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腓立比書2章和基督徒順服的奧祕
2021-05-04
—— Justin Dillehay

聖經說的一些事情非常直觀,例如,箴言中的許多陳述都很容易通過個人經驗發現(像30:33說的「扭鼻子必出血」)。但聖經中也有一些教導令人非常難以理解,如果不是神如此啓示,我們自己可能永遠不會接受這些觀念。

神的主權和我們的責任,這兩者之間的關係就是其中之一。什麼是基督徒的順服?它是我們要做的事情,還是神要在我們身上做成的事情?如果是我們要做的事,爲什麼會是神而不是我們得榮耀呢?此外,順服是我們積極地要盡的責任,還是我們應該簡單地「交託給神」?如果救贖是神親自發起和成就的工作(腓1:6),那留給我們的還有什麼?

腓立比書2:12-13談到了這些問題,並且我們從其他經文中找不到這樣的教導。保羅用非常有力的語句來說明我們的順服責任,同時又用非常有力的經文教導神對我們的主權,這讓我們大吃一驚和難以理解。也許最重要的是,他告訴我們這兩個事實應當如何相互關聯起來。

我們在順服中的責任

第12節中的主要動詞是一個命令:「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先品味一下這句話的衝擊力,希臘文中這動詞的意思是「產生」或「帶來」。當保羅說「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林後7:10;參看羅5:3)時用的也是這個詞。只是在節經文裡,我們應該產生或帶來的東西是我們的得救!

我自己在寫作的時候從來不敢這樣寫,但是當神默示祂自己的著作時從來不會徵求我的意見。祂只說祂自己想說的話,祂希望我們謙卑地問:「好吧,神啊,鑑於您在聖經其他地方明確說過的話,我們希望您告訴我們『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是什麼意思?」

我們知道,這涉及到順服神,因爲這個分句與本節前面的「順服」一詞平行並列:「你們既是常順服的,……更是順服的。」我們也知道,這不可能指我們最初是如何得救的,因爲保羅清楚地教導我們得救是因信(稱義),而不是因行爲(弗2:8;多3:5-7)。因此,當保羅說「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時,他顯然指的不是過去式的救恩。

但救贖也是一個現在時態的事實,我們稱之爲成聖(林前1:18),以及一個將來時態的事實,我們稱之爲得榮耀(羅5:9,13:11)。如果你是一個基督徒,你就是一個已經得救、正在得救、並且將要得救的人。

我們蒙召去「產生」的救贖是在得榮耀中達到高潮的成聖。儘管這種語言聽起來很極端,但聖經也不是沒這樣說過。聖經經常提到我們要潔淨自己(約壹3:3;林後7:1)和救自己(徒2:40;提前4:16)。雖然不是要否認救贖是恩典,但這樣的語言也提醒我們,成聖並不是像看電視或接受輸血那樣被動的事情。它需要努力,而且神不會替我們做這事。如果我們要在聖潔中成長,我們就不能只是坐視不管。我們要積極行動。

用聖經學者莫伊·西拉(Moises Silva)的話說:「這一概念應當讓我們沉思:雖然我們承認救贖從頭到尾都是神的工作,但這段經文卻把救贖描述爲我們必須要去做的一個責任。」

但保羅並沒有停在這裡。

神在我們的順服中有主權

在那句令人震驚的命令之後,緊接著是《聖經》中關於上帝主權的最有力的聲明之一:「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爲什麼?「因爲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爲要成就他的美意。」 

不要錯過那個連接這兩句話的連結詞「因爲」,這也許是本節經文最重要的貢獻。保羅的邏輯不是「你不應該努力,因爲神會工作」,也不是「如果你努力,神就會工作」,而是「你應該努力,因爲神在你裡面工作」。第13節爲第12節提供了理由和力量。

請注意,他在你裡面不僅帶來你的「行事」,甚至帶來你的「立志」。神不是在天上說:「如果你能拿出順服的心志,那麼我就會介入並幫助你做好。」甚至你的服從心志也來自神。如果你在順服神這件事上有掙扎,這段經文就令你想要和詩篇的作者一同禱告:「求你使我的心趨向你的法度,不趨向非義之財。」(詩119:36)

不要在成聖這件事上懶散。求神建立你的心志,去看祂的應許(如果還不夠,再看祂的警告),然後憑信心順服。當你邁出順服的那一步時,回顧並且把這一切的榮耀歸給祂,因爲這是祂在你裡頭運行。

行出神蹟

神的工作是首要的,但祂的工作以某種奇妙的方式並沒有吞噬我們的位格或剝奪我們的選擇。你所做的每一項順服都是因爲神在你身上運行,但與此同時,的確是你在順服。

這就是這段話中令人震驚的奧祕。是的,有些行動,如預定和揀選,百分之百是神的工作,我們在其中只有百分之零(羅9:11;弗1:4);也有一些行動,比如罪,百分之百是我們的責任,神在其中絲毫無份(雅1:13-14;約壹1:5);但當涉及到實現我們的救贖時,它更像是百分之百的神和百分之百的我們。神通過我們行事,但這仍然是我們的行爲。祂是將「殷勤」放入我們心中的人,但我們仍然要以「樂意的心」行事(林後8:16-17)。約翰·派博稱這種奧祕爲「行出神蹟」的奧祕。

除非你認真對待聖經的邏輯,否則你難以想像這樣的邏輯。然而,這正是我們所需要的,一方面防止我們驕傲,另一方面防止我們懶惰。懶惰說:「我不必爲我的救贖而努力;我可以放手讓神去做。」驕傲說:「是我在努力,所以我應該得到榮耀。」但謙卑說:「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林前15:10)

神的主權和人的責任可能很難調和。因此,讓我們感激的是,每隔一段時間,我們會讀到這樣的經文,幫助我們把這兩者聯繫起來。


譯:DeepL;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Philippians 2 and the Mind-Blowing Mystery of Christian Obedience.

Justin Dillehay(賈斯丁·迪勒海)道學碩士畢業於美南浸信會神學院,現在在位於美國田納西州哈茨維爾市的恩典浸信會(Grace Baptist Church)擔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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