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信仰意味著改變是可能的。是深層的、根本的改變。即使你曾經是麻木並冷酷無情,也可以變得心存憐憫;可以擺脫苦毒和憤怒的掌控。無論過去你的背景如何,都可以變成一個充滿愛心的人。
聖經認爲神是使我們成爲應有樣式的決定因素。聖經非常直率地說:「當除掉惡毒,並要存憐憫的心。」 它沒有說:「假如可以的話……」 或者:「假如你的父母曾對你心存憐憫……」 或者:「假如你不是特別委屈……」 它說:「要存憐憫的心。」
這真是奇妙的釋放。它將我們從可怕的宿命論和機械論中解救出來,告訴我們:改變是可能的,背景不能決定命運。
假如我被關在監獄中,耶穌走進我的牢房對我說:「今晚就離開這裡」,我可能會感到震驚,但假如我相信他的美善和大能,我就會感受到重獲自由的盼望,如激流一般注入我心。
假如在夜晚,外面的暴風雨正在肆虐,巨浪翻滾著衝上碼頭,主在這時進來對我說:「明天早晨揚帆起航」,夜幕中便會綻放出一片希冀。他是神,他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他的吩咐不是信口開河的言辭。
他的吩咐總是帶著使人釋放、改變生命的真理,讓人不得不信。例如: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爲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
和我一起像聖奧古斯丁一樣地祈禱吧:「主啊,願你按你的旨意吩咐,願你成就你的吩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