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
主餐
2023-10-29
—— Jonathan Griffiths

定義

教會的兩項聖禮或命禮中有一項是主餐,是耶穌爲了紀念祂的死而設立的,象徵著新約,指向得救百姓歡聚在祂餐桌前的團契,並預示著彌賽亞的盛宴將會到來。

摘要

主餐的象徵意義可追溯到出埃及時的逾越節晚餐。它是耶穌在與門徒共進最後一餐時設立的。餅和杯指向耶穌破碎的身體和流出的血,是基督新約明顯的標記。關於主餐意義的爭論(尤其是基督以何種方式出現在主餐中)是宗教改革時期新教基督徒與羅馬天主教徒之間以及新教基督徒之間的分歧焦點。新教基督徒拒絕接受「變體」觀點,但對主餐的確切意義卻有不同的理解。儘管如此,所有人都認同,餅和杯有力地象徵了基督在各各他的救贖工作、上帝百姓在基督裡的團契以及蒙贖百姓將在救主末後的盛宴中聚集。


主餐溯源

舊約中上帝百姓的存在以上帝在出埃及時的拯救工作爲基礎。祂審判了奴役以色列人的埃及人,但在審判的同時,祂也爲祂的百姓提供了一種救贖方式。一隻羔羊被宰殺,將羔羊的血塗抹在上帝百姓房屋的門框上。當滅命的天使經過時,塗著羔羊血的房屋將免於長子死亡的災難。從一個非常具體的意義上來說,是羔羊在代替家中的長子受死。以色列人在準備逃亡時會吃羔羊肉配苦菜和無酵餅作爲晚餐。逾越節的晚餐(出 12)不斷地提醒人們,上帝通過一次偉大的審判行動給祂立約的百姓帶來了偉大的救贖。

設立主餐

耶穌在遭出賣被捕前與門徒共進的最後一餐是傳統的逾越節晚餐,但耶穌爲這一餐注入了新意義——與祂即將到來的死亡相關。[1]

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爲這是我立約的血,爲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 26:26-28)。

耶穌將餅和杯與祂即將被掰開的身體和即將流出的血聯繫在一起。現在,血是「立約的血」——耶穌通過祂的死和復活所立的新約。逾越節的筵席是舊約的奠基性筵席,發生在舊約奠基性的拯救行動(出埃及)前夕,同樣,主餐也是新約的奠基性筵席,發生在耶穌在十字架上完成拯救工作前夕。[2] 逾越節晚餐是神所施行之救贖的提醒——主將祂的百姓從埃及的奴役中救了出來;而主餐則是神救恩的有力提醒——主耶穌將我們從罪的奴役中救了出來。因此,這一餐是基督新約的根基和永恆的標誌。[3]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 11 章(可以說是關於主餐制度的最早記錄)中記錄了耶穌的指示,耶穌吩咐祂的門徒「每逢」主餐都要(林前 11:25-26)這樣遵守祂的指示,表明這應該是一種持續的做法。因此,從五旬節教會建立開始,基督徒「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徒 2:42),這一點也不奇怪。

主餐的意義

耶穌在設立主餐的指示中明確指出,主餐是新約的標記,也是紀念耶穌之死(林前 11:24-25)。然而,關於在何種意義上「領受」基督的身體和寶血卻存在爭議。

當耶穌說餅「是我的身體」,杯「是我立約的血」(太 26:27-28)時,祂到底是什麼意思?在談到參加崇拜偶像的節日活動所面臨的屬靈危險時,保羅將其與參與主餐的屬靈意義相提並論:「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林前 10:16)在什麼意義上我們「同領」基督的身體和寶血?

