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時候,還有我所熟悉的其他家庭裡,父母都會給不認字或認字不多的小孩朗讀故事,這種做法很普遍。然而,當孩子到了八九歲能夠完全獨立閱讀時,父母一般就不再爲他們朗讀故事了。
幸虧我接觸到了做在家教育的家庭和古典基督教學校,才讓我有動力繼續爲我的孩子們讀書,一直讀到他們十幾歲。我很高興我這樣做了。讀書將我和兒女緊緊地聯繫起來,培養了他們一生喜愛閱讀的習慣、發自內心的好奇心,書塑造了他們,讓他們的生命變得豐盛。如今,他們都在古典學校任教,在那裡,大量的閱讀以及對閱讀的喜愛是教育的根基,可惜公立學校已不再如此,當然,當今文化也不重視這點。
利蘭·萊肯(Leland Ryken)和格倫達·費·馬西斯(Glenda Faye Mathes)在《重拾失落的閱讀之藝:追尋真善美之道》(Recovering the Lost Art of Reading: A Quest for the True, the Good, and the Beautiful)裡,鼓勵讀者效仿那種最具「維多利亞時代」風格的消遣:給成年孩子和青少年朗讀書籍。他們認爲,「與朗讀相比,很少有其他活動能夠更加堅固家庭關係,幫助兒童成長。父母應該毫不猶豫爲嬰兒朗讀,甚至在出生之前都可以,並且就算孩子到了十幾歲,也不該停止朗讀。」 不難理解,我讀到這裡時心裡有多高興。
美國亞馬遜網站對本書介紹如下:
《重拾失落的閱讀之藝:追尋真善美之道》
利蘭·萊肯,格倫達·費·馬西斯 合著
閱讀已成爲一門失傳的藝術。只需動動手指,智能手機便隨時奉上無窮無盡的信息,相比之下,閱讀實在是又辛苦又老套。對基督徒來說,這尤其是個問題。因爲許多人發現即使讀聖經時,也很難堅持不懈地專心閱讀。我們迫切需要回歸閱讀之道。
《重拾失落的閱讀之藝》通過探討一般閱讀以及將聖經作爲文學作品來研究的重要性來解決這些問題,同時還提供了實用的建議。利蘭·萊肯和格倫達·費·馬西斯鼓勵新一代克服「閱讀是責任」的觀念,幫助他們重新發現閱讀的樂趣。
十架路出版社,304 頁
他們引用的一份報告顯示,爲兒童朗讀是「讓孩子成功掌握閱讀的最重要辦法」,「應該貫穿整個義務教育階段」。此外,他們還指出,最新的研究顯示,「給孩子讀書不僅能提高其語言和識字技巧,還能塑造其社交能力,促進情感發育」(129-30 頁)。
我自己家的經歷就可以證明這一點,但同時,在我最優秀的學生身上,我也看到了朗讀結下的好果子,並不只是人文學科專業的學生才會從中受益。這些學生往往來自關係緊密的家庭,父母和孩子之間相互關愛、相互尊重,他們視學習過程本身爲好事,而不僅僅是爲了將來的職業而學習。
因此,朗讀是一件好事,但家長該如何去做?有沒有什麼經驗法則可以讓朗讀變得更有效、更有價值?在這一點上,萊肯和馬西斯提出的建議既合理又易於實施。
第一,營造愛和光的氛圍。關掉其他房間的燈,關掉電子設備。鼓勵孩子坐到你懷裡來,但不要堅持讓孩子坐著不動或坐在你大腿上。有些孩子在塗鴉或安靜玩耍時聽得更清楚。不要強迫你十幾歲孩子加入參與,但要吸引他們,讓他們主動融入故事和家庭氛圍中來。
第二,慢享閱讀。不要著急。時不時地停下來提問或者回答問題。讓孩子們流連於圖畫中,表達他們的想法。解釋難懂的詞語或概念。不要不好意思,使出演技帶著感情來朗讀。
第三,在孩子興趣消失之前及時打住。如果每次結束時孩子還嚷著想再聽下去,這就爲下一次的閱讀打好了基礎。(130-31 頁)
作爲一名朗讀老手,我想不出比這更好的清單了。在閱讀中體會到的那種親密美好、問答的腦力激盪、扣人心絃的期盼:這些感受既真實又濃烈。我向你保證,這些都會深深地印在孩子的心靈深處,也會印在你的心中。
還有更多呢。在這樣一個充滿了懇切歡樂之愛的氛圍裡教導孩子美德,時間、場合都再好不過了。這不僅僅教導孩子勇敢、智慧、愛的行爲意味著什麼,還告訴他們,這樣做時給人帶來的感受。萊肯在惠頓大學擔任英語教授近五十年,專業作家馬西斯寫了一千多篇文章,他們說,最好的文學作品將真善美活生生地展示出來,任何報導、視頻或在線建議專欄都無法企及。
