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崇拜,就是把本該歸給神的敬拜轉移到其他對象上。所有罪的根源都是偶像崇拜,因爲罪的本質就是試圖奪取只應歸於神的榮耀,然後據爲己有。
神在伊甸園造了亞當和夏娃,他們要作爲君王、祭司、先知治理全地,並將榮耀歸給造物主神。然而,他們的罪在於決意將榮耀歸給自己而不是神;換句話說,他們敬拜的不是神,而是自己。以色列人也延續了這種拜偶像的模式,他們不願耐心等候真神指示祂的旨意,反而渴望敬拜一個會滿足他們私慾的神,就是金牛犢。正如園中的亞當和夏娃,他們認定神的話還不夠。耶穌基督來到世上,用祂完全順服的一生,恢復了人類作爲順服的君王、祭司和先知的身份。祂最終承擔了我們因拜偶像而該受的懲罰。如今,基督徒活在兩個時代的交匯點:一方面,我們仍在罪的咒詛之下掙扎,要對抗老亞當的本性;另一方面,我們的心思意念正在被聖靈更新,漸漸活出基督的樣式。
《創世記》1 至 2 章記載,神創造天地作爲祂的宇宙居所,爲要統管並與所造的萬物同住。第六日,神創造亞當和夏娃,讓他們在地上代表祂的形像,以君王、祭司、先知的身份施行治理(創 1:27-30,2:7-24)。按神形像被造意味著亞當和夏娃需在一切思想行爲中代表祂,這是神在人類身上的印記,反映祂的屬性與託付。作爲君王,第一對人類夫婦要以神的方式治理。大地雖"美好",仍需管理和治理(創 1:28)。作爲祭司,他們要藉著擴展伊甸園將神的榮耀傳至地極(創 2:15)。神與亞當夏娃同住園中,因此樂園延伸之處,祂的榮耀也隨之彰顯。作爲先知,他們必須學習並將神的律法應用於生活各個層面(創 2:16-18)。神創造人類,是要人始終完全倚靠祂,並在地上忠實地代表祂。
進入《創世記》三章,我們不能忘記亞當和夏娃在地上彰顯神的責任。蛇有意挑戰他們作爲君王、祭司、先知的身份,誘使他們拋棄神的形像,脫離神而獨立,試圖與祂同等。誘惑的核心就是要「如神」一樣(創 3:4):如神一樣統治,像祂一樣判斷。蛇的詭計使夏娃無力抵抗而屈服,亞當也未能持守神的應許隨即效仿。正如《威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所說:「凡不遵守或違背神的律法的,都是罪。」也就是說,任何思想、行爲、態度,只要不合乎神的誡命和榮耀,就是罪。亞當和夏娃犯罪,是因爲他們錯誤地相信可以爲自己攫取榮耀,享有唯獨神配得的尊榮。罪的根源就是拜偶像——敬拜除神以外的事物。受造之物本不該拜其他受造之物;受造形像不該拜別的形像,包括自己或其他的形像。聖經記載的首例拜偶像事件導致了「宇宙性的悲劇」(參見鄧普斯特 [ Stephen G. Dempster]《王權與王朝》[Dominion and Dynasty], 65 頁)。
第一對人類夫婦的罪震動了整個宇宙。我們立刻看到其後果:他們」知道自己赤身露體」(創 3:7)。此處的」赤身露體」與希伯來文中」狡猾」(出 21:14;書 9:4;伯 5:13)一詞相關。前面在 3 章 1 節裡說到,蛇比「比田野的一切走獸更狡猾」。墮落之後,人類夫婦竟呈現出蛇的特性(參見梅瑞狄斯·克萊恩 [ Meredith G. Kline]《創世記:新註釋》[Genesis: A New Commentary],22 頁)。亞當夏娃不再代表神,反倒越來越像蛇。敬拜總會帶來改變,不是通向生命,就是走向毀壞(參見G.K.比爾[G. K. Beale]《我們成了我們所拜之物》[We Become What We Worship],16 頁)。他們不再對神忠心,其三重職分將淪爲破壞的武器。如果沒有神的恩典,人類將彼此欺壓、玷污大地、散播謊言。但這並非最終的後果。在第三章後段,神應許夏娃的後裔中將有一位完成亞當夏娃失敗的使命(創 3:15)。他們沒能戰勝蛇,把它逐出伊甸園,但將來有一位忠心的神形像承載者,必在他們失敗之處順從神。藉著這一位忠信者,罪和偶像崇拜將被廢除,神的子民終有一天會得著更新的形像。
