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12:7-11說:
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
這些屬靈恩賜今天還有嗎?如果說沒有了,有什麼經文證據可以支持呢?我們該如何看待一些聲稱趕鬼、醫病或者方言的見證呢?
這個問題的背後是一個基督教世界自從二十世紀靈恩運動(五旬節運動)以來一直存在的一個爭論,即新約聖經、尤其是使徒行傳及早期教牧書信中所呈現的方言、先知、治病、趕鬼等超自然的屬靈恩賜今天是否仍然存在,我們是否應當期待自己或者自己的教會擁有這些恩賜並且爲此祈求和操練?
首先,基督教界對這個問題的回應是一個相當寬闊的光譜。在光譜的左側,是靈恩派、甚至極端靈恩派的基督徒和神學家,他們相信這些屬靈恩賜是今日教會的常態,更有一些人認爲每週的聚會中都應當期待甚至安排時間給醫病、趕鬼或者講方言的恩賜被使用。這一觀點被稱爲是「恩賜持續論」(Continuationism)。在光譜的右側,則是另一些改革宗神學家和基督徒,他們認爲這些賜給使徒們的屬靈恩賜都已經終止了、不會再有了,更有一些人如果聽到有某地發生「神蹟」,他們會竭力地想要證明這不過是騙局。這一觀點被稱爲是「恩賜終止論」(Cessationism)。
其次,這並不是一個屬於基要信仰的問題,一個相信屬靈恩賜持續論的基督徒和一個相信屬靈恩賜終止論的基督徒都可以加入同一間教會成爲成員——只要他們能夠良心平安地認信這間教會的信仰告白。作爲一個基督徒,我們應當愛和尊重其他基督徒對這一問題的不同看法、經歷和表達,不應當急於證明他們所聽到的都是假的,或者說他們所主張的都是錯誤的,也不應當用論斷、驕傲、優越或者懷疑的態度對待不同觀點的成員。
第三,然而這不等於說基督徒不可以對這個問題彼此不同意,更不是說教會不應當教導這一問題或不該對這一問題有立場。因爲對這一問題的認識的確影響到教會該如何共同敬拜(需要安排人講方言/翻方言嗎?需要在主日牧禱中祈求方言的恩賜嗎?)和教會的事工、以及與其他教會的合作。對這一問題的立場在教會生活中的地位應當與男女角色的互補論是相等的,所以一方面,教會可以以合乎聖經的方式教導和實踐某一觀點,另一方面因爲它並不是在教會信仰告白中的基本真理,所以教會成員可以按著當時對聖經的理解、屬靈成熟程度和對信息的不同理解持有自己的觀點或有所保留,只是成員需要在教會生活中順服教會根據終止論立場所做的決定和安排。本文的觀點是主張神蹟恩賜終止論,但是要清楚地證明這一立場並不是一篇短文可以完成的任務,本文只能粗略地加以介紹,並鼓勵閱讀末尾的推薦書籍以進一步了解和思考。
恩賜終止論
「恩賜終止論」並不是一個好的名字,事實上主張這一觀點的神學家們絕對相信屬靈的恩賜並沒有停止,包括傳福音、講道、招待、服事、憐憫、愛心等各樣的恩賜仍然被持續地賜給基督的教會,這一觀點也不是認爲神不會在今天的世界繼續施行超自然的神蹟,神今日當然能夠並且仍然施行奇妙的事,當然能奇蹟般地醫治人和勝過撒旦的工作。「終止論」的主要觀點是(摘自《基督徒的信仰:天路客的系統神學》,邁克·何頓著,美國麥種傳道會2016年出版,890頁):
新約聖經本身區分了使徒立根基的時代,以及在他們已經完成的根基上建造教會的時代(林前3:10-11)。雖然新約聖經確立了長老和執事的職分,但卻沒有確立持久的先知或使徒職分,也沒有確立伴隨使徒和先知職分的一些作爲兆頭的恩賜。
換句話說,恩賜終止論認爲,由於使徒和先知的職分在新約完成之後的終止,所以伴隨這一職分作爲兆頭的恩賜也因此終止了,這些「作爲兆頭的恩賜」包括了說方言、醫病、趕鬼、預言等「神蹟恩賜」。
