存在,或者會以完全不同的形式呈現。這部分的教義內容包括靈界受造物(魔鬼)的墮落,人類的墮落及其對受造界的影響。有些體系還會在此討論其他宗教——在基督教視角下,這些宗教雖是人類尋求解脫的嘗試,但因未蒙聖光照亮而帶有罪性。異端思想和無神論也常在此討論,在基督教看來,這些思想都是悖逆神的結果。 

基督教神學的下一個部分——也是新教圈子中最常被強調的核心內容——就是所謂的「救恩次序」(ordo salutis)。這個次序始於神與人所立的諸約。神學家們對神是否與亞當立約存在分歧,但洪水滅世後神確實與挪亞立下了存留之約,應許不再因人類的罪而毀滅世界。後來,神又給了亞伯拉罕一個特別的約定——有些人不太準確地稱之爲「恩典之約」。這個約定應許神要拯救亞伯拉罕的後代,也就是祂選中的子民。不過關於「後代」具體指誰,猶太人和基督徒看法不同:猶太人認爲專指以撒——就是亞伯拉罕老年時得到的那個應許之子——的血脈後代;而基督徒認爲,凡是像亞伯拉罕一樣有信心的人,都可以算作他的後代,因爲重點在於屬靈傳承而不是血緣關係。

亞伯拉罕之約後來通過摩西和大衛得以延續,並具體體現爲先知、祭司、君王這三種約定職分。在古代的以色列,無人能同時承擔這三個職分,但這些職分在基督身上得到了結合和實現:祂不僅是先知、祭司和君王,還是先知性的道、祭司性的祭物和君王性的權柄。基督徒相信,應許給猶太人的彌賽亞——基督的降臨,使猶太形式(時代)的約變得多餘。這是一種祝福,因爲舊的時代是律法的時代,它能指出罪的本質,卻無法消除罪。而新約使人擺脫了律法的咒詛。雖有神學家主張律法被廢除,但主流觀點認爲律法在基督裡得到成全,從而內化於基督徒的生命中,不再需要外在形式。

基督通過祂的生命、死亡和復活成全了聖約,這一模式既在古代信經中有所記載,也貫穿於現代系統神學。通過祂的生命,祂完成了天父對順服其話語的要求。通過祂的死亡,祂爲人類的罪付出了代價,使天父能夠饒恕那些曾悖逆祂的人。通過祂的復活,祂賜給跟隨者新的永恆生命,這生命在地上的信徒中仍在不斷成長,但在那些歸天家者身上得到了完全實現。

系統神學的終章論述基督教生活的全貌:從五旬節聖靈降臨起始,涵蓋教會建立與延續,直至基督末世再臨與最終審判。目前在這方面存在最大的爭議:有些人認爲聖靈的工作通常包括賜下和實踐特殊屬靈恩賜,如說方言,而其他人則否認這點,甚至聲稱這些恩賜已不再賜下。關於基督再臨的具體情形眾說紛紜,因爲沒有人確切知道基督再來的時間和方式;對於未蒙揀選者的結局也存在分歧——是承受永刑、藉神隱而未顯的恩典得救,還是徹底銷燬?傳統觀點支持第一種可能。

儘管神學家對教義各有闡釋,但整體框架始終一致。歸根結底,所有神學都是系統性的,因爲只有一位神,祂的思想是連貫統一的整體。即使沒有完全向我們啓示,祂的計劃必定是有意義且以某種方式「系統化」的。我們的理解中可能存在一些空白,這些空白只有到時間終結、萬物顯明之時才會得到填補。

延伸閱讀

編注:本文爲「簡明神學」系列專文之一,本文所表達的所有觀點均爲作者本人的觀點,本文基於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協議免費提供給公眾,允許用戶以其它媒體/格式和改編/翻譯其中內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鏈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並採用同樣的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Systematic Theology.

Gerald Bray (傑拉爾德·佈雷)是比森神學院(Beeson Divinity School)的研究教授,也是諾克斯神學院(Knox Theological Seminary)的歷史神學傑出教授,著作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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