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注:本文係十架路出版社「五種迷思」(5 Myths)系列文章之一。「迷思」的英文爲myth,或譯「誤解」,即「常被信以爲真,但實際上是錯誤的觀念」。
關於保羅寫作《羅馬書》的真正目的,學者們至今仍爭論不休。保羅寫這封信的原因其實就明明白白地呈現在信的開篇和結語部分。保羅寫這封信,兼具宣教、護教和牧養三重目的。
首先,宣教目的在《羅馬書》15 章中清晰可見。保羅告訴羅馬的基督徒,他渴望在前往西班牙宣教、開拓教會的途中,順道拜訪他們(參羅 15:23-24)。保羅希望激起他們的關注、代禱和支持:「盼望走過的時候見你們,快快地過去,可以憑著你們送行到西班牙去。」(參羅 15:24)
其次,《羅馬書》同時也是保羅的一份護教書(Apology),是他不久後在猶太地將要作的那類申辯。當時,保羅正準備將他從外邦人教會募集來的款項送到耶路撒冷,賙濟那裡貧困的猶太聖徒。(見羅 15:25-33)。保羅對那些反對他的聲音早已司空見慣,因此在這卷書信中闡明福音時,他不僅是在爲自己辯護,也是在爲他所傳講的信息辯護。
第三,作爲一名牧者,保羅寫信是爲了藉著屬靈的恩賜來「堅固」(stērizō)羅馬的基督徒,這恩賜就是透過這封信向他們傳講耶穌基督的福音(羅 1:11、羅 1:15, 羅 16:25)。保羅要用福音來堅固信徒,這一點從他書信中另外四次使用同一個動詞就可以看出(帖前 3:2、帖前 3:11;帖後 2:17,帖後 3:3)。在這些經文中,是神用「基督的福音」堅固、勉勵、安慰信徒,從而裝備他們行各樣的善工、說各樣的善言,並在聖潔的生命中蒙保守,脫離那惡者。保羅在《羅馬書》中陳明福音,在許多同樣的層面上堅固了信徒。福音不僅僅是爲未信之人預備的信息。《羅馬書》表明,保羅相信當福音被完整地傳講,當福音對信徒生活的含義被講解清楚後,神便會用這福音來堅固他們。
由福音得堅固(Strengthened by the Gospel),布萊恩·羅斯納(Brian S. Rosner)著
在這本《新約神學》系列叢書中,布萊恩·羅斯納深入剖析了保羅在《羅馬書》中所傳講之福音信息的核心神學與主題,旨在堅固並勉勵今日的耶穌門徒。
因恩典藉著信心稱義當然是救恩的要義,但它並不是救恩的全部內容。神施行拯救,不僅僅是通過稱信徒爲義,還透過赦免過犯(羅 4:25)、歸算爲義(羅 4:3-5,羅 5:17)、接納我們進入神的家成爲兒女(羅 8:14)、使我們與他自己和好,化敵爲友(羅 5:10),以及賜下自由,脫離罪的轄制(羅 8:2)。基督的死,也不僅是代贖性的(羅 3:21-26; 8:3),同時也是代表性的(羅 6:1-10)和榜樣性的(羅 15:3)。
《羅馬書》是保羅書信中最長、也最氣勢恢宏的一封。我們很容易把它當成好幾封信的合集來讀,而不是一封信。雖然《羅馬書》的部分段落集中在某些神學主題上——比如《羅馬書》1 至 4 章講稱義,《羅馬書》9 至 11 章講神的主權——但許多主題是貫穿整卷書信的。我們讀《羅馬書》時,不能像打保齡球那樣,把經文一個個彼此割裂地處理;而是要像滾雪球一樣,逐步積累地去讀。
以關於心意和思想的教導爲例,這個主題就在整卷書中層層遞進。在《羅馬書》中,保羅:
《羅馬書》中關於心意這一主題的論述極其宏大而深遠,它涵蓋了從猶太人和外邦人犯罪的內在心理動態,到福音如何翻轉屬基督之人的行爲表現等方方面面。甚至,它還包含了一個讓人降卑的警醒:誰曾知道主的心意呢?(參羅 11:34;此句引用自《以賽亞書》40:13)!
