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爲什麼我改變了對嬰兒洗禮的立場?
2020-04-22
—— Liam Goligher

編注:福音聯盟對一些牧師、神學家、以及其他的思想者提出了這樣的一個問題:你曾經就什麼樣的教義或神學觀點改變了自己的想法?這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是什麼導致了我們在神學光譜上的位置。你可以點擊這裡閱讀該系列其他文章。本文發表於福音聯盟網站時已做刪減,你可以點擊這裡閱讀更長的英文原文。


我出生於基督徒家庭,因此我可以說自己從小到大一直都愛著主耶穌和他的教會。星期天曾是,到現在依然也是我們一週生活的巔峰。還是孩子時,我就喜愛我們唱的那些詩篇和聖詩,喜愛傳道人的莊嚴(神職人員的羅馬領突顯了這一點),也喜愛我們領聖餐時的莊重有序,這些讓我的浸信會看起來和大街那頭的長老會沒什麼區別。

我11歲的時候感到講道的呼召,我立即對讀神學書籍和福音佈道產生了濃厚的熱情。我14歲明白了恩典的教義後,就開始向我周邊能聽的人傳講這些教義,這讓我的父母、朋友和教會同工感到驚慌,他們勸告我不要那樣、只需要相信簡簡單單的福音就好了。我在15歲信而受浸,以此表達對基督的順服。

當牧師和教會同工確認了我的事奉呼召後,他們自然而然地引導我進入浸信會事工,並且我去了愛爾蘭就讀於一所自稱是「改革宗和福音派」的大學。就是在那裡,我第一次聽到了關於洗禮的更深刻辯論,不僅僅使用了那些通常用來支持信而受洗立場的經文,而且還將信而受洗放在恩典之約的框架中展開。這些討論和我對教會的愛激發我去認真學習教會論,並且花了幾年時間在這領域進深。

等到我在22歲時成了自己教會的牧師後,我已經開始認爲長老會治理模式與我在新約聖經中所讀到的教會治理模式最爲相似,並且我也打算在餘生的事奉中都貫徹這一立場。有三家我曾服事過的教會都因著我在他們當中教導教會聖職的本質和功能而建立了眾長老帶領。

施行嬰兒洗禮

然而,認同長老會體制合乎聖經是一回事,施行嬰兒洗禮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在我服事的前十年間,我越來越懷疑自己對洗禮的立場,因此我開始將這個問題當做是會引起紛爭的,並且試圖淡化它。畢竟,對於一週需要準備三篇(我在第一間教會一週需要準備四篇)講道、沒有安息假(做牧師四十年都一直沒有)、並且一直在幾間忙碌的教會中服事、自己的家庭也在逐漸成長的牧師而言,怎麼可能有時間去思考這個問題呢?

在加拿大時,我有幸在安大略省滑鐵盧大學(University of Waterloo) 學習宗教改革思潮,那裡是深受重洗派影響的地方。在閱讀宗教改革主要文獻——尤其是那些屬靈的重洗派作者時——我愈加感到自己更與國教改教家(magisterial reformers,得到地方政府支持的改教者,往往主張嬰兒洗禮——譯註)產生共鳴。最後,我加入了那些持「開放成員制度」的教會(Open Membership,並不要求加入成員與教會神學立場高度一致的教會),那些教會不要求我必須說服人們重新受洗(浸信會不看嬰兒洗爲洗禮,因此大部分浸信會要求曾受嬰兒洗的基督徒在加入教會時信而受洗——譯註),在那些教會裡我也有機會向來自信而受洗傳統並申請加入教會成員的人解釋嬰兒洗禮。

我深度委身於我們曾帶領過的會眾,我也爲他們能夠接納嬰兒洗禮的人成爲正式成員而感恩,我也懷著恭敬的心去執行他們的教會治理章程並爲信徒施行浸禮。但我無法成爲一個「封閉式成員制度」(「closed」 membership,要求成員的信仰立場與實踐和教會高度一致——譯註)教會的牧師——很多朋友對此感到疑惑,然而誰也不曾問過我緣由。

我們夫妻對五個孩子的養育理念深受聖約神學的影響——我們遵循阿伯丁的威廉·斯蒂爾(William Still of Aberdeen)的建議,他鼓勵我們自己本身當懷有信心去養育我們的孩子,相信他們會成爲基督徒(而不是害怕他們會不信)。因此,當我舉行嬰兒奉獻禮的時候,我會呼籲父母們當看待他們的孩子是應許的孩子。我的妻子和我非常感恩神賜給我們那些敬虔和實用的建議。

洗禮如何與聖經神學調和?

