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處理男性對女性的情感虐待、言語虐待或身體虐待時,首先需要勾勒出一些核心原則(後文將進一步展開各要點)。
一個女人一生中會經歷與男性的各種關係:她的丈夫、丈夫的朋友、她的牧師、她在學校或工作中的同事,甚至是快遞員、水管工和修理工。「性別關係中的互動和節奏在每段關係中各不相同」,但貫穿所有關係的核心在於:神呼召男性去保護女性,也呼召女性喜悅並珍視這份保護。[1]
當有聽眾問及互補主義是否適用於婚姻以外的情境,特別是單身者?這一主題再次出現。答案是肯定的。因爲「單就性別而言——即我們與生俱來的男性或女性特徵,無論我們結婚與否,都是神賦予我們身份的一個核心部分。無論我們身處何地、與誰相伴,你始終是你自己。」因此,「婚禮儀式本身並沒有什麼神奇的能力能使一個男人成爲真正的男人,或讓一個女人成爲真正的女人。一個女人一生所逐漸成爲的模樣,就是她在婚姻中的模樣;一個男人一生所逐漸成爲的樣子,也就是他在婚姻中的樣子。」我們不是在新婚蜜月那天,才首次活出「男人」或「女人」的本質身份。
這種性別特質具有實際影響。例如,一個女人約會男人時不會蒙著眼睛。她在觀察:「一個男人的本能和傾向,是否顯明出一種深植內心的仁愛責任感,使他能在不同關係中適當地帶領、供應和保護女性。」她會留意他的人生軌跡,以預測「他將在婚姻中成爲怎樣的帶領者、供應者和保護者。」[2]
這一觀點源於男性與女性關係中的一個核心現實:女人是「軟弱的器皿」——「這不是一種價值判斷,而只是一個事實陳述。她在身體上較爲軟弱」(彼前 3:7)。[3] 神的常規設計是男性的身體力量更強壯。這不是「自然的偶發」或「進化過程的隨機結果,而是神的創造之工。當你停下來認真思想這一點時,就會意識到:這對男性而言意義深遠。」尤其是在探討虐待這一主題時更是如此。
但這個較軟弱的描述,並不是要貶低女性,也不是在建立一種優越結構。因爲同一段經文也說:「你們是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彼前 3:7)。每一位在基督裡的女性都將熠熠生輝,成爲「發出榮光的人」(太 13:43)。妻子雖不具備與丈夫同樣的身體力量,但她卻同享作爲神後嗣的尊榮。你當按著這身份來尊重她,善待她。
弟兄們:「要將你那帶著關懷、保護與帶領的力量,與一種敬畏和驚歎的心相融合——因你竟蒙恩得以與神的後嗣共度短暫人生。」[4] 你若是她的丈夫,你當知道:「你與一個注定要承受世界的女人同住,因爲這正是你在基督裡所得著的應許。她將成爲宇宙的女王,而你竟與這位令人驚歎的存在同枕共眠。所以,醒來吧,看清你眼前這榮耀的現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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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 2013 年 3 月 7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42 問:「Biblical Womanhood in Five Minutes.」
[2] 改編自發表於 2018 年 11 月 2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1271 問:「Do Gender Roles Apply beyond Marriage?」
[3] 改編自發表於 2015 年 5 月 1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587 問:「Does God Favor Boys over Girls?」
[4] 改編自發表於 2021 年 4 月 16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1614 問:「What Makes Women the 『Weaker Vessel』?」
[5] 改編自發表於 2015 年 5 月 1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587 問:「Does God Favor Boys over Girls?」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215-216 頁:「On Ab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