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论
耶穌的教導
2025-09-30
—— Benjamin L. Merkle

定義

耶穌的教導引人入勝、令人難忘,不僅因爲他運用了多樣的教導方法,更因爲他所傳講的內容。他是道成肉身的主,把天國帶到了地上,而天國的法則與世上國度的法則大不相同。

概要

耶穌因其教導方法和所傳信息而聞名。在傳道過程中,耶穌運用各種方法,使他的教導既生動難忘,又通俗易懂、發人深省。這些方法包括當時常見的技巧,也包括我們今天仍然熟悉的表達方式:詩歌、箴言、誇張、比喻、明喻、謎語和悖論。然而,使他的教導與眾不同的是其中的信息。耶穌宣告神的國已經降臨,而他,這位道成肉身的主,就是這國度的君王。這個國度挑戰著世界的標準,呼召子民過一種全新的生活。


耶穌以善於教導著稱。新約聖經中有四十五次稱他爲「夫子」。雖然他沒有接受過正規的拉比訓練,但人們還是用亞蘭文的「拉比」這個稱呼來稱呼他,共有十四次。百姓認出耶穌確實是神差來的教師。像其他老師一樣,耶穌有門徒,他宣告神的命令,用聖經支持自己的教導,與人辯論,回答律法問題,並運用各種技巧讓人更容易記住他的教導。他在鄉村和城市教導;也在會堂裡教導,至少有一次還從船上教導。他常常吸引大批群眾,他們聽得入神,甚至忘了吃飯。耶穌教導的獨特之處,不僅在於內容,也在於方式。

耶穌的教導方法

耶穌善於運用各種教導技巧給聽眾留下深刻印象。這些技巧幫助他澄清含義、激勵(有時震撼)聽眾、揭示神話語的真意,同時使教導更容易記住。耶穌的教導形式豐富多樣:詩歌、箴言、誇張、比喻,還有雙關語(太 23:24)、明喻(路 17:6)、隱喻(太 5:13-14)、謎語(可 14:58)、悖論(可 12:41-44)、反諷(太 16:2-3)和設問(可 3:1-4)等。

詩歌

耶穌使用的詩歌體(由福音書作者記錄下來)大多采用平行結構,福音書中約有兩百個例子。平行結構主要分四種:同義平行(synonymous)、對比平行(antithetical)、遞進平行(step)和交叉平行(chiastic)。

同義平行是用後句表達與前句相似的思想。後句雖然意思相近,但能澄清或加強前句。福音書中約有五十處耶穌使用同義平行。比如耶穌說:「因爲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可 4:22)。這裡「掩藏」對應「隱瞞」,「顯出來」對應「露出來」。

對比平行是讓後句與前句形成對照。這是耶穌最常用的平行形式,有近 140 個例子。比如:「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太 7:17)。「好」與「壞」對比,「好果子」與「壞果子」對比。

遞進平行(也叫高潮平行)是讓後句延續並推進前句的思想。耶穌的教導中約有二十處這樣的例子。比如:「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太 10:40)。前半句的「接待我」在後半句重複,然後加入新元素「接待那差我來的」,層層遞進。

交叉平行是把平行語句倒置排列(A、B、B1、A1)。福音書中有 16 處這種結構。比如:「安息日[A]是爲人[B]設立的,人[B1]不是爲安息日[A1]設立的」(可 2:27)。

箴言

耶穌也常用箴言。箴言不是絕對真理,而是一般性原則。比如耶穌說:」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太 26:52)。箴言的特點就是不列舉例外。耶穌這話並非說所有用刀的人都會死在刀下,而是說,通常習慣動刀的人很可能死於刀下。因此,明白這個道理的人就會聽從箴言的教導。

誇張

用誇張的描述來欺騙他人是錯誤的,特別當聽眾沒有意料到這是一種誇張的時候。但在道德教訓的時候,誇張是一種有力的工具,能給人留下難忘的印象。誇張有兩種:誇大其詞(overstatement)和極度誇張(hyperbole)。誇大其詞是指雖然能夠做到,但並非真要去做的誇張說法。比如耶穌說:「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太 5:29)。雖然真的可以剜眼,但耶穌並不是要人真這麼做。極度誇張則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誇張說法。比如耶穌對文士和法利賽人說:「你們這瞎眼領路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太 23:24)。人不可能吞下駱駝,但道理很清楚:別隻顧小事而忽略大事。誇張的表達很有力,因爲它能抓住聽眾的注意力,也能顯出事情的嚴重性。比如,如果剜眼能讓你免下地獄,那就值得去做。

