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生活
天職的教義
2022-01-01
—— Gene Edward Veith

定義

宗教改革所提出的天職教義認爲,所有基督徒都蒙上帝呼召在三個領域——家庭、教會和國家裡忠心地生活,所有基督徒都要在這三個領域中將自己的生命作爲活祭獻給神,從而履行自己作爲平信徒祭司的職責。

摘要

改教家們針對羅馬天主教的主張提出了天職教義,羅馬天主教堅持「天職」或「呼召」只適用於那些通過聖職或修道會進入教會服事的人。這些人要宣誓持守獨身、順服和貧窮,放棄婚姻、世俗工作以及提升經濟地位。對此,改教家們認爲所有基督徒都蒙上帝呼召,在家庭、教會和國家這三個領域中忠心地生活。「信徒皆祭司」的教義必然推論出所有基督徒都蒙上帝呼召要在生活的各個領域中獻上自己的生命爲活祭。這意味著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最平凡的工作,都是敬拜上帝,而不僅侷限於放棄參與正常世俗生活之人所選擇的行爲和職業。


導論和定義

天職教義是宗教改革中最偉大的一條教義,但奇怪的是它卻遭到了忽視和遺忘。與通常的假設相反,它遠不止是一條關於工作的神學。天職與上帝的護理有關,即上帝如何通過人類的工作來管理和看護祂的創造。天職告訴基督徒如何活出自己的信仰,不僅在工作場所,而且在家庭、教會和文化中。天職是信仰在愛他人的舉動中結出果實之處,因此它是從福音中長出來的。天職是基督徒與試煉和試探抗爭之處,也是基督徒成聖的途徑。

「天職」一詞在拉丁語中是「呼召」的意思。上帝呼召我們——用祂的話語親自對我們說話——將我們帶到信仰之中。祂也呼召我們去不同的領域服事。「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林前 7:17)。因此,主「分給」我們一種「生活」,然後祂呼召我們去過這種生活。

三個領域

使徒保羅這節經文的直接背景不是在討論職業,而是在討論婚姻。路德認爲,我們在上帝爲人類生活創造的三個領域中的每一個領域中蒙呼召:

  1. 家中。指的是家庭,包括它賴以維生的經濟勞動。婚姻、爲人父或爲人母、爲人子或爲人女,都是聖召。在路德生活的中世紀晚期經濟生活中,大多數工作——無論是農民的農場、中產階級的手工業,還是貴族的政治統治——都以家庭爲基礎,通常都在家中進行。「經濟」一詞來源於希臘語中的「房屋」(oikos)和「管理」(nomia),指「家庭」這個概念。我們的家庭關係構成了我們最重要的職業。
  2. 教會。所有基督徒都受福音的呼召。上帝也「呼召」牧師。還有長老、其他教會同工和所有其他成員,他們每個人在會眾中都有自己的角色。
  3. 國家。我們身處特定的時間和地點,在特定的政治管轄之下,是特定文化的一部分。這是我們基督徒生活中「使命」的一部分。我們的公民身份是一項使命。我們在當地的社區、我們的國家、周圍的文化中蒙召。基督徒可以自由地參與國家的政治生活,也可以擔任公職。因此即使在「世俗」領域中,基督徒也有自己的天職,就是在與非基督徒的相交中作世上的鹽和光。(太 5:13-16)

改教家們反對羅馬天主教用「蒙受聖召」或「領受呼召」特指進入修道院、女修道院或擔任聖職的教師。接受這樣的呼召意味著進入了「屬靈」的生活,並把這樣的生活看爲比世上的「世俗」生活更符合基督教、更有功德。這樣委身於教會就意味著要宣誓獨身(因此放棄婚姻和養育子女)、貧窮(因此放棄社會中有經濟效益的勞動)和順服(因此只順服教會的法律,而不是世俗權威的法律)。對改教家來說,這些誓言不僅是違背福音中的因信稱義的表現,也褻瀆性地拒絕了上帝爲人類生活所劃定的領域。

作爲回應,改教家將家庭——尤其是婚姻和爲人父母的呼召(與誓言獨身相對比)——高舉爲基督徒愛與奉獻的領域。他們高舉工作領域,將其視爲基督徒服事的領域(與宣誓保持貧窮相對比)。他們不僅高舉國家,還高舉整個社會,將其視爲上帝所創造和用主權統治的領域(與服從的宣誓相對比)。

改教家關於天職的教義是「信徒皆祭司」教義的一個方面。這並不意味著每個基督徒都是帶領會眾的牧師,也不意味著不需要牧師。相反,這意味著一個人不需要成爲牧師——他本身就有宣講上帝話語的呼召——就可以成爲「祭司」。農民、鞋匠、律師、商人、士兵、統治者、丈夫、妻子、母親、孩子等等,都是「祭司」——在他們平凡的工作中從事「屬靈」的工作,爲他們所接觸的每一個人在禱告中代求,將上帝的話語帶入他們的日常生活。

「祭司」首先是一個獻祭的人,現在連牧師都不獻祭了(天主教牧師除外,他們自稱爲祭司,因爲他們相信自己在彌撒中重新獻祭了基督)。雖然基督已經一勞永逸地將自己獻爲祭了,因此我們不再需要任何其它祭品來贖罪(來 9:6),但我們現在蒙召獻上我們的身體,當作活祭(羅 12:1),「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 2:5)。這就是天職。

