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一位懷疑者——他不相信屬神的喜樂能勝過色情的誘惑,派博牧師這樣回應:「我意識到,這不是兩種快樂在同一尺度上的較量。」一種喜樂是以肉體爲主,另一種則是以靈性爲主。因此,我們要爲那更大的喜樂而爭戰——這是一種隨著時間累積、藉由長期操練得來的果子。而我們爭戰的方式,就是專注於基督是如何處理性與情慾的。
我們在聖經中注視基督,好被祂的榮光所改變(林後 3:18)。這在實際生活中意味著:我們思想基督也曾有十五到二十年的「男性強盛之年,但在那所有年日中,祂沒有哪怕一毫秒生出過罪惡的意念或情感,更沒有犯過不道德的行爲。婦女們聽從祂的話,追隨祂,過去曾是妓女的女子爲祂流淚、用自己的頭髮擦乾祂赤露的雙腳。」祂的人生充滿了性誘惑——但祂從未犯罪。
祂從未有過任何淫念或淫行。祂完全地否定了自己,卻並沒有否定性本身的良善。我注視祂。就在我注視祂的同時,我愛祂,我敬慕祂。祂的性純潔具有「感染力」。
「我懇求你,相信並追求這位基督——祂爲你預備的喜樂,深不可測,高不可攀,擁有許多令人意想不到的維度」(詩 16:11)。因爲當你這樣做時,祂屬靈的喜樂「必將徹底改變你的人生,拔掉那些罪惡的誘惑之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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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 2016 年 5 月 3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850 問:「Can Pleasure in God Really Compete with the Pleasures of Porn?」「My favorite verse in the psalms is Psalm 16:11」 (「派博牧師答疑」545 問:「Finding the Courage to Be Christian」[2015 年 3 月 4 日]).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326-327 頁:「Can spiritual pleasures really compete with physical pleasu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