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神掌管我們一切的苦難,那我們通過醫療手段緩解疼痛,難道不是犯罪嗎?
不,不一定。保羅曾吩咐提摩太稍微用點酒(提前 5:23)。他也毫不避諱與一位醫生同行(西 4:14),並在旅途中學習了一些治療方法,以致可以爲提摩太的「慢性胃病」推薦飲用一些酒。使用酒作爲醫療用途,並不違背信心或禱告。這種做法,與我們如今所處的這個合成醫療技術飛速發展的時代相類似。「自然療法與非自然療法之間的界線,並不十分清晰。你若細想,這些界線往往模糊難辨。」[1]
這段經文也鼓勵我們彼此幫助。提摩太有「屢次患病」的毛病,也就是一種慢性疾病,「即使不一定是真正的疼痛,但至少帶來了讓人心煩意亂的不適。」這節經文「清楚地表明我們可以使用神所賜的自然手段,甚至醫學手段,來盡可能減輕我們的不適與疼痛」。在面對痛苦時,「我們若能幫助彼此擺脫痛苦,就應當這麼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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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 2016 年 6 月 28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890 問:「Does Medicine Impede God’s Plan for My Suffering?」
[2] 改編自發表於 2016 年 8 月 18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922 問:「Prepare for Suffering Now.」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272 頁:「Are painkillers forbidd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