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禮」(ordinance)是耶穌基督的教會舉行的儀式,與有形元素(水、餅和酒)相關。這個詞與「聖禮」(sacrament)一詞對等互換,「聖禮」是一種外在、可見的標誌,代表內在、不可見的恩典。
在基督教的三大分支中有兩個教會儀式——洗禮和主餐——會定期舉行。儘管有這一共同點,但三個傳統在正確的術語(「命禮」還是「聖禮」)、實際的數量(兩個、七個、七個以上)以及這些儀式的性質方面卻存在分歧。本文以新教的神學和實踐爲重點,論述了洗禮(包括嬰兒洗禮和信而受洗)和主餐。文章進一步重述了後一種命禮的四種主要觀點:變體說(羅馬天主教)、同質說(路德)、紀念說(慈運理),以及屬靈同在說(改革宗)。
廣義上講,基督教包括三大分支:羅馬天主教、東正教和新教。在所有隸屬於這些傳統的教會中,有兩個共同的儀式引人注目:洗禮和主餐(聖餐)。可悲的是,看似將三個分支聯合的共同點中卻實際隱藏著涉及這些禮儀的術語、數量和性質上的分歧。
我們該如何稱呼這兩種儀式?這個問題的答案揭示了天主教、東正教和新教之間的深刻分歧。對大多數人來說,洗禮和主餐是聖禮;而對其他人來說,它們是命禮。
聖禮這個名稱源於拉丁語中的 sacramentum 一詞,在用拉丁語翻譯的聖經中曾使用過這個詞。希臘文的新約聖經中用 μυστήριον (mystērion = 神祕)一詞來指神曾經隱藏現在卻通過福音揭示出來的事(例如,羅 16:25-26;弗 3:3-13;西 1:24-27)。早期教會用這個術語指洗禮和主餐,認爲它們揭示了神恩典的奧祕。在把希臘文聖經翻譯成拉丁文時,μυστήριον(mystērion)變成了sacramentum(聖禮),可以指儀式或效忠宣誓。到了五世紀,奧古斯丁將聖禮定義爲內在無形恩典的外在可見標誌,這一定義具有決定性意義。教會認爲這兩種儀式是上帝設計的神聖標誌,旨在表明一種包含在標誌自身之中,並由標誌自身引發的神聖現實。
當新教教會果斷地與羅馬天主教會決裂時,命禮這個名稱成爲這兩種儀式的另一個用詞。一些新教基督徒發出抗議拒絕「聖禮」這個名稱,因爲它與天主教的洗禮和主餐的神學及實踐有太多關聯。這些新教教會用命禮這個名稱取代了聖禮,表示這些儀式是由基督親自命定或設立的。
如今,羅馬天主教會、東正教會和許多新教教會都稱這些儀式稱爲聖禮,而一些新教教會則稱之爲命禮。根據本文的標題,我們將使用命禮這個詞,但這並沒有對聖禮一詞的偏見。
到底有多少個命禮?如前所述,這個問題的答案揭示了基督教三大傳統之間的深刻分歧。天主教有七件聖事:聖洗(baptism)、堅振(confirmation)、聖體(Eucharist,即主餐)、懺悔(penance)、病人傅油(Anointing of the Sick)、聖秩(Holy Orders)和婚姻(Matrimony)。東正教雖然包含這七項「主要奧祕」("major mysteries"),但並沒有規定命禮的明確數量,還包括其它祝福、禮拜、祈禱、頌讚、遊行等活動,認爲這些活動能使上帝的同在具體化。新教教會有兩個聖禮:洗禮和主餐。
談到命禮數量的不同在歷史中的發展,奧古斯丁認爲聖餐是無形恩典之可見標誌和起源的觀點成爲教會所使用的標準定義。很久以後(約 1150 年),神學家彼得·倫巴德(Peter Lombard)列舉了七件聖事。隨後的討論(如托馬斯·阿奎那 [Thomas Aquinas,1225-1274]、佛羅倫薩會議[Council of Florence,1431-1449])完善了倫巴德的方式,但保留了這個數量。天特會議(The Council of Trent)正式宣佈了這七項聖事,並補充說:「如果有人說......這七項聖事中的任何一項不是真正和恰當的聖事,他就該受到詛咒(anathema)」(第七屆會議 [1547年],《關於聖禮的法令》[Decree Concerning the Sacraments])。這一譴責以及天特會議頒佈的其它法令突出地表明,宗教改革帶來的一個重大差異與命禮的數量有關,而接下來要討論的是命禮的性質。
事實上,新教教會堅信教會只應舉行兩個命禮。減少命禮數量的原因是,基督只命定了兩個附帶有形標誌的儀式。耶穌命令祂的門徒「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 28:19)。因此,基督將洗禮與水的標記一起命定爲教會必須遵守的儀式。在最後的晚餐上,耶穌設立了主餐:「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掰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爲這是我立約的血,爲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 26:26-28)因此,基督將主餐,以及與之相伴的餅和酒之標誌,命定爲教會必須遵守的儀式。
由此可見,基督教三個分支中的教會在命禮的數量上存在很大分歧。然而還有更多分歧。
命禮的性質是什麼?這個問題的答案揭示了教會之間的另一個分歧。一般有三種答案:
要充分理解新教命禮的本質,就必須對每個命禮進行研究。
