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解经
神是善變、任性的神嗎?
2025-05-30
—— John Piper

2013 年,派博牧師在埃塞俄比亞和阿聯酋進行爲期三週的宣教旅程,歸來後他帶回了一個「重大的神學和宣教洞見」,就是神是否任性、反覆無常這個問題。

當派博牧師在那次宣教中,就神對萬物的主權講道後,有一位聽眾舉手指出:「這聽起來很像穆斯林關於神主權的看法——神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在此次旅程的晚些時候,派博回憶說:「我站在世界上第二大的清真寺裡,對面是刻有一百個真主名字的最大石牆,頭頂是那盞世界上同類最大、最宏偉的吊燈,腳下是一塊世界最大的手工編織地毯。他們在那裡就是這樣給我描述這些吊燈和地毯的。我的朋友邁克,向我逐一解釋這些名字。他一個接一個地指給我看那些用阿拉伯文寫的名字。他說:『上面那個,通常被翻譯爲「Capricious(任性)」,意思是真主是自由的,祂可以做任何祂想做的事。』」那面牆上還有其他的名字——智慧公義仁慈憐憫——但是,「『Capricious(任性)』幾乎把這些名字都給抹殺了。因爲如果真主可以隨意做任何祂想做的事——這意味著,當你站在祂面前時,祂可以隨意把你打入地獄,或者隨意把你送到天堂,絲毫不考慮自己的仁慈,不考慮自己的公義,不考慮自己的憐憫——那這些名字還有什麼意義呢?」最終,穆斯林必須面對這樣一位真主:祂會隨心所欲地對待他們——在某個瞬間,祂可以把他們送往天堂,或把他們送入地獄。於是,結果就是「que será, será——無論如何,都會如此」。

那麼,真主(Allah)的「任性、反覆無常」與主耶和華的「至高主權」有何區別呢?答案在《羅馬書》3:25:「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爲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這就是我們信仰的核心。「神愛我們,藉著耶穌的血,爲我們承受了那本應落在我們罪上的憤怒,從而把這憤怒挪開。」幾千年來,神似乎一直在寬容人的罪,好像「祂的榮耀被輕看、被羞辱都無關緊要」(羅 3:25)。然而,這對神來說,其實就是「不公正」和「不公義」,「把神那無限尊貴的榮耀當作無價值的東西來對待。」因此,神爲了彰顯祂的公義,證明祂對自己榮耀的公正和忠誠,就差遣祂的兒子來爲此成全、修復。「但在伊斯蘭教中,這個兩難困境並不存在。因爲在他們看來,「神無需任何事去修復任何事。神完全可以隨意地對大衛說:『我就讓你謀殺烏利亞、強佔拔示巴這件事過去算了。我完全有自由這樣做。』」

派博牧師在這裡得到的洞見是:神的主權,只存在於「神其他屬性的集合——就是神的公義憐憫恩典和祂的智慧之中。以至於當神饒恕一個姦淫和謀殺的罪時,必然有某些代價需要付出」。神不可能只是簡單地「把我們的罪掃到宇宙的地毯底下」就算了。所以,祂差遣祂的兒子上十字架,爲要「證明祂自己的義」(羅 3:25)。「因此,基督教對神主權的看法和伊斯蘭對真主主權的看法截然不同。因爲在基督教的觀點中,神的主權是被神裡面其他屬性所引導和塑造的。而穆斯林則傾向於認爲,如果真主必須屈服於某種正義感、公義感、憐憫或仁慈,那麼祂就受到了限制。」然而,神並不受限,「因爲這些屬性並非存在於祂之外,像某種外部來源的控制者一樣支配祂。它們本就在神裡面,它們正是祂的本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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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 2013 年 12 月 11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234 問:「Muslims vs. Christians on the Sovereignty of God.」 如果只能選出《聖經》中最重要的一節經文,派博牧師認爲是《羅馬書》3:25(改編自發表於 2014 年 2 月 6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272 問: 「The Bible’s Most Important Verse.」 )。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355-356 頁:「Is God capricious?」

John Piper(約翰·派博)是「渴慕神」網站(DesiringGod.org)的創始人及導師,伯利恆學院和神學院(Bethlehem College & Seminary)校長。他在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市的伯利恆浸信會(Bethlehem Baptist Church)擔任牧師三十三年,著有五十多部書籍,包括《渴慕神 : 論禁食禱告》、《十點十分的盛宴》、《思想的境界:讓頭腦被靈性的激情點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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