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与数码
追求網絡知名度是錯誤的嗎?
2025-05-26
—— John Piper

影響力本身不是錯誤。渴望影響他人,是基督徒生命中應有的特質。然而,如今越來越多基督徒刻意將自己打造爲社交媒體上的「意見領袖」。那麼,這種行爲何時會演變爲對名聲的追逐呢?

渴望成名是一種罪。但想要有影響力本質上並不是罪。「問題出在,如果我們渴望被人看重、被人稱讚的喜悅,超過了我們願意服事他人所帶來的喜樂,那就錯位了。這是關鍵所在。

想要那些認識我們的人對我們有好印象,並不是罪,前提是,我們的盼望、禱告和一切努力,都是爲了讓他們在我們身上看見神的恩典,並因此歸榮耀給神。正是在這樣的意義上,別人對我們看重或有合宜的評價,才是合乎神心意的。」

這就回到了我們蒙召的本質:我們存在,是爲了高舉基督,見證神是我們全然滿足的源頭;爲了信靠祂那完全可信的應許;爲了成爲一個「哪怕在苦難中仍喜樂滿溢,並竭力使他人在神裡面得著喜樂」的人。這就是我們存在的意義。

然而,若我們所行的屬靈行爲是爲了榮耀自己,那就是極其隱蔽又邪惡的罪。耶穌爲此發出過許多警告,要我們警惕自己的虛榮之心(太 5:16,6:1–6, 16–18,23:5)。「在我看來,所有這些警告,都是神賜下的屬靈試驗,好讓我們檢視自己的內心:神是否才是我們真正的獎賞?所有這些話語都在強調,『如果你在人的稱讚中尋求滿足,你將得不到天父的賞賜。』」一切的焦點都在於:你的心在哪裡?你的財寶在哪裡?它是在名聲中,還是在神裡面?

我們追求影響力的動機,揭示了我們所真正珍視的是什麼。想要成爲意見領袖並非是罪。事實上,「不願意有影響力,可能才是一種罪。我們理當渴望贏得更多人歸向基督;若我們不希望自己的生命在傳福音、吸引更多人歸向基督的使命上發揮更大影響,那才是罪。我們應當渴求多行善事,減少痛苦,尤其是那永恆中的痛苦。」這就是一種樂意服侍他人的影響力。

最終,「我們都必須承認,這種分辨實在艱難」——在渴望祝福他人的同時,仍不陷入榮耀自己的動機中。這是我們內心深處的一場持久爭戰,是聖靈與肉體之間的角力(羅 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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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 2016 年 12 月 30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983 問:「Is It Sinful to Seek Fame Online?」。關於影響力的美德,可參考本書之後的章節「On Writing, Grammar, and Poetry.」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278 頁:「Is it wrong to seek online fame?」

John Piper(約翰·派博)是「渴慕神」網站(DesiringGod.org)的創始人及導師,伯利恆學院和神學院(Bethlehem College & Seminary)校長。他在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市的伯利恆浸信會(Bethlehem Baptist Church)擔任牧師三十三年,著有五十多部書籍,包括《渴慕神 : 論禁食禱告》、《十點十分的盛宴》、《思想的境界:讓頭腦被靈性的激情點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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