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
教會成員制
2023-11-02
—— Gregg Allison

定義

加入教會成員就是歸屬於耶穌基督的教會或成爲教會的肢體。對教會成員制的理解和實施涉及到對於教會論的不同理解、加入教會的要求以及教會成員的責任和權利。

摘要

在一個教會不是在貶低就是在重新強調教會成員制的時代,從神學、歷史和宗派的角度來思考對成員制的一些基本理解很重要。本文探討了成員制與五個問題的關係:(1)關於耶穌基督降臨之前和降臨之後神百姓群體之間的連續性和不連續性的不同觀點;(2)普世教會和地方教會;(3)相信嬰兒洗禮(paedobaptism)的教會和唯獨信而受洗(credobaptism)的教會;(4)成員的責任和權利;以及(5)撤銷和恢復教會成員身份。


簡介

教會成員制的構成取決於人們對教會這個概念的理解。從某種意義上說,教會作爲神的子民,囊括了許許多多的成員。然而,基督徒們對於「誰是神的百姓」這個問題上存在著爭議。從另一種意義上說,教會作爲一個地方性的聚集,其成員並不囊括所有人。地方教會成員的具體構成取決於加入教會(尤其是洗禮)的要求,以及是否包括嬰兒、信主的成年人或(幾乎)所有人都算爲成員。此外,成員的責任和權利,包括教會的除名,也因上述幾個因素而各有不同。

連續性和不連續性

根據對耶穌基督降臨之前和降臨之後神百姓群體的連續性和不連續性的不同看法,教會論會帶來兩種不同的結論。

連續性(continuity)視角認爲神的百姓群體在同一個恩典之約下。亞當和夏娃、亞伯拉罕的後裔、舊約(摩西律法下)以色列人、流亡後歸回耶路撒冷的人、拿撒勒人耶穌的門徒以及新約中的基督徒:這些人都構成了神的子民。儘管這些群體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差異——例如,在經歷聖靈、割禮、逾越節、洗禮、主餐等事件上各有不同——但每個人都曾經/現在是神百姓的一部分。他們每個人都是神的百姓,每個人都是神所揀選的百姓,他們得救是因著神的恩典和他們對神應許的信心。他們共同構成了神的百姓。

根據這種連續性觀點,教會作爲神的百姓從人類誕生之初就已經存在了。這種觀點的一些支持者認爲,教會已經取代了以色列人;因此,猶太民族作爲一個整體(不包括那些接受福音並成爲新約教會一員的人)在未來沒有盼望。另一些支持者則認爲以色列人仍然在未來有盼望。「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羅 11:25),神將再次轉向祂的子民,「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羅 11:26),因爲他們將承認耶穌是他們期待已久的彌賽亞。

不連續性(discontinuity)視角認爲根據神在救贖歷史不同階段所立的各種約,「神的百姓」這一概念會有所不同。例如,在耶穌基督降臨之前,舊約裡神的百姓主要是指以色列人(或希望歸回的流亡者)中遵循摩西律法敬拜耶和華的猶太人。他們在男孩出生的第八天給他們行割禮,遵守安息日,慶祝逾越節和其它節慶,並盼望一位聖靈所膏立的彌賽亞帶來未來新約中的赦罪之恩。

相比之下,基督降臨後,神的新約子民由耶穌的跟隨者構成,他們大多是生活在世界各地的外邦人。因著神的恩典,他們悔改信主,領受了基督受死和復活的好消息。他們每週日聚集敬拜,通過洗禮使人加入教會,慶祝主餐(聖餐),並培育對彌賽亞再來時領受豐盛救恩的盼望。

略有不同的是,不連續性立場認爲「神的百姓」是指一個群體,包括了從亞當和夏娃直到基督再來前的人,但卻認爲基督的身體和聖靈的殿這些比喻唯獨屬於新約的教會。因此在基督降臨之前並沒有教會,而神的百姓卻從一開始就存在了。直到道成肉身的聖子降生、受死、復活和升天,以及聖靈在五旬節澆灌下來之後,教會作爲基督的身體和聖靈的殿才開始(事實上也確實已經存在了)。

普世教會和地方教會

教會成員制還取決於人們關心的是普世意義上的教會(如弗 5:25)還是地方意義上的教會(如林前 1:2)。在第一種情況下(普世),教會由許許多多的成員組成。從連續性的角度來看,所有信徒——所有敬拜耶和華之人和所有耶穌基督的追隨者——無論是已經離世的還是現在活著的,共同構成了普世教會。從不連續性的角度來看,其成員包括了耶穌基督的所有追隨者,既包括在基督裡離世的人,也包括在基督裡活著的人。無論從哪個角度看,普世教會都有屬天的一面和屬地的一面。無論從哪個角度看,普世教會都由許許多多的成員組成。

就第二種情況(地方教會)而言,地方教會的成員人數非常有限。即便是成員人數達到數萬或數十萬的大教會,其成員人數相對於有史以來神百姓的人數來說也是相當有限。但是,這一討論帶來了一個重要的問題:誰是地方教會的成員?