比喻

比喻大概是耶穌最著名的教導方法了,約佔他全部教導的三分之一。福音書記載了至少五十個比喻。可惜的是,比喻既是耶穌最珍貴的教導,也是最容易被誤解的。

比喻的基本特徵是比較。比如:「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裡」(太 13:44)。這裡把「天國」比作「寶貝」。這種比喻比較好懂,因爲比較的要點通常很明顯(比如這裡的要點是:天國太寶貴了,值得爲它犧牲一切)。有些比喻(如撒種的比喻、麥子和稗子的比喻)耶穌會親自解釋,因爲聽眾可能不太明白。雖然比喻常被寓意化,但最好還是根據上下文(耶穌爲什麼講這個比喻?)來找出比喻的主要意思。另外,先從當時聽眾的角度理解比喻,然後再應用到今天,這樣會更有幫助。

耶穌教導的信息

耶穌是完美的教師,不僅因爲他的教導方法,更因爲他的教導內容。以下將闡述耶穌教導中的三大主題:(1)上帝國度的真實性,(2)在上帝國度中生活,(3)上帝國度的主。

上帝國度的真實性

神的國是耶穌教導的核心。《馬可福音》概括了耶穌的信息:「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 1:15;另見 太 4:17、23;路 4:43)。福音書記載了七十六處耶穌關於國度的不同教導(加上平行經文則超過一百處)。這個國度指的不是物質領域,而是神的統治。耶穌親口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 18:36)。因此,神的國可以定義爲:神最終、決定性地施行主權統治,這統治在耶穌傳道時開啓,在他再來時完成。

雖然舊約沒有出現「神的國」這個短語,但神作王、統管他的國度之概念卻隨處可見(但 2:44;詩 22:27-28,103:19)。神常被稱爲以色列和全世界的王。同時,人們也期盼有一天神會以一種獨一無二的方式統治他的子民。所以當耶穌宣講神的國已經來臨,猶太聽眾明白他說的是神要完全統治以色列和萬國。

耶穌教導說,神的國既是現在的(已然),也是將來的(尚然)。神的國既是當前的現實(太 11:11,12:28;可 1:15,9:1;路 11:2,17:20-21),也是未來的盼望(太 6:9-10,7:21,8:11-12;可 14:25)。君王耶穌來到世上,開啓了這個國度。但這國度在世上仍有爭戰,要等萬膝跪拜、萬口承認耶穌爲王時才完全實現。這要等君王再來(也就是耶穌再臨)。

「神的國」和「天國」是同一回事。對比平行經文就能看出:一處說「天國」(太 5:3),另一處說「神的國」(路 6:20)。「天」是「神」的代稱。馬太在同一段話裡也交替使用:「財主進天國是難的。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太 19:23-24)。另外要注意,神的國(神的統治)與教會(神的子民)並非同一概念。

在上帝國度中生活

耶穌不僅應驗了大衛後裔要統治以色列和萬國的應許,還是那位比摩西更大的先知(申 18:18),以此身份教導國度子民當如何生活。然而,耶穌從未提供一套系統的倫理體系。而且有些教導看起來互相矛盾。比如,律法永遠有效(太 5:17-20;可 12:28-34),但某些誡命又被廢除(太 5:31-42;可 7:14-23)。有時,耶穌的要求似乎高不可攀,比如:「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 5:48)。他要求的不僅是外在行爲,連內心,包括動機,也必須純正(太 5:3-8,12:33-37,23:35-36;路 11:33-36)。此外,有些教導可能只針對特定的人。比如,耶穌告訴那位富有的年輕人「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可 10:21),但並沒有要求所有人都這樣做。

既然如此,我們該怎樣理解耶穌的倫理教導呢?首先,要注意耶穌使用的文學手法,特別是誇張(見太 5:33-37、38-42,7:1;可 9:43-48;路 14:26)。其次,並非所有教導都適用於每個人。耶穌要那位年輕財主變賣一切,是因爲他看出財富成了這人的偶像,阻礙他進天國。第三,必須尋求理解耶穌教導的原意。我們很容易把自己的意思讀進經文,但應當避免這樣做。《路加福音》6:20 說:「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爲神的國是你們的。」雖然我們可能想把「貧窮」只理解爲經濟狀況,但《馬太福音》5:3 的平行經文(「虛心的人有福了」)告訴我們不能這樣狹隘地理解。最後,耶穌的倫理教導主要是對門徒說的,就是那些已經憑信心回應他呼召的人。

