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尊重神所賜下的各種恩賜,無論是軍事力量、警察制度,還是「報應性公義的普遍恩典」。[1] 一個公義的政府應當獎賞善行,懲罰惡行。[2] 按照神的設計,它「用強制力來執行法律,包括罰款、監禁、肉體懲罰,甚至死刑」。[3] 這種角色與教會的角色不同。教會所行使的不是處決(execution)而是從教會除名(excommunication)。[4] 舊約中褻瀆神的後果是處死(利 24:16),到了新約,則是教會紀律(提前 1:20)。教會專注的是一項更爲深層、重要的內心工作——這不是通過任何立法所能完成的。正如耶穌所說,律法之所以設立,是因爲人的心剛硬(可 10:5)。但教會的主要使命,不是追究剛硬之心的責任,而是見證藉著福音復活大能,使死去的心甦醒過來。
這也意味著,基督徒可以在某些社會議題上與非信徒合作,「只要我們所倡導或約束的外在行爲與他們對該外在行爲的立場相重合。」但我們所追求的終極目標,絕不是外在改變。「作爲基督徒,我始終渴望並祈求,人們之所以行善,是出於對耶穌的信心,而不是因爲某事被定義爲合法或非法。畢竟,在永恆中誰會在意法律怎麼說呢?如果一個人不是因爲信靠基督而行善,他終究要下地獄。那我豈不是沒有真正幫助他們?」我們當然認同謀殺是罪,謀殺者應當受國家司法懲處(羅 13:1–7;彼前 2:14)。但我們也相信,內心的情慾同樣足以致人滅亡。立法卻無法審判情慾。法律能遏制一些罪行,卻無法改變人心——而人心的改變正是我們所真正尋求的。[5]
試圖通過法律手段禁止酒精消費(1920–1933 年的美國禁酒令)來遏制酗酒,這種嘗試注定會失敗。如今若想重新將娛樂性使用大麻定爲非法,可能也會遭遇相同的命運。社會壓力過於強大。因此,教會(無論是牧者還是父母)應當將焦點放在創造屬靈奇蹟上,靠著神的恩典,興起一代不是依賴娛樂性大麻來逃避現實的信徒。[6]
事實上,禁酒令之所以失敗,「正是因爲它缺乏持久的社會支持。」大眾不想要它。社會中日積月累的慾望終將沖垮任何法律的堤壩。因此教會必須承認立法的侷限。「基督信仰,包括由信心生發的順服之心,無法靠刀劍——也就是國家的強權逼迫來獲得。從君士坦丁時代到清教徒時期,整個依靠武力來推進的基督教歷史,其實都是走錯了方向。」這種做法往往適得其反。「任何試圖藉由國家以懲罰手段促進真實信心及順服之心的政教關係,最終都會敗壞教會。」[7]
另一方面,2022 年推翻羅伊訴韋德案(Roe v. Wade)無疑是反墮胎運動的一次重大勝利。但我們也必須明白,最高法院永遠無法靠增加或廢除法律來改變人的靈魂。「我們可以築起法律之壩,來攔阻從人心中湧出的罪惡之河,免得它氾濫成災,導致墮胎等實際行爲的蔓延。這是件好事,也正是所有良法應有的功效——它們能阻擋罪惡之心氾濫爲外在罪行。
然而,如果從人心中流出的罪惡之河只是暫時地受到築壩攔阻,內在人心卻沒有任何改變,那麼這條河水將在壩後持續積聚,直到水庫深不可測、重壓難當,再沒有任何法律之壩能攔得住它。」到那時,「罪惡的巨浪終將沖毀堤壩,席捲全地。」不管文化戰場的輸贏如何,「我們的首要任務從來不是推動更多新法案——儘管立法也有其益處——而是促成一顆新心的誕生」(約 3:3、7;林後 3:18)。因爲「若沒有一顆信靠基督的心靈更新,即便有再多新法,也終將因舊心的壓力而坍塌。只是時間問題而已。」更重要的是,「若沒有一顆高舉基督的心,人們將滅亡。我們也將滅亡。」
因此,「爲推動良法而努力,固然是出於愛。但幫助人進入神的國度,則是更大的愛。」事實上,「推翻羅訴韋德案後真正的挑戰,不是如何讓墮胎變得難以獲得,而是如何讓墮胎在人心深處變得難以認同。」法律能將某種行爲定爲犯罪,卻無法讓一個罪人厭惡這罪本身。讓墮胎變得無法想像——這才是反墮胎運動最終所尋求的神蹟,惟有藉著基督裡的恩典才可能實現。[8]
終有一天,墮胎將會如同今天的奴隸制那樣,被視爲「無法想像」的罪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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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 2021 年 6 月 4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635 問:「Should Christian Jurors Show Mercy to the Guilty?」
[2] 改編自發表於 2015 年 9 月 11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 SE08:「Is Kim Davis Right to Refuse Marriage Licenses?」
[3] 改編自發表於 2021 年 5 月 3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621 問:「How Can I Protect My Child from State Indoctrination?」
[4] 改編自發表於 2015 年 7 月 3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632 問:「Why Are Old Testament Commands No Longer Binding?」;2021 年 6 月 4 日的第 1635 問:「Should Christian Jurors Show Mercy to the Guilty?」;以及 2022 年 5 月 13 日的第 1782 問:「Would You Have Supported Prohibition in 1913?」
[5] 改編自發表於 2016 年 4 月 26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845 問:「Should Christians Partner with Non-Christians on Social Issues?」
[6] 改編自發表於 2021 年 10 月 29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698 問:「The Church’s Calling in an Age of Recreational Pot.」
[7] 改編自發表於 2022 年 5 月 13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782 問:「Would You Have Supported Prohibition in 1913?」
[8] 改編自發表於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 SE31:「Roe v. Wade Has Ended—Our Pro-Life Work Has Not.」
[9] 改編自發表於 2014 年 1 月 22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261 問:「Roe v. Wade Assaults the Incarnation of Christ.」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63-65 頁:「Rivers of desire and dams of legis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