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爲改革宗嬰兒洗禮的最佳辯護之作
2021-01-11
—— Stephen Wellum

自從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並做工以來,基督徒一直在爭論如何將聖經的眾多元敘事(metanarrative)整合起來。雖然福音派之間的確存在分歧,但我們的共識多於分歧。然而,我們的分歧也很重要,因爲它們導致了不同的結論,這些結論包括:新約有多「新」、舊約的應許和預表如何在基督裡成就、教會和聖禮的本質,以及十誡對我們今天的應用——特別是關於安息日的命令。所有這些差異都與我們對我們三位一體的神永恆拯救計劃如何通過聖經中聖約的進展,從創造到成全而展開的理解有關。

《聖約神學:聖經、神學和歷史角度》(Covenant Theology: Biblical, Theological, and Historical Perspectives)這本書是改革宗神學院(RTS)的教師們編寫的論文集,闡述和捍衛威斯敏斯特信條所教導的聖約神學體系。我認爲這是到目前爲止,當代作品中最棒的一本爲改革宗嬰兒洗禮(Reformed paedobaptist)聖約神學做出闡述和辯論的書。

一場校內辯論會

本書是了解聖約神學內部討論的一個窗口,甚至在RTS的教師中也有這樣的討論。例如,「行爲之約」到底是不是恩典之約?挪亞之約是一個約還是兩個約?摩西之約是「行爲之約」的再版,還是「恩典之約」的一種治理?對最後一個問題,克萊恩(Meredith Kline)和霍頓(Michael Horton)堅持前者,而本書中大多數人則爲後者辯護。然而,即使把摩西之約看作是恩典之約的一部分,大多數人對它功能的看法也與其他聖約不同,尤其是與亞伯拉罕之約不同。摩西之約是一種 「次等的、影兒般的治理,由預表和眾多律法組成」(154頁),因此,它只是預備性的、暫時性的,與亞伯拉罕之約不同(234-39頁)。德揚(Kevin DeYoung)認爲,亞伯拉罕之約和新約一樣,「永存,永不廢止或遺棄」(596頁)。這就是爲什麼「耶利米書31:31-34在講到除去摩西之約的時候,特別指的是宗教禮節和儀式」(596頁),而不是它的基本內容,這也是爲什麼從以色列人到教會的聖約子民「混雜」性質得以延續的理由。

關於盟約的分類,教授們也有不同意見。許多作者讚賞克萊恩的工作,他以區分了「律法」(有條件的)聖約和「福音/恩典」(無條件的)聖約而出名。前者適用於「行爲之約」及其在摩西之約中的再現(遵循這一種宗主-附庸模式),後者適用於「恩典之約」(遵循著亞伯拉罕之約、大衛之約和新約中所體現的王室-賜下模式)。然而,里德(Nicholas Reid,21章)恰如其分地承認,約不能簡單地這樣劃分,因爲在所有的約中,無條件和有條件的因素都有存在。然而,鑑於聖約神學對聖經元敘事的雙約結構(行爲之約和恩典之約),讀者並不總是能夠清楚地運用這種區分,特別在關於聖約有沒有「條件」這件事上。每個人都同意,神對完全順服的要求是行爲之約的條件,而亞當沒有做到。但恩典之約呢?對里德來說,摩西之約爲基督提供了一個「行爲之約」(169頁),他爲我們順服。但對德揚來說,條件似乎是在基督裡的「信心」(593頁)。這反映了關於律法/福音的持續辯論,特別是關於聖約如何反映這種區別的辯論。在我看來,聖約神學對 「律法/福音 」的神學理解是正確的,但我不太相信他們對聖經的雙約構造是推導它的最佳方式。