對於這些問題,人們基本上提出了四種不同的答案,從而產生了關於主餐性質和耶穌同在的四種不同看法。

  1. 變體說(Transubstantiation,主要是羅馬天主教的觀點)。羅馬天主教徒和其他一些人持這種觀點,他們認爲在彌撒中,餅和酒變成了基督的身體和寶血,因此在某種意義上再次將基督獻祭。在宗教改革中,羅馬天主教的教義遭到了反對,其主要理由有三:1)耶穌的身體現在就在天上,認爲祂的身體可以同時出現在多個地方,實際上是破壞了祂真正的人性;2)彌撒中對餅杯(視之爲基督的身體和血)的崇拜是偶像崇拜;3)再次將耶穌獻祭的想法破壞了祂在十字架上所作工作的終極性和充足性(參見來 9:24-26)。
  2. 同質說(Consubstantiation,主要是路德宗的觀點,又譯合質說、聖體共在論)。這是馬丁·路德所持的觀點(儘管他不願使用這一標籤),如今路德宗仍普遍持有這一觀點。路德希望糾正羅馬天主教觀點的錯誤,同時仍然認真對待耶穌將自己的身體和血等同於餅杯的觀點,以及耶穌在主餐中真正同在的觀點。路德的解決方案是,雖然餅和葡萄酒並沒有真正「成爲」基督的身體和寶血,但耶穌在屬靈上存在於這些元素之中、之下通過它們而存在的(因此使用了拉丁語前綴 con,意爲「與」)。因此,即使元素本身的物質性沒有改變,但耶穌在主餐中的同在也是真實的。
  3. 紀念說(Memorial,主要是浸信會的觀點)。這種觀點主要來自瑞士改教家慈運理(Huldrych Zwingli)相關,許多浸信會基督徒也以某種形式持有這種觀點。慈運理堅持認爲,耶穌所說的餅「是」祂的身體,酒「是」祂的血,應該是比喻而不是字面意思。畢竟,耶穌在福音書中確實以明顯的象徵性方式使用過動詞「是」。祂不僅說「我是生命的糧」(約 6:35),還說「我是羊的門」(約 10:7)和「我是葡萄樹」(約 15:5)。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是完全的,是一勞永逸的,因此主餐是一種象形性的提醒和紀念。雖然基督始終與祂的百姓同在,但祂在主餐時沒有特別地同在。
  4. 屬靈同在說Spiritual presence,主要是改革宗的觀點)。這一立場源於約翰·加爾文,是改革宗的主要立場,儘管那些自認爲持改革宗神學的人對這個問題的理解存在一個光譜。[4] 加爾文既否定了餅和酒發生了物理性變化的觀點,也否定了僅僅是紀念的觀點。基督以一種特殊的屬靈方式在場,但不是以肉身的方式在場。當慶祝主餐時,主與祂的教會之間進行了真正的屬靈團契。單詞「是」保留了象徵性(而非字面)的意義,但與此同時,在基督中有真正的「分享」。

主餐的做法

一旦解決了主餐在神學上的意義這一更廣泛的問題,關於這個聖禮的實踐和施行仍有許多問題。

頻率

許多福音派基督徒反對羅馬天主教每週舉行彌撒的做法,並減少了舉行聖禮的次數。另一些人則堅持認爲,既然耶穌似乎預期這將是一種定期的做法(「你們......每逢」),既然我們可以預期主餐是爲了帶給我們屬靈的益處,那麼就有充分的理由維持每週一次的做法。許多福音派基督徒(也許是大多數)都採取了每月一次的中間立場。在這方面似乎沒有什麼硬性規定,但那些希望大大減少主餐次數的人需要問一問,這樣做的動機是什麼?這是否符合主期待人們定期紀念祂的死?不經常圍繞主的餐桌聚會,會給基督的身體產生什麼屬靈影響?對於那些堅持每週紀念主的人來說,重要的是要確保這樣的頻率不會偏離聖經,從而淪爲純粹的儀式,也不會削弱主餐對參加者的意義。

施行

對於新教基督徒來說,重要的是要與羅馬天主教的理解保持距離,即主餐必須由「神父」主持,既要實現變體,又要成爲獻祭之人。有些人對由普通基督徒主持主餐感到滿意。還有一些人仍然堅持由公認或按立的領袖(牧師、長老)主持這個儀式的原則,這通常有兩個主要原因:1)確保在集體敬拜中,事情做得體面有序(參林前 14:40),主餐要小心謹慎地主持;2)因爲主餐是紀念耶穌之死,從這個意義上說是福音的寫照,所以它不能與傳道分開(加爾文堅持這一點)。因此,由教會中公認的、傳講聖道的教師來主持主餐,並將其置於聖經教導的適當背景下,似乎是合適的。

主餐的圍護

在《哥林多前書》11:27-30 中,保羅發出了一個警示:不要以不配的方式享用主餐: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因爲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

顯然,哥林多的特殊情況是,在集體聚餐時,富裕的人自帶食物,大吃大喝,甚至喝得酩酊大醉,而窮人卻沒有東西吃。可以說,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即不承認和不尊重基督的百姓——即祂的「身體」。但這一原則的適用範圍可以說更廣:有可能不爲罪悔改(尤其是那些影響教會內部關係的罪)就來參加聚會,這也是「不按理」。

有鑑於此,聚會帶領人必須提醒並鼓勵基督徒認真地自我省察,同時也要讓在場的非基督徒明白,主餐不是爲他們預備的。除此之外,教會帶領人還需要執行教會紀律,不讓那些不悔改的人參加主餐。有時,行使這一職責被稱爲「圍護主餐」(「fencing the table」),也就是說,在餐桌周圍設置適當的警告和紀律限制,以防止那些沒有在信心、悔改和恩慈的和諧中與神的百姓生活在一起的人參與進來。明智的主餐管理者會在這一點上體現出對良心脆弱的基督徒的體察,他們可能會猶豫是否要參加,但主是爲了他們的緣故才設立主餐的。約翰·加爾文這樣描述「按理」領受:這就是「按理」——我們能帶給上帝的最好也是唯一的一種「按理」——將我們的卑微和不配獻給上帝,以便在祂的憐憫中我們能被視爲配得;對自己絕望,以便我們能被祂舉起;控訴自己,以便我們能被祂稱義。