當我們轉向以色列民族時,可以看到許多地方與伊甸園中的亞當和夏娃相呼應。我們可以把以色列看作「集體性的亞當」。亞當身上發生的事,大體上也發生在以色列身上。像亞當一樣,神吩咐以色列要作君王、祭司和先知(出 19:6;賽 43:1)。但也像亞當一樣,以色列因拜偶像而得罪了神。蛇引誘第一對夫婦,讓他們幻想可以像神一樣,不受祂約束。以色列的失敗,也正是如此。
當摩西在西奈山上與耶和華交流時,以色列人等得不耐煩。他們懷疑摩西是不是已經忘了他們,所以不願耐心等候耶和華,而是擅自做主(出 32:1)。亞倫沒有像忠心的神形像承載者那樣,帶領百姓信靠神,反而用百姓的金耳環鑄造了一隻金牛犢(出 32:2–5)。以色列人因此公然違背了前兩條誡命(出 20:3–4)。但違背誡命的背後,暴露了以色列人根本的問題:他們對神的話語缺乏信心。神已經應許要與祂的百姓同住,以祂賜生命的同在來看顧保護他們(出 19:5–6)。然而,他們和亞當、夏娃一樣,覺得神的話不夠可靠。他們想自己掌握命運,渴望成爲主宰者,而崇拜金牛犢就是他們達成目標的手段。
回想墮落之後,亞當和夏娃發現自己是「赤身露體的」(創 3:7),那正顯明他們逐漸變成那條「狡猾」蛇的形像(創 3:1)。同樣奇妙的是,《出埃及記》32 章用形容悖逆牛群的語言來描寫以色列人拜偶像,傳達一個意思:他們正變得像他們所敬拜的對象。以色列人被稱爲「硬著頸項的百姓」,他們「放肆」、受到「縱容」(出 32:9、24–25)。這種諷刺的比喻一針見血,以色列像一群狂奔亂跑的悖逆母牛,因爲這個民族在屬靈上已經變得和他們所拜的偶像一樣死氣沉沉。敬拜總會帶來轉化,而虛假的崇拜(即偶像崇拜)終將導致自我毀滅,招致神的審判。
然而,即使以色列如此悖逆,盼望仍然存在。神與以色列所立的約中包含著一個應許:將來必有一位救贖者來到。神要將全地充滿忠心形像承載者的終極計劃終必實現。在以色列的律法中,早已埋下盼望的伏筆:將來會有一位出現,代替亞當和以色列,卻在他們失敗之處順服。在獻祭制度中,也有這樣的期待:有一天,神會賜下那終極的祭物,爲祂的子民擔當罪孽。罪,並不會有最後的話語權。
耶穌地上的事工中一個顯著特點是祂主動重走亞當和以色列的道路,要在他們失敗之處取得成功。祂的首要使命是拯救人類脫離罪和偶像崇拜。這也是天使吩咐約瑟給祂起名爲耶穌的原因:「因爲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裡救出來」(太 1:21)。由於亞當和夏娃的墮落,人類面臨的最大問題是與神隔絕。罪在神與祂形像的受造者之間插入了隔閡。因此,神差遣祂的兒子進入世界,通過擔當父的忿怒,使我們與祂和好,從而解決人類的罪的問題。
對觀福音記載,魔鬼用四十天的時間試探耶穌(太 4:2;可 1:13;路 4:1–2)。這場試探發生在曠野,並且持續四十天,讓人想起以色列在曠野所受的試探。《民數記》14:34 解釋了神爲何讓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四十年:「按你們窺探那地的四十日,一年抵一日,你們要擔當你們的罪孽四十年,你們就知道我疏遠你們了。」以色列每一日的不信,對應一年的管教。而耶穌在曠野四十天的堅守,則成爲一個象徵性的縮影:對應以色列四十年在曠野背信漂泊的歷史,也呼應亞當夏娃在園中所受的試探。
使徒保羅解釋道,神「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前所犯的罪」(羅 3:25)。根據舊約,神應許將在歷史的最終時刻審判罪惡(賽 40:2;結 44:29),而這一審判實現在祂兒子爲百姓所承擔的刑罰中。基督的死是一個末世性的事件:它向信靠祂的人賜下生命(約 3:16;弗 2:8–9),也對拒絕祂的人施行審判(約 3:18)。罪與偶像崇拜,藉著基督的信實被徹底擊敗。