最後一點意見:本書雖然討論了十誡中所給出的上帝普遍的「道德律」,但關於安息日的討論卻很少,這是一個真正的弱點。鑑於作者們致力於將摩西之約的三類劃分(道德律、民事律、禮儀律——譯註)作爲今天應用律法的手段,那麼關於安息日的命令呢?在神學中,有一些案例揭示了如何把新舊約神學整合在一起,割禮與洗禮的關係就是這樣的一個案例,安息日也是如此。一個人如何把安息日應用到今天的基督徒身上,不僅揭示了一個人如何確定什麼是「道德律」,而且還體現了如何正確地應用舊約。

有了這些初步的評論,現在我提出一些總體上的同意點和不同意點。我們在福音上聯合,但我們也要繼續討論我們之間的分歧。

同意之處

第一點共識是,聖約的發展是聖經敘事的主幹,它展開了上帝永恆的救贖計劃,從創造開始,在基督裡成就。聖約神學認爲,聖經的故事從創世的亞當開始,到基督和新約裡成就,這是正確的(羅5:12-21;林前15:21-49)。

我們也同意,神的應許、恩典和主動性優先於所有人類的不順服。「創造/行爲之約」是人類在亞當裡悖逆的,並在我們的盟約中保基督身上實現了。因著基督主動和被動的順服,我們的救贖得以實現,我們因著單單信基督而蒙恩稱義。

我們同意,有一個救贖計劃(恩典之約),從神最初的應許(創3:15)到在基督裡的成就,都是通過諸約展開的。正如該書所說:「聖經中的每一個約都建立在前一個約的基礎上,都預示著新的約,成爲先知信息的焦點。」(33頁)

我們也同意,神的「道德律」不會改變,因爲它是以神的心意和品格爲基礎的。最終,大誡命是對道德律的總結,這大誡命首先是在創造中給出的,然後通過諸約得到強調。然而,我們對於是否可以簡單地將十誡從其立約的背景中分離出來並將其應用到今天的我們身上存在分歧,我認爲要先思考舊約所有的約是如何在基督裡實現的,然後再辨別到底如何適用。當然,關於安息日的辯論就在這一點上產生。

分歧之處

我只提出兩點,當然需要聖約神學家們與那些不同意聖約神學對聖經敘事所做整體神學構造的人多加討論。

首先,與其依賴聖約神學的雙約結構(這結構傾向於將舊約各約歸入和扁平化在恩典的一約之下),倒不如認爲上帝的永恆計劃是通過多個約來顯明的(弗2:12),從創世時的亞當開始,到基督和新約的實現。這樣,每一個約都對神的統一計劃有所貢獻,每一個約都在基督裡得著成就。

聖約神學把所有的人都歸到亞當和基督這兩個盟約元首之下是正確的。在亞當身上,「律法」是因上帝要求完全順服而建立的。由於亞當的不順服,所有人在神面前都被定罪(羅3:23)。然而,神滿有恩慈地說出了應許的話語:「福音」(創3:15)最終在基督裡實現了。所有相信應許的人都得著稱義,因爲他們期待著基督(創15:6)。然而,創世記3:15是開始了一個不同的約(「恩典之約」),還是一個恩典的應許呢?這應許就是:儘管亞當犯了罪,但神對人類和受造物的目的仍將成就,神將提供一位救贖主來挽回亞當的所作所爲?而通過聖經中的諸約,隨著新約的逐步顯明,神的應許更加清晰?

這是吹毛求疵的形而上學嗎?不是,因爲雖然我們在很多事情上是一致的,但分歧是很重要的。聖約神學沒有想到神的計劃通過各約逐步顯明,並在新約中實現,而是把舊約歸入一個「恩典之約」下,然後太快地直接劃出從舊約到新約的連續性,特別是在割禮和約民的混合性質上。毫無疑問,他們承認摩西之約作爲一個約已經結束了,但難道舊約中不是所有的約都在基督和教會中得著成就了嗎?每一個約不僅要指導在這個約之下百姓的生活,而且也要啓示和指向在基督和新約裡的成就。

