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基督徒姐妹在匿名戒酒會(Alcoholics Anonymous,以下簡稱爲 AA)的幫助下,得以擺脫酗酒。但像這樣的社會項目,在基督徒生命中,是否應該擁有如此「釋放的能力」呢?
AA 源於基督教世界觀,因此它的聚會能帶來幫助並不令人意外。「十二步」中雖呼應著基督教真理,但它本身最終存在著缺陷,因爲它保留了「基督教的外殼」,卻拿掉了「基督的內核」。然而,即便只限於這個「外殼」,只限於與基督徒戰勝罪的方式具有「外在的相似性」,我也不會驚訝,「十二步」確實已經、並且仍然可以在幫助人擺脫酒癮上發揮驚人的作用。
容易陷入酒癮的基督徒,不一定需要減少 AA 聚會的次數,但他們需要的是比 AA 聚會更多的東西。「要深入地研讀聖經,最好是在一位熟悉聖經的年長姊妹的幫助下,並且加入一間真理堅實穩固的教會,以全面認識神如何爲我們與罪爭戰提供一切供應——包括與酗酒爭戰。」在與罪爭戰的過程中,要委身在地方教會,建立「同甘共苦的戰友關係」,與屬靈家人並肩作戰,一起對抗各種罪(而不僅僅是醉酒)。
但這裡有一個核心的問題。AA 最大、最明顯的缺失,「不是它所謂的『更高力量』未被指明。」不,「最明顯的缺失,是在耶穌基督十字架上,神與人之間所成就的一切交換——也就是十字架本身——完全缺席了。爲罪贖價的真理缺失了。
爲什麼?因爲人類最深層的問題也缺失了——不是酗酒,不是我們對他人造成的傷害,而是我們得罪了神,在罪中羞辱神所引發的祂的忿怒。這是全人類共同面對的根本問題,無論是哪個族群、語言或文化,每一個人都必須面對:因我們的罪羞辱了神,我們正處在祂公義聖潔的忿怒之下。
如果沒有認識到我們與神之間這種垂直層面的隔絕,以及基督在十字架上爲消除這種隔絕所付出的代價——即便把『更高力量』直接命名爲神或耶穌——也只會使它成爲一種宗教技巧,而不是一個真實的救贖之工:藉著耶穌的死,付清我們所有的罪債,使我們在祂裡面得著完全的義,並與神和好。」
勝過罪的勝利,只屬於那些在基督裡已被稱義的罪人。若有人因 AA 得幫助,「就當因神的極大恩典感謝祂,因祂使用了 AA。」但隨後要繼續深入福音,因爲「耶穌流血捨命,是要救贖酗酒的人和我們其他所有人,以脫離一切轄制我們的捆綁」(多 2:14)。當竭力「藉著祂寶血和義的大能,勝過罪,從而榮耀基督和祂的十字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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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 2020 年 2 月 17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435 問:「Should Christians Attend Alcoholics Anonymous?」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273-274 頁:「Can Alcoholics Anonymous (AA) break a Christian’s addic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