天職的目的

路德認爲,在每一項天職中都要愛鄰舍並服事他們。你的天職將特定的鄰舍帶入你的生活:你的配偶、你的子女、跟你同城的人、你的會眾、你的顧客。上帝希望我們愛他們並服事他們。

愛上帝和愛鄰舍如同愛自己,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 22:37-40)。我們對上帝的愛完全基於祂在基督裡對我們的愛: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爲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 4:10)因此,我們與神的關係不是基於我們的行爲、我們服事神或我們的天職,而唯獨基於基督。路德說:「上帝不需要我們的善行。但我們的鄰舍需要。」上帝在我們的行爲之外拯救了我們,然後呼召我們回到這個世界,回到我們獨特的呼召中,通過愛和服事我們的鄰舍來愛和服事上帝。

這樣的愛和服事,這些善行,在很大程度上並非由特殊的「好行爲」組成,而由天職中的普通任務組成。路德稱譽父母爲嬰兒換尿布的舉動爲聖潔;農民耕田;店主出售有用的東西;工程師設計有用的技術;藝術家畫一幅美麗的畫;公民投票——這些都可以作爲愛與服事的行爲。

天職是上帝的面具

路德強調,上帝自己就活在、並且活躍在天職之中。祂通過農民和麵包師爲我們提供每日的麵包。祂通過母親和父親創造新生兒並照顧他們。祂通過合法的政府官員保護我們。祂通過牧師的聲音和工作宣講祂的話語並施行聖禮。路德說,天職是上帝的「面具」:我們只看到在日常生活中執行普通任務之人的面孔,但上帝自己隱藏在我們呼召的背後,在我們所蒙祝福的背後,並賜下恩賜。

上帝在祂的護理中甚至通過非基督徒做工。非基督徒的動機往往完全是爲了自我利益或自我實現。基督徒也可能會經歷這樣的情況,但他們也可以使自己的工作成爲信心的果子——信心「使人生發仁愛」(加 5:6)——自己承擔呼召的重擔,將其作爲「天天」背負的、服事和捨己的「十字架」(路 9:23-24)。

可以肯定的是,我們經常在我們的天職中犯罪。正如路德所言,我們不想服事人,而堅持要受人的服事。我們不去愛和服事,而是去傷害我們在天職中的鄰舍。我們「驅使」在我們權柄之下的人,而不像「人子」那樣利用我們的權柄服事他們(可 10:42-45)。天職中的罪使我們與上帝的旨意相衝突,因爲我們與祂作對,抗拒上帝對他人的愛。通常情況下,儘管我們是罪人,但上帝仍然通過我們的天職祝福他人。但我們必須根據上帝的律法破碎悔改,這樣我們才能重新認識基督的饒恕,從而恢復我們的天職。

這就是基督徒生活的本質——它在我們的婚姻關係、親子關係、工作、會眾和文化生活中展現出來——它與在這些呼召中同樣磨練我們的試煉和磨難一起,可以成爲靈性成長和成聖的契機。

天職教義將福音帶入平凡的生活。它改變了平凡生活中的瑣碎常規,使其充滿目的、屬靈意義和上帝的同在。

進一步閱讀

聖經基礎

  • 《創世記》2-3 章:墮落前後的婚姻和工作。
  • 《出埃及記》35:30-36:7 中:比撒列爲製作會幕的藝術品所蒙的「呼召」和裝備。
  • 《馬太福音》19:3-6 中:基督關於婚姻的教導,其中說到是上帝「配合」夫妻。
  • 《馬可福音》10:42-44 中:哪怕行使權柄也要爲了愛和服事鄰舍。
  • 《路加福音》9:23-24 中:在我們「天天」——即天職——的十字架上舍己。
  • 《羅馬書》8:28 中:一節深受喜愛的經文,實際上是關於天職的:「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 《羅馬書》12:14-13:7 中:我們不要自己報復,上帝會通過地上的統治者,作爲祂的代理人,來懲罰作惡的人。
  • 《哥林多前書》1:26-31 中:「可見你們蒙召的……
  • 《哥林多前書》7:17-24:使徒保羅關於婚姻的討論以這段關於天職的關鍵經文達到巔峰:「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然後,他將這一原則應用於文化身份(割禮或非割禮)和社會經濟角色(奴隸或自由人)。
  • 《以弗所書》5:22-6:9:關於妻子和丈夫、子女和父母、主人和僕人的重要經文。基督與每一項天職都密切相關。同樣,與當代自我實現的倫理相反,天職的關鍵在於捨己:丈夫爲妻子捨己,效仿基督爲教會所做的犧牲。妻子則爲丈夫捨己(「順服」),就像教會對基督的犧牲做出回應一樣。
  • 《帖撒羅尼迦前書》5:12-24:尊重牧師和教會領袖的誡命——「那在你們中間勞苦的人,就是在主裡面治理你們、勸戒你們的」——並避免怠惰。最後提醒大家,呼召的意義和效果在於那呼召者:「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他必成就這事
  • 《帖撒羅尼迦後書》3:6-12:爲什麼所有基督徒都應爲生計而工作?

改教家

近代作家

網絡資源

編注:

本文爲「簡明神學」系列專文之一,本文所表達的所有觀點均爲作者本人的觀點,本文基於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協議免費提供給公眾,允許用戶以其它媒體/格式和改編/翻譯其中內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鏈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並採用同樣的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Doctrine of Vocation.

Gene Edward Veith(吉恩·愛德華·維斯)是弗吉尼亞州珀塞爾維爾(Purcellville)的帕特里克·亨利學院(Patrick Henry College)的教務長兼文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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