早期教會爲那些明白福音、悔改並相信耶穌基督救恩之人施行浸水禮(如徒 2:37-41)。一個重要的發展是嬰兒洗禮。一些領袖譴責這種做法,而另一些領袖則將其源頭追溯到使徒身上。最終,教會發現嬰兒洗禮與舊約中的割禮相似。教會還將嬰兒洗禮與消除原罪聯繫起來。到了五世紀,嬰兒洗禮成爲教會的正式習俗。
如今,有的教會爲嬰兒施洗(paedobaptism;希臘語 paidea = 孩子),有的爲信主的成人施洗(credobaptism;希臘語 credo = 信仰)。關於受洗者的這兩種觀點表達了對洗禮性質的不同看法。
嬰兒洗禮
關於嬰兒洗禮性質的討論分爲兩類。第一類以羅馬天主教爲主。作爲七件聖事中的第一件,聖洗能洗淨受洗者的原罪,使其重生,並將其納入天主教會。有效地執行聖事(ex opere operato)能夠產生效力,注入恩典,從而開啓了改變天主教信徒品性的終身過程。在這個恩典的作用下,天主教信徒逐漸變得越來越有「義」,並通過善行而獲得永生。重要的是,洗禮重生意味著受洗的嬰兒可以得救;事實上,這項聖事是得救的必要條件。
嬰兒洗禮的第二類典型代表是(歷史上的)新教改革宗。洗禮是上帝賜予受洗者應許的恩典管道:他們將因此而享有以洗禮爲上帝指定標誌和印記的救恩。嬰兒並非通過洗禮得救。而是,他們被納入到聖約團體,在這個團體中,他們將聽到福音,並作爲聖約應許的繼承者,憑信心領受上帝的恩典,從而獲得救恩。此外,命禮並非自始至終有效,其有效性取決於聖道和聖靈。
信而受洗
主張信而受洗的基督徒相信洗禮是基督爲那些對祂做出可信信仰回應並遵從祂命令接受洗禮之人設立的一項命禮。在大多數情況下,洗禮的方式是浸水禮:人完全浸入水中,然後從水中站起。關於信而受洗性質的討論分爲兩類。討論中的第一類以美南浸信會爲代表。洗禮「是一種順服的行爲,象徵著基督徒的信心,相信被釘十字架、埋葬、復活的救主、基督徒向罪而死、埋葬舊生命,復活且在基督耶穌裡活出新生命」(《美南浸信會信仰告白 2000》)。因此,洗禮的本質是一種人類的行爲,通過這種行爲表達對上帝提供之救恩的信心。它不能拯救人但卻見證了已經經歷過的救恩。
第二類討論基於有關洗禮性質的共同觀點,根據新約聖經的記載對洗禮的含義進行了擴展。首先,根據耶穌「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洗的命令(太 28:19),洗禮將新基督徒與三位一體的上帝聯繫在一起。其次,如上所述,浸水禮生動地展現了新基督徒認同基督的死亡、埋葬和復活(羅 6:3-5;加 3:26-28)。洗禮的第三個含義是象徵洗淨罪孽,這與彼得在五旬節的信息一致:「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 2:38;參徒 22:16;結 36:25)
逃避神的審判是洗禮的第四個含義。正如挪亞和他的家人躲過了上帝洪水的審判(預表),基督徒也通過洗禮躲過了上帝的審判——浸入水中是死亡的象徵(彼前 3:20-21)。第五個含義是,洗禮象徵著融入教會。它是加入教會的儀式,表明新基督徒打算在新約團體中順服並忠心地跟隨新約的中保耶穌基督。
第二個要討論的命禮是主餐(Lord’s Supper),也稱爲聖餐([Holy] Communion ,林前 10:16-17)、聖體(Eucharist,Greek eucharistia = thanksgiving)、擘餅(太 26:26;林前 11:24)和其它名稱。聖經中只有兩處提到這一命禮:耶穌在最後的晚餐中規定了這一命禮(太 26:26-29 和類似的內容),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也作了說明(10:14-22,11:17-34)。在早期教會中,只有與基督有恰當關係的受洗基督徒才能參加這一命禮,每週舉行一次。
關於主餐的意義,初期教會有幾種觀點。有些人認爲這是一種獻祭,與《瑪拉基書》(1:10-11)的預言有關。至於祭物的性質,有些人認爲祭物就是作爲神創造之果實的餅和酒,有些人則認爲祭物就是基督真正的身體和寶血。還有人認爲主餐是一種紀念活動。還有一些人則認爲它具有強烈的象徵意義。早期教會還強調了參與主餐的幾個好處,包括從死亡中得解脫、靈魂得滋養以及成聖。
最終,關於主餐的性質形成了四種立場,所有這些立場一直延續至今。
雖然天主教會、東正教會和新教教會都舉行洗禮和主餐,但這些共同的慶祝活動隱藏了三個分支之間的巨大分歧。他們在這些命禮的稱謂(聖餐或聖事)、數量(七個、七個加其它、兩個)和性質(嬰兒受洗、信而受洗、變體、合質、紀念、屬靈同在)方面存在很大差異。
編注:本文爲「簡明神學」系列專文之一,本文所表達的所有觀點均爲作者本人的觀點,本文基於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協議免費提供給公眾,允許用戶以其它媒體/格式和改編/翻譯其中內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鏈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並採用同樣的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Ordinances of the Chu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