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教師寫信來提問。她在教學上效果不佳,影響了學生的學習成績。她的上級提供的反饋也未能起到作用。她想知道:她是否應該辭職?以下是兩個屬靈指引。
指引一:我們的能力必須與我們的志向相匹配。
長老職位具有代表性。《提摩太前書》3 章 1 節說,一個人若「想要」(aspire)並「羨慕」(desires)成爲監督,這是出於他主觀上的志向。對這種主觀志向,保羅在接下來的幾節中,爲長老職分設定了「十五項可衡量的資格」(提前 3:2–7)。個人願望固然重要,但客觀資格同樣關鍵,尤其他需要是一個善於教導、樂於幫助的教師(提前 3:2)。一個人不必成爲傑出的講道者,才能成爲稱職的牧者,但他必須能給人帶來幫助。「當你打開聖經,人們便因此得著幫助」,這是衡量的關鍵。如果一個人無法幫助別人從聖經獲益,那就說明他並未蒙召擔任長老職分。
指引二:我們的能力必須服務於團隊的整體目標。
我們不是自給自足的個體——這是神設計的心意。我們的每項優勢都伴隨著軟弱。神「有意讓每個人擅長某些事、不擅長另一些事,好使他們能像一個多樣的身體那樣彼此契合——像身體的不同肢體,而不是鏈條上的每一節。鏈條的每一節都一模一樣,之所以能精準運作,是因爲每節都在做同一件事:維繫連接。」而在職場中,就像在教會裡一樣,我們之所以能凝聚成爲一個團隊,並非因爲我們的相似性,而恰恰是我們各自恩賜的多樣性以及我們對彼此的需要(林前 12:14–20)。耳朵不能成爲好眼睛,眼睛也不能作好耳朵。我們的軟弱並不定罪我們,反倒幫助我們看見自己如何與他人、與他們的恩賜彼此配搭。這種認識「確實需要謙卑,因爲你若嫉妒別人的能力,就會毀掉自己的人生。」
一個人是否適合從事某項工作,並不在於他是否能夠自給自足,而在於他的特長是否能真正對團隊的終極目標有所貢獻。
我們常常會誤讀自己的呼召,因此,神會帶領我們走一段繞行之路,好叫我們離開那些並不適合的職業,轉而走入能結出更多果子的領域。「只要我們有足夠的謙卑,願意承認自己會犯錯,也並非無所不能,那麼調整對呼召的認知,另找一份新工作,並不是可恥之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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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 2019 年 12 月 9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405 問: 「I』m Not Good at My Job—Is the Lord Telling Me to Quit?」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78-79 頁:「If I』m not good at my job, is the Lord telling me to qu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