加入教會的要求以及誰可以加入

對這個問題有幾個回答。歷史上,對於國教而言,(幾乎)該地區/國家的所有公民都能被視爲教會成員。例如,在中世紀時期的歐洲,是公民就意味著是天主教會成員。在這些地方,猶太教徒、穆斯林、其他宗教信徒以及無神論者和異端分子都是例外(當國教在歐洲大部分地區盛行時,這些例外情況就很少見了)。

在這個制度中,究竟是國家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伊拉斯特派 [Erastianism])有權執行教會法律並將其成員逐出教會),還是教會擁有對其成員的主權(教皇至高無上派,papal supremacy),歷來是爭論的焦點。無論是哪種情況,加入教會的條件都僅限於出生在該地區/國家並接受了洗禮,當時人們都認爲這樣的教會實踐理所應當。每個人,或者說幾乎每個人,只要出生就會接受教會的洗禮,這樣(幾乎)每個人都可以擁有教會成員資質。

今天,洗禮仍然決定著誰是地方教會的成員。關於這一聖禮/命禮,主要有嬰兒受洗和信而受洗兩種做法。

羅馬天主教會、東正教會和有嬰兒洗禮的新教教會都爲嬰兒施洗並因此就將他們納入到教會成員中。在主張嬰兒受洗的教會中,支持他們爲嬰兒施洗的洗禮神學各不相同。例如,羅馬天主教會認爲,洗禮聖事洗淨了嬰兒的原罪,使他們重生,並將他們納入基督及其教會中。再比如,長老會並不認爲洗禮是救贖性的,而只是將信主之父母的嬰兒納入信仰團體,並且標記了神未來會拯救他們的恩典應許。這個實踐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神舊約子民與神新約子民之間的連續性:舊約百姓爲嬰兒行割禮,使其融入社群,而新約百姓同樣爲嬰兒施洗,使其與信主的父母一起融入教會。在主張嬰兒洗禮的教會中,洗禮是加入教會的門檻,只要父母信主是教會成員他們的子女就可以受洗。(這些教會也實行成人洗禮,這就與信而受洗派教會的洗禮非常相似,這是下一個話題)。

浸信會、非國教教會(free churches)、聖經教會和類似的教會爲宣告相信耶穌基督救恩的人施洗。他們不給嬰兒施洗,不認同羅馬天主教會所主張的洗禮重生論(baptismal regeneration)。他們更不認同主張嬰兒洗禮的新教教會爲嬰兒施洗,因爲這些教會的成員包括了信主的父母和他們接受了洗禮的孩子。與此相反,主張信而受洗的教會堅持認爲,聽到福音、爲罪悔改和信靠耶穌基督必須先於洗禮(至少在邏輯上應該這樣,哪怕在時間順序上不是這樣),然後給相信的人施洗,使他們成爲地方教會的成員。與以色列百姓將成人和他們的孩子(男孩要受割禮)都包含在內的做法不同,教會的成員資質僅僅給予那些接受福音並受洗的人。因此,洗禮是加入教會的必要條件,只有那些相信基督的人才能加入教會。

成員的責任和權利

地方教會的成員制正式地確定了委身於該教會的基督徒之間的關係。這些關係——也即教會成員制——能夠興旺成長的氛圍就是聖經反覆強調的愛(弗 4:15-16)。

在一些教會中,成員制——其責任和權利——是根據教會之約來構建的。即便沒有正式的聲明,這些承諾一般也涉及兩個群體:領袖和成員。對於教會領袖,他們承諾代表其成員從事以下活動:促進對三位一體之神的集體敬拜,傳講和教導神的話語,主持洗禮和主餐這樣的聖禮/命禮,爲教會成員禱告,按照主的旨意帶領他們,通過保護他們遠離錯誤的教義和實踐來牧養他們、(儘管仍是罪人)成爲效法基督的好榜樣,通過成員和他們的恩賜促進教會的發展,維護合一並促使教會更加聖潔,鼓勵成員參與宣教活動,提供牧養關懷,智慧地管理成員的奉獻,等等。

對於教會成員,他們承諾做到以下幾點:一起敬拜三位一體的神;以信心回應並順服神的話語;接受洗禮並慶祝主餐;爲教會關注的問題和事工禱告;順服領袖及其智慧的引導;直接解決與領袖之間的分歧和衝突(而不是說他們的閒話或帶著不滿離開教會)、當他們(成員)誤入歧途時,服從教會的懲戒;遵行領袖爲他們設立的忠心和順服的模式;運用他們的恩賜促進教會的健康和成長;維護合一和追求聖潔;參與宣教工作;回應牧養關懷;犧牲地奉獻,等等。

除名和恢復成員資質

有時,儘管教會盡了最大的努力來牧養成員並支持領袖,但他們還是會深陷罪中,不肯回頭。他們在與教會愛的關係中搖擺不定,沒有盡到作爲成員和領袖的責任。這種悲慘的情況促使教會對持續犯罪的人實行懲戒。

