鍛鍊身體、保持健康固然有益,但若其目的不是爲了勝過罪、服事他人或榮耀基督,它就會淪爲「有罪性的自我榮耀」。在這方面,我們面對的偶像誘惑尤其強烈,因爲「每天每小時,廣告和各種媒體,都在向我們灌輸著一種觀念:要想獲得成功和幸福,我們的身體就必須符合某種特定的外在形像」。
然而,與流行的健身文化相反,聖經雖然也主張操練身體,但這是因爲它能達成三種榮耀神的目的:
第一,爲勝過罪而鍛鍊。
保羅「攻克己身,叫身服我」(ὑπωπιάζω,林前 9:26–27),就是爲了勝過罪,包括懶惰。「以健康的方式鍛鍊、飲食和睡眠,是好事,因爲它可以制服那些使人受捆綁的身體衝動,包括懶惰。」但當我們以操練身體來抵擋罪時,必須謹慎,不要張揚自己的自律。這正是耶穌提醒禁食者要警惕的地方(太 6:16–18)。禁食者和健身愛好者一樣,都可能用身體來炫耀自己的節制。如果你追求的只是外表,那就別對著鏡子檢查自己的身形,而是要省察你心中的動機。
第二,爲服事他人而鍛鍊。
耶穌說:「你們中間,誰願爲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可 10:43)。換句話說,「健身房牆上不應有鏡子,而應該掛著一幅大標語牌:『你們中間,誰願爲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你想要強壯?你想要健美?你想練出肌肉?那你是否準備好,用這些幫助你成爲更忠心的僕人去服事他人?還是說你只是想博得眾人關注?」
第三,爲彰顯基督的尊榮而鍛鍊。
我們的力量在乎基督(弗 6:10)。「也就是說,真正的力量,是我們尋求在基督的能力中剛強,而不是倚靠自己的強壯。」我們追求強壯,是爲了使基督看起來更有能力、更榮耀。「我們若不明白這一點,就會陷入拜偶像、自誇和追求虛榮的光景。」我們必須以這樣的方式來鍛鍊:承認自己的身體力量是短暫、注定會衰殘的(彼前 1:24–25)。「相信我,我已經七十歲了,並且從二十二歲起就一直堅持定期慢跑。我們的身體不是青春之泉,朋友們。你的身體和皮膚終究會鬆弛,會起皺,會斑駁,會乾裂。你將不再漂亮,也不會再酷。如果你一生所投資的就是這一切——唉,到頭來你看起來只會可憐兮兮——就像鳳凰城(Phoenix)裡那些皮膚曬成古銅色、鬆弛起皺的老年人一樣。」
所以,當你制定一個健身計劃,其目的應當是:(1)勝過生命中的罪,(2)成爲服事他人、能給他們帶去永恆益處的器皿,(3)「讓他人看出,在你心中,基督比你的外貌、健康,或『自律』的名聲更加寶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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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 2017 年 5 月 17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042 問:「Is Body Image My Idol?」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251 頁:「When has my body become my id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