我的問題在哪裡?我想要明白洗禮在聖經神學中的位置,洗禮如何融入聖經敘事的發展。我無法理解既然舊約強調神的工是藉著家庭展開的、而新約並未表達出對這一模式的改變,那爲什麼(按照浸信會的說法)新約的聖禮增加了婦女和外邦人,卻獨獨遺漏了信徒的孩子。如果真是這樣,那這新約相比舊約就顯得不那麼大方。我也有很多問題圍繞著使徒行傳和哥林多書信中的全家受洗、保羅所說「成爲聖潔」的孩子們、希伯來書中的警告經文,以及我從浸信會角度無法回答的教會本質問題。

難道教會真的只是由被揀選的人組成的嗎?重洗派和浸信會(就像教會歷史上的許多此類運動一樣)主張教會應當「純全」並且「僅僅包含信徒」,他們常把自己與宗教改革時期國教(magisterial)教會的混合特性做鮮明對比。然而,聖經的觀念似乎與這一設想矛盾。通過研讀但以理書我改變了早期持有的時代論觀點。但以理書使我明白真以色列人是受過割禮、號稱以色列人的大群體中少數真正有信心的餘民。在基督道成肉身之前,神的聖約群體包含了信徒和他們的孩子,但其中只有少數人能夠成就割禮的屬靈意義。

當我們的主說「我是真葡萄樹」時,他是在宣稱他就是那真以色列人。他接著描述了「在他裡面」的枝子,枝子是所有外在連結於他的,有些因著他的道與他有生命的聯合併結出豐盛的果子來。希伯來書的作者特別地將基督徒讀者與舊約希伯來人做了比較,並警告他們,儘管有些人是曾被「洗過的」(受洗),又嘗過天恩的滋味(聖餐),且覺悟來世權能,仍會離棄道理。(希伯來書6:4-6——譯註)

這些人顯然是教會的成員,是神的以色列百姓一部分,但他們並沒有在得救上與基督聯合,也並不位列於選民中。當我們的主在啓示錄中向眾教會說話時,他知道許多在教會裡的人都是沒有耳朵可聽的。這也表明了新約教會雖然竭盡所能要成爲純潔無暇的,然而他們做不到,這樣就解釋了爲什麼新約將描述以色列民的詞無差別地用在教會上(神的子民,聖潔的國度,彼得前書2:10)。

恩典之約的延續

我在神學院裡學到,導致信而受洗和嬰兒受洗這兩大基本神學立場的原因是對新舊約之間關係的不同看法。神學家們在此區分了救恩次序(ordo salutis)和救恩歷史(historia salutis ),這是很有幫助的概念。救恩次序講到救恩如何臨到信徒身上,而救恩歷史則是指我們的主道成肉身,藉著他的生命、受死、復活和得榮耀,完成了只一次獻上就成全救恩的事件。這兩者之間的區別可以幫助我們去回答那問題:「新約到底新在哪裡?」。

早期的時代論認爲救恩在不同的時代或世代有不同的治理(administrations)。在讀神學期間,我堅定持守一種修正過的時代論,我在牧會的初期也是如此教導。但當我開始認真教導但以理書的時候,我就放棄了這一觀點。相反,我相信無論在哪一個世代,救恩都是惟獨恩典、惟獨藉著信心、惟獨在基督裡。

這恩典之約曾向亞當宣告,後來和亞伯拉罕立約,在摩西的帶領下暫時性實施,最終在基督裡得以完全。創世紀第三章中,亞當相信彌賽亞必傷蛇頭這一應許。這一單方面和無條件的救主應許,被稱爲恩典之約。這約是神向因信稱義的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保羅因此可以說亞伯拉罕是被稱爲義的(救恩次序),雖然當亞伯拉罕信的時候,基督尚未爲我們的稱義復活(救恩歷史)(加拉太書3:6)。在希伯來書11章展現亞伯拉罕因等候一座天上的城,就是新耶路撒冷,而表現出有新約中的信心。摩西看爲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即使他信這些事的時候基督還未道成肉身受苦(希伯來書11:26)。此後眾先知預言將有一新的約,這是與亞當和亞伯拉罕所領受的恩典之約相一致的。

在路加的兩卷書中(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我注意到每卷書中福音都是以亞伯拉罕之約爲起點的——在馬利亞的頌歌中,她將所有關於她兒子的事都歸因於神向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施憐憫直到永遠(路加福音1:55);在彼得的宣告中(路加福音9:20),他強調基督就是那應許(福音—饒恕和聖靈的恩賜),是賜給我們和我們的後裔。接著,他說亞伯拉罕歡喜仰望基督的日子,並且以賽亞看到了基督在聖殿裡,坐在高高的寶座上。

一主,一信,一洗

我們爲我們曾服事過的每間教會向神感恩,而現在我們更是爲能夠在一間持守我熱愛的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的教會中服事感到極大的榮幸。我非常喜樂能爲信徒的孩子施洗,且喜樂看到這群孩子在尚不能踐行他們的信仰時,不是被當做小小陌生人,而是神家中的成員。如此一來,有整全的聖經真理和教會要理問答可以教導他們。而能夠看到這些孩子願意公開地去表達他們的信心,並一同領受聖餐時,那是極大的美好榮幸。

洗禮今天仍然是導致教會分開的一個主要原因,這當然讓人失望,但我已經學會了爲自己知道有一主、一信和一洗而感恩。能委身在一間嚴肅對待信條、信仰告白和改革宗要理問答的教會,這帶給我至深的喜樂。


譯:Lemon;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Why I Changed My Mind About Infant Baptism

Liam Goligher(利亞姆·戈利格)是費城第十長老會的主任牧師。他曾在愛爾蘭,加拿大,英國和他自己的家鄉蘇格蘭牧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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