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与家庭
戀愛中的情侶可以一起過夜旅行嗎?
2025-12-28
—— John Piper , Tony Reinke

不,這似乎並不明智。遺憾的是,如今這類旅行在文化中已被普遍接受。西方社會不再對此類行爲貼上不當標籤,正如他們已將性方面的罪常態化了。但基督徒男女必須逆流而行,不隨從當今世界所認同、所推崇的文化潮流。

每一對情侶都必須意識到:「神創造人類的身體和心靈,使相愛的男女之間自然會強烈渴望觸碰彼此,進而邁向性高潮。這是正常的;這種渴望的出現幾乎是不可避免的。神確實爲這種關係的喜樂與滿足預備了合法之所——那就是婚姻,而非其他任何地方。」但在婚前,情侶不該爲肉體預留任何空間。這意味著:「不要讓自己陷入那些不必要、極有可能挑動你無法掌控情慾的試探。」(羅 13:14)

如果你們一起旅行,哪怕是預定了兩間房,「大多數人仍會以爲你們同居了。」非基督徒會覺得你們隨從文化,基督徒會覺得你們不夠謹慎,而幾乎所有人都會假設:你們睡在一起了。

這件事之所以重要,是因爲我們蒙召要謹守自己的見證(羅 12:17;林後 8:21;帖前 4:12)。即使只是表面上看起來的不謹慎,也可能絆倒年輕的基督徒,使他們陷入試探,因爲:「你們選擇是否進行這次旅行,其實會削弱或增強其他信徒的行爲標準,特別是那些比你更軟弱、正在尋找合理化理由來效仿你的人。」

那麼,你是否有在基督裡的自由去進行這樣的旅行?「大概有。」但別濫用這自由,成爲他人跌倒的絆腳石( 林後 6:3)。「對保羅來說,這意味著他不去做一些自己完全有權利做的事。問題不在於權利,而在於愛心、純潔,以及你是否要參與一種從長遠來看具有毀滅性的文化模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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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 2019 年 6 月 12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355 問:「Should My Boyfriend and I Travel Alone?」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154 頁:「Should dating couples travel together in overnight contexts?」

John Piper(約翰·派博)是「渴慕神」網站(DesiringGod.org)的創始人及導師,伯利恆學院和神學院(Bethlehem College & Seminary)校長。他在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市的伯利恆浸信會(Bethlehem Baptist Church)擔任牧師三十三年,著有五十多部書籍,包括《渴慕神 : 論禁食禱告》、《十點十分的盛宴》、《思想的境界:讓頭腦被靈性的激情點燃》等。
Tony Reinke(託尼·瑞科)是渴慕神的資深撰稿人,著作有《手機改變你的12種方式》(暫譯,2017年出版),《約翰·牛頓論基督徒生活》(暫譯,2015年出版)和《點燃!基督徒讀書指南》(暫譯,2011年出版)的作者。他是「Ask Pastor John」播客的主持,與妻子和三個孩子住在明尼阿波利斯-聖保羅都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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