耶穌爲處理成員中的罪提供了指令(太 18:15-20)。耶穌指示教會要按照一個由四步驟組成、包含了面質和悔改與否、逐漸升級的步驟揭露一個成員對另一個成員所犯的罪。這個步驟從(第一步)個人談話開始,然後是(第二步)小範圍內面質,接著是(第三步)全教會的干預,最後是(第四步)全教會決定除名。在每一個步驟中,教會希望得到的回應都是悔改:犯罪的成員認罪並離棄罪,從而使得教會能達到恢復關係這樣的良好結果。如果沒有以悔改爲回應,就會觸發下一個步驟,讓更多的人參與進來,並加強勸戒,要求他們脫離罪並恢復關係。

第三步和第四步會涉及所有成員的參與,如果在最後一步中沒有以悔改作爲回應,那麼成員們就會把陷入罪中的人從教會除名。這種逐出教會的做法使不悔改的人失去了作爲教會成員的資質,從而阻止他參加主餐和在教會中參與事奉。這也要求成員們停止基督裡愛的關係,把他當作「外邦人和稅吏」(太 18:17),也就是教會外的人。脫離了恩典、饒恕、安慰、支持和愛的疆界,不悔改的人就會落入撒但的魔掌,落入他破壞、墮落、誘惑、欺騙、控告和折磨的疆界。

採取這種激烈措施的目的總是好的:撤去對遭驅逐成員的所有支持,允許他進入滅亡。這時,真信徒就會醒悟過來,承認自己的罪並爲之悔改,並尋求與他犯罪得罪之成員和好和與將他除名之教會和好。在某些情況下,恢復(名譽、財產或金錢)是必要的,這也是恢復關係過程的一部分。看到了真實的悔改,成員們就會再次擁抱悔改之人,饒恕並安慰他,恢復他在教會中的成員資質。

聖經還提到了需要執行教會懲戒的其它情況:教導異端(多 1:9-14;約貳 9-11)、分裂(羅 16:17-18;多 3:10-11)、遊手好閒(帖後 3:6、11-12)和領袖的失敗(提前 5:19-21)。

結論

對教會成員制的理解取決於許多因素。主張連續性的人認爲,教會成員可以回溯到亞當和夏娃,包括了歷世歷代的信徒——所有敬拜耶和華的人和所有耶穌基督的門徒。主張不連續性的人則認爲,教會成員資質只保留給基督的門徒。因爲在基督完成祂的使命及聖靈在五旬節降臨之前,教會並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所以只有基督徒才是教會的成員。

此外,無論是從連續性還是不連續性的角度來看,普世教會的成員都包括了已經離世的忠心者和現在還活著的基督徒。普世教會的成員非常多。地方教會的成員資質取決於某些加入教會的要求——例如,信徒和他們的兒女(主張嬰兒洗禮的教會),還是相信福音得救之人(主張信而受洗的教會)。地方教會成員要承擔成員的責任並享有成員的權利,在某些時候,教會必須將犯罪的成員除名,並希望他們悔改以恢復成員資質。

進一步閱讀

  • Gregg R. Allison, Sojourners and Strangers: The Doctrine of the Church (Wheaton: Crossway, 2012). See a Book Summary here.
  • Chuck Lawless, Membership Matters: Insights from Effective Churches on New Member Classes and Assimilation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5)
  • Jeremy M. Kimble, 40 Questions about Church Membership and Discipline (Grand Rapids: Kregel, 2017)
  • Ed Stetzer, 「3 Reasons for Church Membership,」 Outreach Magazine (June 23, 2015).
  • Kevin DeYoung, 「6 Reasons Why Membership Matters,」 TGC blog.
  • Michael Osborne, 「Why Church Membership?Tabletalk Magazine (November 2, 2018).

編注:本文爲「簡明神學」系列專文之一,本文所表達的所有觀點均爲作者本人的觀點,本文基於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協議免費提供給公眾,允許用戶以其它媒體/格式和改編/翻譯其中內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鏈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並採用同樣的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Membership of the Church.

Gregg Allison(格里格·埃里森)是美南浸信會神學院(The Southern Baptist Theological Seminary)的基督教神學教授。他是福音神學協會(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ociety)的祕書,也是 Harbor Network and Upstream Sending 的神學顧問。他有五部主要作品:Historical Theology: An Introduction to Christian Doctrine (Zondervan, 2011), Sojourners and Strangers: The Doctrine of the Church(Crossway, 2012), Roman Catholic Theology and Practice: An Evangelical Assessment (Crossway, 2014), 50 Core Truths of the Christian Faith: A Guide to Understanding and Teaching Theology (Baker, 2018),以及與 Andreas Köstenberger 合著的The Holy Spirit (B&H Academic, 2020)。他和妻子諾拉(Nora)住在肯塔基州的路易維爾,他們是卡萊爾寄居者教會(Sojourn Church Carlisle)的成員。他們有三個成年子女和 11 個孫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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