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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在《申命記》7 章下達的是「種族滅絕令」嗎?
2026-07-15
—— Andrew Wilson

距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出版《上帝的錯覺》The God Delusion)已經過去 20 年了。這部氣勢洶洶的無神論檄文掀起了一場運動,成了全球各大新聞媒體的頭條,被譯成數十種語言,銷量超過 300 萬冊

這二十年間,許多事情已經改變。911 事件的記憶逐漸淡去。全球威脅改換了面目;如今要論證現代世界和平與正義的主要敵人是一神論者,已經越來越難。基督教右翼已被後基督教右翼所取代。科學論證,尤其是宇宙學方面的論證,如今更多被用來支持、而不是反對神的存在。希欽斯(Christopher Hitchens)和丹尼特(Daniel Dennett)已相繼離世。道金斯自稱是一名「文化意義上的基督徒」,而新無神論則演變成了社會正義運動,或是聲嘶力竭的反覺醒運動。

但道金斯書中有一段話至今仍頗有殺傷力。以我個人的經驗來看,這段話今天被引用的頻率不亞於 20 年前。引用者既有贊同它的人,也有試圖反駁它的人:

有理由認爲,《舊約》中的神是所有虛構作品中最讓人討厭的人物:猜疑成性、妄自尊大;一個卑鄙、偏心眼、毫無寬恕之心的暴躁乖戾之徒;一個報復成性、殺氣騰騰的異教清洗者;一個厭惡女人、增惡同性戀的種族主義者,濫殺嬰兒,實施種族屠殺,濫殺子女,製造瘟疫,極端地以自我爲中心,一個施虐受虐狂,還無端欺凌弱者。

無可否認,這句話的效果部分來自其煽動性的、刻意激起眾怒的內容。大多數基督徒並不介意聽到反對神存在的論證,我們中許多人也不太介意被著名科學家說成是瘋子。但當如此惡毒、褻瀆的語言加諸於那「動太陽而移群星的愛」(引自但丁《神曲·天堂篇》末句——譯註)時,我們感到冒犯,是理所應當的。

平心而論,這段話之所以有力,部分也源於一個事實,那就是基督徒自己也常常對舊約中神命令以色列人除滅列國的經文感到困惑。對任何信仰而言,最有力的批評,永遠是信徒害怕它可能是真的那種批評。

這些經文中最重要的一段,也是其他多處經文所依據的,是《申命記》第 7 章。「耶和華你神領你進入要得爲業之地,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摩西開篇說道,「……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讀來令人倒抽一口涼氣。

《申命記》7 章爲何令人難以接受

今天,許多人認爲《申命記》7 章是整本聖經中最艱難、最令人不安的一章。神學上,我們不知道該如何把這些命令,與聖經其他地方(尤其是《申命記》本身!)那位全然良善、滿有慈愛的神調和起來。歷史上,我們說不准在《約書亞記》和《士師記》裡,以色列究竟有沒有執行這些命令,又執行到了什麼地步。

釋經上,這段經文與耶穌關於非暴力、憐憫、恩慈、愛仇敵的教導之間,似乎橫著一道張力,讓我們無所適從。(說到這裡,有一點值得留意:我們對這類經文的情感抵觸,本身就是基督信仰塑造出來的。我們之所以爲征服戰爭中喪生的人感到不安,正是因爲那位死在十字架上的神。)

政治上,我們這個時代以色列與巴勒斯坦延綿不絕的衝突,讓這一章讀來格外沉重。實踐上,我們不清楚今天的基督徒究竟該如何(如果需要的話)把這段經文應用到生活中。甚至在個人層面,這一章也可能觸到舊傷,尤其是那些曾在自己生命中遭遇過暴力權威的人。

《申命記》7 章的世界

這些都是重要的問題。在正面回應之前,請容我先指出經文中的幾處細節,它們能爲我們思考這些問題搭好框架。

首先,請注意以色列的得勝出於神蹟、源自神。是耶和華「領你進入……之地」,又「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這七國的民都比你強大」(7:1)。這是一場大衛對歌利亞式的爭戰,是佛羅多和山姆對陣索倫,甚至像傑克與魔豆的故事(英國童話:小男孩傑克順著魔豆藤爬上雲端,戰勝巨人——譯註)。以色列是那個小個子,之所以能擊敗巨人,只因神站在他一邊。是的,以色列確實擊敗並除滅了那些國民,但這一切之所以可能,唯獨因爲耶和華親自趕出、親自將敵人交在他們手上。這段經文不可能套用到現代戰爭上,因爲現代戰爭恰恰是強國欺凌、侵略弱國。

