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成聖與善行五問:善行配得到永生嗎?· II
我們在今生能完全成全律法嗎?
2019-01-19
—— Kevin DeYoung

在這整個禮拜裡,我會分享杜仁田在他書中其中一章「成聖與善工」(第十七論題)中所處理的這五個問題。以下是這五個問題(稍加修正,便於理解):

  1. 成聖與稱義有何不同?
  2. 我們在今生能完全成全律法嗎?
  3. 善行是得救所必須的嗎?
  4. 被稱義的人能行出真正的善嗎?
  5. 善行配得到永生嗎?

今天的問題是第二個問題:我們在今生是否能夠完全地成全律法?

在這五個問題當中,這個問題在最近的改革宗人士的討論中是最少有爭議的。就我所知,各方的主要提倡者都同意,「完美成聖」對位於天堂此岸的墮落的人來說是不可能的。

有趣的是,杜仁田的確認爲某些種類的完美是可能的。有關完全履行律法的問題,和是否完全誠心(perfection of sincerity ;全心全意事奉上帝)無關,也和身體各部分的完美(perfection of parts;身體和靈魂的被聖化)無關,更和相對的完美(comparative perfection;有些信徒比起其他人會更超前)無關,也和福音性的完美( evangelical perfection ;上帝藉此按照父親般的寬容,用祂的恩典使我們的行爲完全)無關。杜仁田肯定「所有這些種類的完美」,他提到聖經經常說到信徒是「完全」和「正直」的。對杜仁田來說,問題和這些事情無關,而是和法理上的完美( legal perfection)有關(17.2.4)。

以下是杜仁田的原話:

問題會回到這點:重生的信徒能否繼續他自己的成聖,達到完美(不只是各分部,更是在程度上);以及他是否能成全律法(不只是適度地、在福音的層面,更是嚴格地、在法理的層面),並充分地滿足上帝的律法,以至於不只是不犯罪,更是沒有罪;倘若上帝真的要審判他,在他裡面,律法是否也沒有可以控告或定罪的?我們的對手肯定這點;我們否認。(17.2.7)

我們無法完全成全律法,可以從聖經清楚教導的幾個事實看出來:約翰一書裡信徒身上殘餘的罪,羅馬書第七章肉體和聖靈之間的爭戰,使徒行傳十五章律法那我們不能負的軛,主禱文命令我們爲赦罪天天禱告,以及整本聖經中聖徒的例子(17.2.10-26)。聖經的確以各種方式談到信徒的順服、公義、聖潔,但是我們萬萬不可把那些理解爲暗示說,我們可以成全律法到一個地步,倘若上帝要嚴格按照法理來審判我們,祂沒有什麼正當的理由可以控告我們。


譯:駱鴻銘;校:改革宗出版社。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Five Questions About Sanctification and Good Works: Can We Fulfill the Law Absolutely in this Life?

Kevin DeYoung(凱文·德揚)萊斯特大學博士,北卡羅來納州馬修斯基督聖約教會的主任牧師,福音聯盟的董事會主席,改革宗神學院夏洛特校區的系統神學助理教授。凱文和他的妻子特麗莎有九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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