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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十一奉獻
2025-10-24
—— John Piper , Tony Reinke

在舊約中,十一奉獻是對猶太人的命令。那麼,今日的基督徒是否仍需遵行十一奉獻?

基督徒如今已不在摩西律法之下(羅 6:15;7:4–6;加 2:19;弗 2:15)。這意味著,「藉著彌賽亞爲我們成全了律法,我們與神建立了新關係,因此我們不再受律法約束。律法不再是我們與神相交的主要方式,也不是我們察驗並獲得力量行神所喜悅之事的首要途徑。」取而代之的是「基督的律法」(羅 13:8;林前 9:21;加 6:2)。

那麼,在這種轉變中,十一奉獻的地位又如何呢?舊約時代,利未人是敬拜的帶領者,他們以接受百姓奉獻的十分之一爲生,「這也是支持當時立約宗教體系的一種方式」(出 35:4–36:38)。而在新約中,我們知道,那些獻身於福音事工的牧者也理當得工價(路 10:7;提前 5:17–18)。不過,與固定的十一奉獻不同,保羅盼望教會的支持是出於甘心樂意、慷慨之心,而非出於勉強(林後 9:6–7)。

「在伯利恆教會的三十三年裡,我只講過兩三次關於十一奉獻的講道。我的意思是,我常講到奉獻和犧牲——但很少特別講十一奉獻。」派博牧師關於奉獻講道的「核心」是:「弟兄姊妹們,我們爲什麼在奉獻上比舊約時代做得更少呢?我指的是,那種問『我必須這麼做嗎?』的人,從一開始就站錯了起點。新約中的萬物都更美了。《希伯來書》說,今天我們所得的是更美之,更美之應許,那麼難道我們不該獻上更美的獻祭、更豐盛的奉獻嗎?」[1]

因此,十分之一的奉獻對基督徒來說,僅僅是「一個起點」。[2] 即使一位牧師從 100 萬美元的版權收入中奉獻了 30%,卻將 70%用於奢侈享受,「我也不會對這樣的人印象深刻」。[3]

我們奉獻給教會,就是在奉獻給神。這既是橫向的,也是縱向的。保羅將腓利比教會託以巴弗提送來的金錢,看作是「獻給神的祭物、禮物與供獻」(腓 4:18)。當然,我們永遠無法使神變得更豐富。「我們所獻的一切,本就都是祂的。我們的奉獻既不能使神更完美,也無法讓我們成爲祂的債主」(代上 29:14;詩 50:9–15;徒 17:25;羅 11:35–36)。

「事實上,神是完全自足的,甚至我們奉獻的行爲本身——而不僅僅是奉獻的禮物,都是神給予我們的恩賜,而不是反過來。」這榮耀的真理,在《歷代志上》29:14–18 中清楚顯明:「我們甘心樂意地獻上,就是一份我們不配得的恩典。」所以,是的,「我們確實是在獻給神。噢,但願我們常常記得,我們的禮物是從神而來,我們向神奉獻的心意也是神的恩賜,惟獨神得著一切的榮耀」。[4]

那麼,我們能否拆分奉獻比例呢?比如,將 5%奉獻給地方教會,另 5%奉獻給其他事工機構?再次提醒:我們不受摩西律法的約束。在財務層面,保羅確實吩咐我們要奉獻,但「他從未吩咐我們必須『預留十分之一』」(林前 16:2)。我們是「按著自己的力量」奉獻(林後 8:3)。不是出於勉強,而是甘心樂意,並且願意多多獻上,而非吝嗇地給出(林後 9:6–7)。

「重點不在於某個『百分比』的束縛。它們不是強制性的。相反,我們應當被『慷慨無私的奉獻精神所引導,讓我們的奉獻如泉水般自由、歡欣地湧流。」所以,「一個中產階級的美國基督徒若只奉獻 10%,很可能是在掠奪神。」但這樣的奉獻,不是通過精密計算來立法,而是由熱切的心所激發。