其次,請注意經文聚焦在拜偶像問題上,而這正是神在此頒佈命令的關鍵理由。要被除滅的是特定的七族,以色列人不可與他們立約、通婚,也不可憐恤他們——「因爲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7:4)。同樣的邏輯也貫穿在剷除偶像的四重命令中:「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下他們的木偶,用火焚燒他們雕刻的偶像。」(7:5)

爲什麼?「因爲你歸耶和華你神爲聖潔的民」(7:6)。歸根結底,這是一場關乎信仰而不是領土的征戰。它的目的是潔淨聖殿,而不是種族清洗。這地屬於耶和華,在他面前不可有別的神。

因此,以色列不可憐憫列國,不可敬拜他們的神明,也不必懼怕他們的強大(7:16-18)。想想這七族人: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7:1),他們人多勢眾、城防堅固,以色列人很容易心裡猜疑,究竟怎麼可能趕出他們?

但與這七族形成鮮明對照的是 13 節裡的七重祝福,以及 17 至 26 節中「耶和華你神」七次的顯現與作爲。要記念耶和華你神向法老所行的(7:18);你親眼看見耶和華你神怎樣領你出來(7:19);他也必照樣待你所懼怕的一切國民(7:19),並且必打發黃蜂飛到他們中間(7:20)。「因爲耶和華你神在你們中間是大而可畏的神」(7:21),他必將這些國民從你面前漸漸趕出(7:22),必將他們交給你,「大大地擾亂他們,直到他們滅絕了」(7:23)。這七重神聖作爲的結果是:他們的君王必交在你手中,他們的名號必被塗抹,他們的城防必不能在你面前站立,他們的雕像必被火焚燒(7:24-25)。

《申命記》7 章的細節

對於征服迦南的疑問,這一大段裡有兩處細節尤爲要緊。第一處是經文告訴我們耶和華將怎樣趕出列國:「耶和華你神必將這些國的民從你面前漸漸趕出;你不可把他們速速滅盡,恐怕野地的獸多起來害你」(7:22)。如果我們像許多現代讀者那樣,假定「滅絕淨盡」的吩咐就是指實實在在地要殺光每座城裡的最後一個人,那這節經文就很難解釋了。

但經文表明,以色列的征戰本應是一場逐步推進的征服,而非一場末日式的大屠殺。不像投在日本的原子彈,倒更像諾曼人征服英格蘭。而實際的歷史進程也確實如此(士 1:27-36)。這也能解釋摩西爲何要警告不可立約、不可通婚(申 7:3):如果對方都死光了,你還跟誰談判、跟誰結親呢?

第二處細節在本章末了兩節針對拜偶像的警告裡。當代有些解經家認爲這裡所吩咐的迦南征服就是種族滅絕,即因著一個民族的族裔身份而圖謀將其滅絕。當時這種解讀站不住腳,理由有很多。最關鍵的一條是:這些人受審判,不是因爲他們屬於某個族裔,而是因爲他們拜偶像。

拜偶像的以色列人照樣被除滅,如亞干(書 7);而悔改的迦南人得蒙存留,如喇合(書 2)。喇合是一個格外重要的例子:她不僅得救,還被收納成爲神的子民,甚至被編入耶穌自己的家譜之中(太 1)。

摩西在《申命記》裡說的重點聚焦在拜偶像。「他們雕刻的神像……其上的金銀,你不可貪圖,也不可收取,免得你因此陷入網羅;這原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可憎的物,你不可帶進家去,不然,你就成了當毀滅的,與那物一樣」(7:25-26)。若你事奉假神,以色列人的身份救不了你;若你事奉真神,迦南人的身份也定不了你的罪。

我們敬拜什麼,就會變成什麼。你若敬拜可憎的偶像,就會變得與它一樣(詩 115:8);你若敬拜那全善之源的神,就會「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林後 3:18)。所以,以色列不但要愛耶和華,還必須視偶像爲可憎、徹底恨惡它們(申 7:26)。這一點性命攸關。