基督徒如今生活在我們常說的「已然-未然」或「時代的交疊」中。舊約大多預示彌賽亞將要來臨、擊敗以色列的仇敵、爲神的子民受苦、建立永恆的國度並引領信徒復活——這些事件原本預期將在歷史的終極時刻一同發生。雖然基督的降臨已開始應驗這些盼望,但尚未帶來最終和完全的實現。舊約的應許在此時此地「已然」開始成就,卻仍要等到基督第二次來臨——「未然」之時,才得完全。因此,神的子民雖因與末後的亞當聯合而被稱爲義、在靈性上復活(羅 5:19;弗 2:5–6;西 3:1),卻仍會犯罪、陷入偶像崇拜。聖徒正生活在兩個時代交疊的張力之中。儘管基督徒已在靈裡復活,內心仍存留著罪性;在身體得贖之前,他們仍會持續犯罪。我們的一切心思行爲,在某種程度上仍帶著罪的痕跡。老亞當雖然不再作主,卻仍活在我們裡面。
這種末世張力影響我們如何理解現今的罪與偶像崇拜。因在基督裡重生,或如保羅所言,我們成爲「新造的人」(林後 5:17),我們便有能力勝過罪,因爲罪不再作我們的主(羅 6)。《羅馬書》12:2 說:「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與不信之人被塑造成他們所拜偶像的樣式不同(羅 1:21–32),基督徒乃是要被改變,成爲基督的形像。神已藉著基督開始恢復我們的形像。在基督裡,信徒是真正的君王、祭司和先知,通過讀經、禱告、參與本地教會等方式,有意識地持續敬拜基督。這是信徒應當實踐的,但我們也必須明白,有些事信徒不可爲。
偶像崇拜不僅僅是向實體偶像下拜,正如前文所說,任何脫離神的敬拜都是偶像崇拜。新約中,偶像崇拜常與不義行爲聯繫在一起。例如,《哥林多前書》6:9 說:「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娼妓的,親男色的……」(和合本2010;參 林前 5:10–11,8:1–10,10:7、14、19;加 5:20;弗 5:5)。
新約中最難接受的經文之一是《雅各書》4:4,他稱教會中一些人爲「淫亂的人」(4:4)。這個稱呼聽起來很刺耳,也讓讀者感到困惑。其實,這個詞呼應了何西阿書中先知的譴責:先知多次指責以色列民行「淫亂」、背棄聖約(何 2:4,4:2、13–14,7:4)。以色列沒有像忠貞的新婦那樣專一順從神,反而追隨外邦的假神(何 1:2,2:2–13)。雅各藉此暗指,他的聽眾正面臨同樣的危險,陷入那種在何西阿時代瀰漫的「背約之罪」(參卡倫·H. 喬布斯 [Karen H. Jobes]一文「雅各書中的希臘文小先知書」(The Greek Minor Prophets in James), 出自《聖經怎麼說?:早期猶太教與基督教中的聖經功能研究》[『What Does the Scripture Say?』: Studies in the Function of Scripture in Early Judaism and Christianity] 2 卷,147–158 頁)。
因此,今天的基督徒蒙召要做忠信的君王、祭司和先知,全心敬拜三位一體的神。那些持守基督、遠離世界誘惑的人,將永遠在新天新地中與神同住,在那裡神會完善我們的敬拜,徹底除去罪與偶像崇拜(啓 21:1–22:5)。
編注:本文爲「簡明神學」系列專文之一,本文所表達的所有觀點均爲作者本人的觀點,本文基於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協議免費提供給公眾,允許用戶以其它媒體/格式和改編/翻譯其中內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鏈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並採用同樣的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Sin as Idola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