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切的「個人成就」始終以神和祂的旨意爲框架。因爲從根本上說,神就是存在本身。神是自有永有的。祂是完全自足的,「祂的存在並不依賴於任何外在的影響、輸入、資源、力量,或其他任何東西。」
「上帝是完全且毫無瑕疵的上帝」,在創世之前,且獨立於創世之外。祂的聖名——「耶和華」(Yahweh)也表達了這個真理。這名字以動詞「我是」(I Am)爲基礎,在英文聖經中被使用了數千次,每當你看到大寫字母的「主」("LORD")時,都是這個名字。這個名字「見證了神在自己之內和自己之中的絕對存在」(參出 3:14)。這是神在說:「我是絕對的真實。我沒有開始。也不會結束。就創造而言,我不是在成爲我所是。」我們的神不需要改善和提升自己。祂不需要創造來爲自己帶來快樂,因爲祂完全的、三位一體的愛先於祂所創造的一切。
那麼,如果神本已完全自足、不缺什麼,祂爲何還要創造我?難道我是個偶然?是祂心血來潮的產物嗎?都不是。祂創造你,是爲祂的榮耀,也出於祂的愛(賽 43:6–7)。祂創造是出於祂本性豐盛的自然流淌。「祂把這份喜樂賜給所有願意擁有的人——那些把祂當作至寶、甘心領受的人——祂使我們得以分享那份因祂自己而生、使神得榮耀、彰顯神自己的喜樂。」
如果你再追問說:「可若祂在創造之前已如此滿足、喜樂,爲何還要這樣作?」我的回答是:這是神聖之愛豐盛的本性——就是傾倒自己,分享自己。這就是在神裡面的愛。而這種分享,不是爲了補足祂自己,也不是爲了讓祂更完美。
這種高深的神學,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至關重要。當明早鬧鐘響起的時候,要記得:這正是我們存在的理由。「我們的存在,是爲了使我們的生命與神創造的目的相一致——也就是,祂的目的是通過那榮耀上帝和靈魂滿足之愛的溢出來傳達祂的榮耀。而這種一致就體現爲:當我們以神爲宇宙中最令人滿足的真實時,我們就是在使神的榮耀顯大。」(林前 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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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2021年1月25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1579問:「Why Did God Create Us?」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85-86 頁:「Why do I ex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