解開《申命記》7 章的疑團

讓我總結一下目前的進展。我們已經看到,神吩咐以色列除滅七族,首要原因是因爲他們拜偶像。這場除滅有雙重目的:既要防止假神引誘神的子民偏離正路,也要潔淨這地、除盡偶像,爲耶和華預備居所。這是本章的核心重點。

我們已經看到,他們遭毀滅是因爲拜偶像的緣故,無論是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甚或以色列人,都是如此。因此,這場征服的深層動機不是族裔性、種族性的,而是神學性的。再加上我們所知的「亞摩利人的罪孽」(創 15:16),以及《申命記》這卷書裡頒佈給以色列的那些嚴格的公義標準,我們可以說:這場征服與其說是種族清洗,不如說是倫理清洗。

除了這些關於征服目的的神學觀察,我們也對征服過程作了歷史觀察。其一,以色列與被趕出的列國相比是小國寡民,若要打贏任何一場戰役,更不必說得著全地,他們只能全然仰賴神。這意味著,這段特定的歷史絕不能用來爲現代民族國家之間的戰爭辯護開脫,更不能爲強國欺凌、侵略弱國的戰爭張目。

此外,敘事中有多處跡象表明,「滅絕淨盡」這種措辭並不意味著將一個民族完全抹除,儘管讀起來像是這個意思。正因如此,摩西才警告不可立約、不可通婚、不可過快奪取土地、以免無力遏制野獸在地上橫行;也正因如此,他才說這場征服是「漸漸」推進的。我們從《約書亞記》和《士師記》所知的歷史,以及當代考古學的發現,都印證了這一點。

在歷史與神學的考量之外,我們還可以加上文學層面的考量,這些都表明,征服的實際範圍比我們最初想像的要有限得多。現代學者常常指出,古代文獻在描述戰役時常使用誇張說法(比如「我們沒有留下一個活口」),用以表示徹底的勝利,就像我們今天談論體育比賽的勝利時說「我們把他們碾壓了」一樣。

無論是作者還是他當時的古代讀者,都很清楚這並不意味著每個人都死了。如果我們繼續讀下去,很快就會看到一些先前被描述爲「當滅」(kḥerem)的民族(如亞瑪力人、亞摩利人)再度登場。這表明,無論 kḥerem 是什麼意思,它並不必然意味著殺盡最後一人。

最能說明問題的是:在聖經後面的書卷裡,這套語言竟然也被用在以色列自己身上。耶利米宣告,以色列將在被擄中「盡行滅絕」(kḥerem),「永久荒涼」(耶 25:9)。但我們知道,這並不意味著每一個以色列人都被殺了。所以,無論道金斯怎麼說,《申命記》講的都不是種族滅絕或種族清洗。它更不曾給今天的任何基督徒或民族國家頒發殺戮的許可證。

《申命記》7 章之外的聖戰

說了這麼多之後,還必須說:聖經確實是一部聖戰的史書。這場聖戰始於伊甸園,始於那個「打傷蛇頭」的應許。它在《創世記》的敘事中隆隆作響:從翻天覆地的洪水,到所多瑪、蛾摩拉的傾覆,主耶穌曾親自引用這兩件事,作爲他自己降臨施行審判的預表(路 17:20-37),從亞伯蘭蒙召,到猶大得祝福。

聖戰在《出埃及記》中成爲核心主題,伴隨著對法老的毀滅。它繼續貫穿聖經其餘部分,以多種形式反覆出現:約書亞對陣耶利哥,底波拉對陣西西拉,大衛對陣歌利亞,希西家對陣西拿基立,彼得對陣公會,一直到基督對陣死亡,以及羔羊對大龍。

這些爭戰所用的兵器各不相同。面對執政的、掌權的,基督徒爭戰用的是屬靈的兵器,而不是用槍炮彈藥對付血肉之軀。但我們確實仍在爭戰之中。在善與惡的爭戰裡,我們仍然必須推倒偶像,攻破仇敵的營壘,護衛真理,守住家門、不容可憎之物進來。

而這對我們中間注重實踐的人來說,應用《申命記》7 章最好的方式也許就是:讀一讀、想一想摩西催促以色列人向罪和偶像發起的那種決絕的抵抗,思想它們在你生命中的對應之物,然後,照樣去行。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Did God Command Genocide in Deuteronomy 7?

Andrew Wilson(安德魯·威爾遜)是倫敦國王教會(King’s Church)的教導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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