「閱讀讓我們更深地進入生活,也更好地理解生活。在作家的專業指導下,我們間接地體驗到書中人物的生活,我們的視野也就更清晰了」(77 頁)。
抽象的美德教育很少能深入人心;而當美德化身爲一個精心撰寫、精心構思的故事,吸引著我們,讓我們身臨其境時,情況就不一樣了。我們與故事人物一起經歷起起伏伏,文字就變成血肉,學習就成了經歷,教育讓位於啓迪。
作者問道:「文學爲什麼重要? 因爲準確看待人類經驗、看待世界十分重要。如果我們經常閱讀文學作品,我們就不僅會看到人生的真面目,也能夠看到其全部」(65 頁)。
今天的年輕人和大多數他們的父母一樣,生活在一個狹小的現代盒子裡,與過去脫節,對其他文化無知。閱讀既能集中注意力,又能拓寬思維,讓我們在更廣闊的世界中審視自己。此外,由於「文學體現了人類據以安排其事務的偉大思想」(66 頁),讀者也學習到如何爲人處事,如何最好地理解其所處的社會。
萊肯和馬西斯認爲,最好的文學作品能將我們帶到真理面前,但真理很少是抽象或僅僅是功利性的,獲得真理也需要讀者付出努力,我完全同意這一觀點。在尋求真理的道路上,我們如何不會誤入歧途,又不把它變成枯燥的佈道呢?
作者解釋說,首先,我們必須「要完完全全地進入到故事或詩歌裡。只有我們把自己投入到文字當中,我們才能夠真正知道需要解讀什麼」(174 頁)。太多的現代人在閱讀時是被動的,他們只是讓文字在眼前飄過,而沒有真正地與之互動。
其次,如果我們想汲取文學作品中潛藏的真理,我們就不能「尋找主題和題材的唯一正確表述。文學的全部目的在於原原本本地反映現實生活的多重性和模糊性,所以我們應該從文學作品裡去尋找多元的主題,從多個不同角度去解讀」(174 頁)。
或者,正如我告訴自己學生的那樣,在文學方面,正確答案不止一個——但也會有錯誤的答案。詩歌和小說的含義並不是我們說是什麼就是什麼。事實上,雖然最好的文學作家不會簡單、單一地說教,但他們確實「利用各種手法揭示真理,將讀者慢慢地推到正確的理解方向」(174頁)。
但是,文學作品是否會把我們引向上帝呢?萊肯分享了幾個讀者如何通過文學找到上帝的故事。其中兩個和彌爾頓的《失樂園》(Paradise Lost)有關。第一個故事講述的是一個費城男子,他說:「在閱讀《失樂園》時,他感到自己與撒但結成了『不神聖的聯盟』。這時,他意識到自己是個罪人,『呼求上帝拯救他』,一週後他的禱告得到了回應」(253 頁)。第二位是一位「來自中國的政治避難者,曾因參與 1989 年的六四運動而入獄。後來他在北卡羅來納州讀大學時讀到了彌爾頓的《失樂園》。結果他『接受了福音,生命從此改變』」(253 頁)。
彌爾頓的偉大史詩正好屬於萊肯和馬西斯列出的肯定基督教價值的文學一類,但除此之外,作者也指出了另外兩個類別:人類共同經驗文學(表達人類共同智慧,但沒有明確提及基督教)和無信仰文學(254頁)。雖然基督徒似乎應該避免第三類,但作者鼓勵有辨別力的信徒還是要去讀。
他們向我們保證說:「如果我們積極地運用我們的基督教信念,即使在不承認上帝的文學作品中,我們也能感受到上帝的存在。這類文學作品創造了一個空缺,而基督徒讀者正確地認爲這個空缺需要上帝來填補。在抗議上帝缺席的作品中,我們發現了上帝——不是在作品中,而是在我們與作品的互動中。」(255頁)
有些人喜歡讀書,喜歡與書本展開對話交流,他們擁有敏銳的洞察力,能在情節、人物和主題的犄角旮旯裡發現潛藏的人性和神聖的真理,如果我們有幸有這樣的父母多年來一直爲我們讀書,那麼我們就不必害怕,可以大膽地走入閱讀森林。真、善、美在每一頁上等著我們。
譯:變奏曲;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Why You Should Read to Your Children, Your Teens, and Yourse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