那麼,我們該怎麼理解哥林多前書12:7-11所描述的這些屬靈恩賜呢?首先,這些恩賜的確在哥林多教會都是實際存在的,保羅反覆地說「這人」、「那人」、「一人」,哥林多教會的確有擁有這些恩賜的成員,以至於哥林多教會的聚會相當地沒有次序,甚至「彼此分門別類」(11:18),保羅爲此囑咐他們「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12:40)所以12:7-11是描述哥林多教會的屬靈恩賜是如此豐富,並不是命令以後的基督徒都要有或應該有這些恩賜,這段經文應當被看作是「描述性」(descriptive)的,而不是「命令性」(prescriptive)的,正如11:30中保羅論到哥林多教會在主餐時不分辨導致「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是對該教會現象的描述,而不是期待所有的教會主餐混亂都會發生同樣的悲劇。
其次,如果我們觀察聖經中神說話的模式,我們就會發現在舊約中,神的百姓中發生的重要歷史事件總是伴隨著重大的神蹟。例如,在出埃及的時候,有十災、分開紅海,磐石出水、天降嗎哪,以及其他的神蹟奇事。當律法被賜下的時候,當先知宣告神話語的時候,當被擄的時候,以及其他聖經中的關鍵事件發生的時候,神蹟奇事總是被賜下,以確認和建立神與祂百姓之間的關係。新約中也是一樣,無論是福音書中耶穌的到來,或者是使徒行傳2章中教會的開始,或者是聖靈的降下,都會有神蹟奇事的集中發生。彼得在使徒行傳2:22印證了這一點,保羅和巴拿巴的事工在使徒行傳14:3也是被神蹟所確認的。隨後在哥林多後書12:12,保羅強調說新約使徒的權柄是被「藉著神蹟、奇事、異能」而顯出憑據來的。這一切都是因爲新約聖經當時正在被寫作(以弗所書2:20),福音信息已經被賜下和確認。當這一工作(聖經和福音)被奠基之後,神蹟奇事就不再頻繁地被提到了——所以我們在哥林多前書之後寫成的教牧書信如以弗所書和羅馬書就看到,雖然保羅有詳細描寫聖靈恩賜的篇章,但是沒有提到神蹟奇事的出現,因爲教會已經被建立成爲神話語教導、宣教與牧養的常規管道。
第三,不管是什麼樣的恩賜或者有沒有恩賜,「愛」都是一切使用恩賜和尋求恩賜的指導原則。這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2-14章講述屬靈恩賜的核心觀念。從哥林多前書來看,似乎哥林多教會把恩賜、講方言看得比什麼都重要,很多人自認爲因爲擁有了這些恩賜所以他們是更屬靈的、應當在教會中受到重視。這很有趣,被方言攪擾似乎從第一世紀就開始了,直到如今仍然是教會糾結的一個話題。但是我們要知道,屬靈恩賜並不是賜給我們叫我們自誇的,也不是爲了讓我們揚名,屬靈恩賜的目的是爲了愛他人和建造教會。這是爲什麼在講述屬靈恩賜的12章和14章之間被插入了13章,13章是關於愛的篇章。我們使用恩賜的方式——無論是教導、是講道、是勸慰、是奉獻、是服事還是帶領,都是應當以愛的方式去表達的。
如果我們查考教會歷史,我們就不得不承認歷史也表明方言確實停止了。使徒後的教父們根本沒再提到方言。其他作者,如殉道者遊斯丁、奧利金、克里梭斯頓、奧古斯丁等認爲說方言只是發生在教會早期的事情。超自然的方言、趕鬼、醫病等「恩賜持續」的觀念直到二十世紀初才因爲五旬節運動而重新回到基督教世界的舞台上來。如果神命定這樣的屬靈恩賜是持續的,我們很難想像神數千年來都不賜下這些恩賜,直到二十世紀才開始動工。
但這是不是說神不能以超自然的方式工作?當然不是!這是不是等於說神必須以超自然的方式工作?也不是!我們需要持續地爲神施行神蹟而禱告,也就是禱告神醫治人、聖靈重生屬靈已死的人,求神讓更多的人認識祂。當神覺得有必要的時候,祂會以祂喜悅的方式做工。但是我們不應當認爲,神啓示祂自己的首要方式是藉著神蹟奇事。神已經給了我們聖經、給了我們聖靈,神也持續地在我們的周圍和我們的身上做工。我們既不期待教會每週主日聚會都會有趕鬼醫病說方言,我們也不會想要證明那些聲稱擁有這一恩賜的人都是騙子。如果真的發生了神蹟奇事,我們就思想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2-14章所說的,來確保這的確給教會帶來了益處、合一,傳講了神的道,並且是在合宜的次序下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