在這一點上,聖約的預言和預表就變得很重要。例如,在亞伯拉罕之約下,割禮是約的標誌(創17:9-14)。這是一個祭司性的行爲,將亞伯拉罕的家族與萬民區分開來,後來象徵著以色列作爲神的聖潔祭司的國度(出19:5-6),並且最終帶來基督(加3:16)。然而,割禮也揭示了「心的割禮」的必要性(申30:6),在新約中,這種割禮適用於所有選民(結36:25-27),而不僅僅是以色列內部的餘民。舊約下的割禮成爲一種預表,揭示了我們對新心的需要,而所有在基督裡的人都得著了這一新心。除非忽略每一個約在神的計劃中如何運作,然後在基督裡達到成全,否則無法簡單地從割禮到洗禮直接劃出連續實線。

第二,在第一點的基礎上,聖約神學沒有說明在基督和新約中有多「新」。事實上,在以色列與教會的關係中,我們看到了聖約神學架構的一個主要後果,這導致了他們對教會「混雜性」的觀點、對嬰兒洗禮的辯護,以及已經實現的末世論(inaugurated eschatology)這一具體觀點。對聖約神學而言,就可見的形式而言,教會與以色列一樣:是混雜的民族(羅9:6-7)。他們爲自己的觀點提供了各種理由,但主要的理由是他們對「一個恩典之約」的堅持,以及把亞伯拉罕之約與新約等同。這樣,割禮這一聖約記號就自然地「變成了」受洗。然而,這樣的聖約神學並沒有充分說明割禮在亞伯拉罕之約下是如何發揮作用的,它是如何啓示我們對「心之割禮」的需要,以及在新約下,洗禮是如何標誌著不同的東西——即我們與基督的聯合。

這就是爲什麼我主張說,聖約神學還沒有完全說明新約的「新」,因爲它沒有充分地讓每一個聖約在其救贖歷史背景下發揮作用,然後才看到它在基督和教會中的實現。事實上,先知們預料到了新約的不同之處,在新約中所有的神的子民都將認識神,每個人都因著聖靈工作而得重生,並得到罪的完全赦免(耶31:31-34)。現在,在基督裡,新約來了,這就意味著基督和他的子民之間的關係和以前的約下並不完全一樣。現在,我們進入新約不是靠著自然的出生,而是屬靈的重生。基督的子民不是「你和你的血緣兒女」,而是得救認識神的人。一個人「在基督裡」不是靠肉身的割禮,而是靠聖靈所做的心靈割禮,這就是洗禮的意思。

雖然聖約神學同意我們在新約裡,但它也堅持認爲教會的「重生性」仍是未來的,因此有人指責那些持不同意見的人所持的是「過度實現的末世論」("overrealized eschatology", 569頁)。但這只是揭示了聖約神學將新約的某些方面應用於「已然」,而將另一些方面應用於「未然」,而不是認爲先知們所預言的在新約裡都已經「原則上」(雖然不是完全)成就了。所以,雖然我們仍在等待我們的榮耀,但現在的教會是末世的、「招聚」的百姓,與「將來的世代」是一樣的(來12:18-29)。基督徒現在就是新耶路撒冷的公民,因爲我們不再在亞當裡,而是在基督裡。教會是新人(弗2:11-22),是新聖殿,有聖靈住在裡面(林前6:19;弗2:21);是新造的人(林後5:17);現在與基督一同復活坐席(弗2:5-6)。但是,如果不把教會看作是由重生的人組成的,就無法理解這種對教會的描述。

辯論仍在進行

我相信辯論會繼續下去。儘管我們在福音的中心真理上達成一致,但在其他重要的問題上,我們還是有分歧。

然而,我很感謝這本關於聖約神學的出色論述和辯護。我的禱告是,它將帶來許多富有成效的對話,重新挑戰我們「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後10:5)。


譯:DeepL;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Best Defense of Reformed Paedobaptist Covenant Theology.

Stephen Wellum(斯蒂芬·魏倫)在三一福音神學院獲得博士學位,現任美南浸信會神學院(位於肯塔基州路易斯維爾市)系統神學教授、《美南浸信會神學期刊》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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