最終,奉獻時要有這樣的心志:把地方教會看作是地上一切宣教工作的中心——因爲她本就是。「若教會失敗,其他一切事工也將變得不合聖經。」因此,基本原則是,「你可以先從向地方教會十一奉獻開始,然後再額外支持其他事工。但這不是律法或命令。」要慷慨地奉獻、犧牲地奉獻,忠於你的教會,也要對其他事工懷有願景;至於具體比例,就交託給神吧。[5]

成功神學的講道者喜歡將未來物質的繁榮與當下向教會的十一奉獻綁定在一起,這種做法「極其危險」。神確實「常常以超乎人想像的方式賜福那些甘心奉獻的人,因爲神喜悅甘心樂意的奉獻者,祂愛像基督那樣慷慨的心。但我們不應將確切的物質祝福與十一奉獻綁定。我認爲,我們更當培養一種對基督的愛——不是因祂所賜的禮物,而是因祂自己——這樣的愛,會促使我們誠心奉獻十分之一,甚至加倍、三倍、四倍地奉獻,即便所盼望的屬世祝福沒有來到。」與此同時,以基督爲中心的喜樂,在最貧窮的奉獻者身上也能豐盛地彰顯(林後 8:2)。[6]

我們的犧牲奉獻並不能操控神,更不能換取祂的庇護。與成功神學的虛假承諾相反(派博引用了一個真實的故事):你想要奉獻超出日常的額度,寫了一張支票,準備開車送到教會辦公室,但發現你所有的計劃都被打亂了——因爲你的車被偷了!支票仍在你手中,「而神卻安排你的車被偷了」。[7]

所以,如果真正的、帶著敬拜之心的奉獻,來自於一顆充盈的心,那當我們不想奉獻時,還該奉獻嗎?奉獻的光譜上,一端是出於死寂之心的機械奉獻;另一端是出於感恩活潑之心的自發奉獻。但在這中間,還有第三種奉獻方式:是帶著對自己缺乏真摯情感的遺憾而奉獻——是一種懷著盼望的奉獻,期盼藉著這實際的奉獻行動,可以恢復將來奉獻時屬靈情感的甘甜與火熱。[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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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 2013 年 9 月 27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82 問:「Is Tithing Commanded for Christians?」

[2] 改編自發表於 2018 年 4 月 16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185 問:「Do the Biblical Warnings against Riches Apply to Most Americans?」

[3] 改編自發表於 2014 年 3 月 4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290 問:「Pastor of World’s Largest Church Convicted of Embezzlement」

[4] 改編自發表於 2015 年 3 月 2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543 問:「Do I Tithe to My Church or to God?」

[5] 改編自發表於 2016 年 2 月 11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792 問:「May I Split My Giving between My Church and Another Ministry?」

[6] 改編自發表於 2016 年 11 月 25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968 問:「Are We Overdoing the Anti-Prosperity Gospel Theme?」

[7] 改編自發表於 2022 年 12 月 28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880 問:「Beat a Path to the Word in 2023」

[8] 改編自發表於 2018 年 11 月 23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280 問:「Should I Ever Go through the Motions in Worship?」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101-103 頁:「On tithing.」

John Piper(約翰·派博)是「渴慕神」網站(DesiringGod.org)的創始人及導師,伯利恆學院和神學院(Bethlehem College & Seminary)校長。他在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市的伯利恆浸信會(Bethlehem Baptist Church)擔任牧師三十三年,著有五十多部書籍,包括《渴慕神 : 論禁食禱告》、《十點十分的盛宴》、《思想的境界:讓頭腦被靈性的激情點燃》等。
Tony Reinke(託尼·瑞科)是渴慕神的資深撰稿人,著作有《手機改變你的12種方式》(暫譯,2017年出版),《約翰·牛頓論基督徒生活》(暫譯,2015年出版)和《點燃!基督徒讀書指南》(暫譯,2011年出版)的作者。他是「Ask Pastor John」播客的主持,與妻子和三個孩子住在明尼阿波利斯-聖保羅都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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