主餐時「看」向哪裡

聖經鼓勵我們在領受主餐時,用信心的眼睛「看」向幾個方向。[6] 首先,我們要懷著感恩的心回望耶穌和祂在十字架上的死亡(林前 11:24)。其次,我們要環顧與我們共領主餐的基督徒肢體。這是我們聚在一起時要做的(第17節),也是我們領受主餐時分辨基督的身體(第29節)。重要的是,我們要集體分享這一餐,而不是在家裡單獨享用。共同分享一個餅是我們在根本上合一的標誌(林前 10:17)。我們也仰望天國,在那裡,復活升天的基督作爲我們偉大的大祭司爲我們代求(參來 4:14-16)。最後,我們展望耶穌再來的那一天(林前 11:26)。慶祝主餐是在宣告耶穌的死,也期待祂的再來。耶穌自己在設立主餐時,也在展望未來(太 26:29)。上帝救贖計劃的終極實現,長久以來就與一場盛大宴席的應許聯繫在一起(賽 25:6;參啓 19:9)。主餐讓我們預嘗那場盛大的宴席,同時也提醒我們能夠參與其中的唯一盼望根基。

註釋

  1. 除了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1:23-26 中關於設立主餐的記載外,福音書中也有三處記載:《馬太福音》26:26-30;《馬可福音》14:22-26;《路加福音》22:19-20。
  2. 關於主餐與出埃及之間的聖經-神學聯繫,尤其見沃特斯(Waters)所著《主餐》(Supper),第 88-91 頁。
  3. 在本文中,我們使用「主餐」(The Lord’s Supper)一詞(見林前 11:20)。不過,也經常使用「感恩禮」(Eucharist,源自希臘文 eucharistia,「祝謝」 [thanksgiving];見林前 11:24)和「聖餐」(Holy Communion)(見林前 10:16)。
  4. 值得注意的是,許多浸信會基督徒的神學具有廣泛的改革宗色彩,但他們仍會認同紀念說關於主餐的立場。
  5. 菲利普斯(Phillips)在《主餐》一書中第 28 引用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Calvin, Institutes, 4.17.44
  6. 我記得第一次受到鼓勵「看」這些方向,是在英國牛津聖埃伯教會(St. Ebbe’s Church)由沃恩·羅伯茨(Vaughan Roberts)主持的主餐敬拜中。

進一步閱讀

  • Mathison, Keith A. Given for You: Reclaiming Calvin’s Doctrine of the Lord’s Supper. Phillipsburg: P&R Publishing, 2002.
  • Moore, Russell D., I. John Hesselink, David P. Scaer, Thomas A. Baima. Understanding Four Views on the Lord’s Supper. Counterpoints Church Life. Paul E. Engle and John H. Armstrong, ed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7.
  • Phillips, Richard D. What is the Lord’s Supper? Basics of the Faith Series. Phillipsburg: P&R Publishing, 2005.
  • Schreiner, Thomas R. and Matthew R. Crawford. The Lord’s Supper: Remembering and Proclaiming Christ until He Comes. NAC Studies in Bible & Theology, E. Ray Clendenen, ed. Nashville: B&H Academic, 2010.
  • Walters, Guy Prentiss. The Lord’s Supper as the Sign and Meal of the New Covenant. Short Studies in Biblical Theology. Wheaton: Crossway, 2019.

編注:本文爲「簡明神學」系列專文之一,本文所表達的所有觀點均爲作者本人的觀點,本文基於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協議免費提供給公眾,允許用戶以其它媒體/格式和改編/翻譯其中內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鏈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並採用同樣的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Lord’s Supper.

Jonathan Griffiths(約拿單·葛瑞芬)是加拿大安大略省渥太華城市聖經教會(Metropolitan Bible Church)的主任牧師。他曾經在劍橋大學和牛津大學學習神學,著有多本書籍。也是加拿大「福音聯盟」理事會成員。他曾在英國倫敦的宣道基金會(Proclamation Trust)任職。他曾在牛津大學和劍橋大學攻讀神學,著有多本書籍,最近的一本著作是 Preaching in the New Testament (IVP, 2017)。約拿單致力於解經式講道,喜歡培訓和指導他人進行文字事工。他和妻子蓋瑪(Gemma)育有三個年幼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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