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事工
神一切的吩咐在神都是可能的
2018-09-28
—— John Piper

基督信仰意味著改變是可能的。是深層的、根本的改變。即使你曾經是麻木並冷酷無情,也可以變得心存憐憫;可以擺脫苦毒和憤怒的掌控。無論過去你的背景如何,都可以變成一個充滿愛心的人。

聖經認爲神是使我們成爲應有樣式的決定因素。聖經非常直率地說:「當除掉惡毒,並要存憐憫的心。」 它沒有說:「假如可以的話……」 或者:「假如你的父母曾對你心存憐憫……」 或者:「假如你不是特別委屈……」 它說:「要存憐憫的心。」

這真是奇妙的釋放。它將我們從可怕的宿命論和機械論中解救出來,告訴我們:改變是可能的,背景不能決定命運。

假如我被關在監獄中,耶穌走進我的牢房對我說:「今晚就離開這裡」,我可能會感到震驚,但假如我相信他的美善和大能,我就會感受到重獲自由的盼望,如激流一般注入我心。

假如在夜晚,外面的暴風雨正在肆虐,巨浪翻滾著衝上碼頭,主在這時進來對我說:「明天早晨揚帆起航」,夜幕中便會綻放出一片希冀。他是神,他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他的吩咐不是信口開河的言辭。

他的吩咐總是帶著使人釋放、改變生命的真理,讓人不得不信。例如: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爲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

  1. 神收養了我們作他的孩子。 我們現在有一個新的父親和一個新的家庭。我們那「原生家庭」的背景不再是捆綁我們的宿命魔咒。「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爲父,因爲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 (馬太福音23:9)。
  2. 神愛我們如同愛他的孩子 我們是「蒙慈愛的兒女」。那要我們效法神之愛的誡命滿有能力,絕非虛謊:「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愛!"是命令,而蒙慈愛是大能。
  3. 神在基督裡饒恕了我們。 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神所成就的是改變的大能。遵行存憐憫心的誡命,不在於你的母親對你怎麼樣,而在於神已爲你成就的。這種命令意味著你能夠改變。
  4. 基督愛你,爲你捨了自己。 「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了你。」 這條命令帶著改變生命的真理。「基督愛你。」 當你有個機會顯示愛心的時候,有個聲音對你說:」你不是一個有愛心的人「,這時你可以說:「基督對我的愛使我變了一個人。就像他愛的應許對我是真實的一樣,他要我愛人的誡命對我也是完全可行的。」

和我一起像聖奧古斯丁一樣地祈禱吧:「主啊,願你按你的旨意吩咐,願你成就你的吩咐!」

John Piper(約翰·派博)是「渴慕神」網站(DesiringGod.org)的創始人及導師,伯利恆學院和神學院(Bethlehem College & Seminary)校長。他在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里斯市的伯利恆浸信會(Bethlehem Baptist Church)擔任牧師三十三年,著有五十多部書籍,包括《渴慕神 : 論禁食禱告》、《十點十分的盛宴》、《思想的境界:讓頭腦被靈性的激情點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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