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有一些「爲神國度的緣故」選擇不生育的理由,這是正當的。但「現代人抗拒生育的傾向——彷彿孩子只會妨礙人生、帶來麻煩——其實反映出一種文化敗壞和自我中心的態度。所以,如果你不生孩子的動機是出於這種想法——那麼,不,你並沒有在順服耶穌。如果你把孩子看作一種負擔,只想繼續照著自己的方式生活,不願意背負養育兒女的責任,那你所持的態度就不是符合聖經的。我絕不會像這個世界那樣去贊同不生育。」[1]
所以,「不要因爲孩子會妨礙你自由旅行、享受悠閒的夜晚生活,就決定不生育。」相反,要思想捨己。爲宣教的緣故而甘願捨己,是一個可以選擇不生育的國度理由。你可以這樣理解,婚姻和孩子在罪尚未進入世界之前,是正常且美好的(創 1:28,2:18)。那時的世界沒有罪,自然也沒有普世宣教、爲福音受苦或殉道的需要。所以,在墮落之前,婚姻和生育幾乎是「絕對必要」的現實。但如今不再是這樣了。既然普世宣教在現今是不可或缺的,那麼婚姻和生育也就不再是必然的(林前 7:7、32–35)。[2]
保羅對單身者的勸勉(林前 7:7–9、32–35)同樣適用於那些選擇不生育的夫妻,因爲「不婚和不育在屬靈原則上的考慮是一樣的」。一些預備前往艱難之地的宣教士可能會選擇不結婚,而已婚夫婦也「有自由選擇放棄生兒育女這個原本美好的祝福」。當然,這並不意味著永遠不生孩子。也許你將來仍會迎接兒女的到來。但無論有沒有孩子,你的使命應該是:讓地球上的每一個孩子都成爲喜樂敬拜神的人。[3]
「箭袋充滿」象徵兒女眾多,是耶和華所賜的福分(詩 127:4–5)。「然而,按照同樣的邏輯,如果你即將前往幾內亞,或許更有智慧的選擇是生兩個、三個、或四個孩子,而不是十個。」婚姻是一個美好的「創造條例」,但保羅又加上了一個「救贖條例」作爲補充。在這個福音時代,那人獨居不好(創 2:18)仍然成立,同時,爲了宣教使命而選擇獨身,也同樣是好的(林前 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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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 2013 年 10 月 25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202 問:「With So Many Orphans, Why Have Children?」
[2] 改編自發表於 2015 年 3 月 13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552 問:「Is Permanent Birth Control a Sin?」
[3] 改編自發表於 2014 年 2 月 26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286 問:「Childless Missionaries by Design?」
[4] 改編自發表於 2013 年 12 月 5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230 問:「Should Christians Use the Pill?」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186 頁:「Can couples go childless on purp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