總的來說,耶穌教導我們需要的是內心更新,不只是外表順服(太 15:11,23:27-28)。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並愛人如己(可 12:29-31;參申 6:5;利 19:18),這概括了所有神的誡命。基督徒應當己所欲,施於人(太 7:12)。愛主要體現在行動上,而非情感上(太 25:31-46;路 6:27-28,10:25-30),甚至還要愛仇敵。

上帝國度的主

作爲大衛家人們期盼已久的君王,耶穌就是國度的主。但他絕非尋常的君王。他不僅被稱爲「奇妙策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還被稱爲「全能的神」(賽 9:6)。福音書從三個方面彰顯耶穌的主權和神性:(1)他的稱號,(2)他的話語,(3)他的作爲。

耶穌的稱號

耶穌的幾個稱號彰顯了他的主權和神性。

第一,耶穌被稱爲彌賽亞或基督。他是神特別揀選、分別爲聖的受膏者(參詩 2:2,18:50;撒下 1:14;但 9:25)。雖然耶穌通常避免用這個稱呼,因爲它帶有政治色彩,但他確實在幾個場合承認自己就是彌賽亞(可 8:27-30,14:61-62)。

第二,神的兒子這個稱號強調了與神的親密關係(可 14:36)、被揀選擔負特殊使命(太 16:16)、與神獨一無二的關係(約 20:17),在某些語境中還指向他的神性(約 5:17-18,8:54-59,10:30-33)。

第三,人子是耶穌最常用的自稱。雖然這個詞可能強調他的人性,但根據與《但以理書》7:13-14 的關聯,應理解爲末世的統治者和審判者(見 太 10:23,19:28,25:31;可 8:38,13:26,14:62)。

第四,大衛的子孫在《馬太福音》中頻繁出現,表明耶穌是大衛王位的合法繼承人。但耶穌教導說,彌賽亞不只是大衛的後裔,他更是大衛的主(可12:35、37)。

第五,耶穌被稱爲主,這在舊約是對耶和華的稱呼。雖然這個詞也可用於神明(gods)、君王、主人等,但在一些猶太人期待用於神的場合,卻用在了耶穌身上(可 2:28)。耶穌自己也在《馬太福音》24:42 用這個稱號。

最後,《約翰福音》明確稱耶穌爲神(約 1:1、18,5:17-18,10:30-33,20:28;參羅 9:5;多 2:13;約壹 5:20)。其他稱號還有王(太 2:2)、主的僕人(太 12:18-21)、先知(太 13:57)、救主(路 2:11)、神的羔羊(約 1:29、36)和道(約 1:1)。

耶穌的話語

耶穌的話語也證明了他的神性。他比摩西更大,對律法有獨特的權柄(太 5:31-32、33-37、38-42;可 7:17-19)。如果他不是神,他論到自己的話就太過自大了。比如,他說人永恆的命運取決於是否接受他爲主和救主(太 10:32-33,11:6;可 8:34-38;路 12:8-9)。他還宣告自己超越亞伯拉罕(約 8:53)、雅各(約 4:12)、摩西(太 5:21-48)、約拿(太 12:41)、所羅門(太 12:42)、大衛(可 12:35-37)和聖殿(太 12:6)。

耶穌的作爲

耶穌的作爲(一種視覺教導)同樣證明了他的神性。他有權柄潔淨聖殿(可 11:27-33)、趕鬼(可 1:27、32-34,5:1-13;路 11:20)、制伏撒但(可 3:27;路 11:21-22)、醫治疾病(可 1:29-31、40-45,2:10-12,7:32-37)、作安息日的主(可 2:23-28)。他能預言未來(包括自己的受苦、復活和耶路撒冷的毀滅),知道人的心思意念(可 10:21,12:24),還能赦免罪惡——只有神才能做這事(可 2:10;路 5:21-24)。這些都見證了他的神性。

擴展閱讀

編注:本文爲「簡明神學」系列專文之一,本文所表達的所有觀點均爲作者本人的觀點,本文基於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協議免費提供給公眾,允許用戶以其它媒體/格式和改編/翻譯其中內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鏈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並採用同樣的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Teachings of Jesus.

Benjamin L. Merkle (本傑明·L. 默克爾)現任北卡羅來納州威克森林東南浸信會神學院新約與希臘文教授。他著有或合著多部著作,其中包括《爲什麼需要長老?——給教會成員的聖經與實踐指南》(Why Elders? A Biblical and Practical Guide for Church Members,2009)以及《有關長老與執事的40個問題》(40 Questions about Elders and Deacons,2007)。
標籤
神學
基督論
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