論到耶穌基督,我們常以爲《羅馬書》只專注於他救贖性的死與復活。然而,《羅馬書》雖然並非一卷記述神兒子生平的故事書,卻勾勒出了他從先存到再來的生平輪廓。更值得注意的是,這份輪廓與《使徒信經》的許多要點遙相呼應:
先存:神「差遣自己的兒子」(羅 8:3)。
地上生活:「耶穌基督一人」(羅 5:15)是「大衛後裔」(羅 1:3)和「列祖」的後裔(羅 9:5),「成爲罪身的形狀」(羅 8:3),「受苦」(羅 8:17),並受人的辱罵(羅 15:3)。
受死:耶穌被「交給人」(羅 4:25),「釘十字架」(羅 6:6),流出寶血(羅 3:25),且「向罪死了」(羅 6:10),是「爲罪人」(羅 5:6)、「爲我們」(羅 5:8;參 8:32)。
埋葬:耶穌被埋葬了(羅 6:4)。
復活:「耶穌我們的主」「從死裡復活」(羅 4:25;參 1:4,6:4,8:34),爲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羅 14:9)。
升天與高升:「基督耶穌……現今在神的右邊……替我們祈求」(羅 8:34)。
再來:「黑夜已深」(羅 13:12),那時「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羅 11:26),而「在……日子,神要藉著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的事」(羅 2:16)。
我們很容易將《羅馬書》分成兩半來讀:1 至 11 章講教義(該信什麼),12 至 16 章講倫理(該如何行)。但這兩部分是緊密交織在一起的!爲神而活的生命根基,在《羅馬書》前半部分的救恩教義中就已經立定了:在神面前被宣告爲義,爲順服神的生活奠定了根基,這種順服在《羅馬書》6:16 中被稱爲「以至於成義」;《羅馬書》3:24 中的救贖,包含了從罪的權勢下得著釋放;《羅馬書》6:18、《羅馬書》 6:22 及 8:2 中的自由,包含了脫離罪的轄制;《羅馬書》8:14-15 中被收納爲神的兒女,是《羅馬書》8:13 中治死罪的根基;而與基督聯合,則是《羅馬書》第 6 章中終結罪惡在我們生命中作王的根基。事實上,關於基督徒生活最整全的命令,就在《羅馬書》 6:12:「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
此外,這封信的前半部分還隱含著許多對基督徒品行的教導。比如,《羅馬書》1 至 3 章的首要目的,固然是要立定這個裁決:所有人都有罪,都當受神忿怒的審判。但如果將這幾章的功用僅限於此,就錯了。基督徒不該忽略這幾章經文對自己生命的提醒。《羅馬書》1 至 3 章對罪與邪惡的種種描述正是對所有基督徒的道德教導。
《羅馬書》1 至 3 章提醒基督徒,他們不可過這樣的生活:充斥著不義(羅 1:18、羅 1:29,羅 1:2:8,3:5、10)、邪惡(羅 1:30,羅 1:2:9,3:8)、驕傲與狂妄(羅 2:1-5、羅 2:17、 羅 2:21)、淫亂(羅 1:26-28,羅 1:2:22)、拜偶像(羅 1:25,羅 1:2:22)、暴力(羅 1:29-30, 羅 1:3:15)、惡言(羅 1:29,羅 1:3:7、13-15)、褻瀆(羅 1:30,羅 1:2:24,3:8)、背約(羅 1:31,羅 1:3:3)以及紛爭(羅 1:29,羅 1:2:8)。反之,他們應當以神的榮耀爲樂(羅 1:21、 羅 1:23、羅 1:30,羅 1:2:23,3:11、18),並肯定關於神的真理(羅 1:18、羅 1:25,羅 1:2:8,3:4)。
《羅馬書》其餘部分許多的道德教導,正是爲這樣的行爲提供了替代的出路。例如,《羅馬書》11:18、《羅馬書》 11:20、《羅馬書》 11:25 及 14:4、10 進一步鼓勵基督徒棄絕驕傲,而《羅馬書》12:3(「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12:10(「恭敬人,要彼此推讓」)和 12:16(「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則從正面推崇了謙卑的替代之道。同樣,如果那些拒絕神的人不知「平安的路」(羅 3:17),基督徒卻要「彼此同心」(羅 12:16),「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 12:18)。整卷《羅馬書》共同構築了保羅關於福音生活的整全道德願景。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十架路出版社英文網站:5 Myths About the Book of Roma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