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事工
傳道人當遵行的四條原則
2018-11-25
—— Philip Brooks

19世紀美國最偉大的傳道人之一腓力·布魯克斯(Phillip Brooks)於1877年1月至2月,在耶魯大學神學院論講道的博翰坐席講座中提出以下忠告:

首先,看自己,樂意把自己看成是你所服事會眾的僕人。這不是掛在嘴上說說而已,而是實實在在把自己視爲他們的僕人,並且作他們的僕人。

第二,絕不要允許自己以爲你能勝任你的工作。你一發現這種意念在你裡面滋生,就當懼怕,立刻向你最難的工作發起攻堅戰,比如嘗試讓你最難令其歸正的不信之人歸正,嘗試根據你認爲最難的主題去講道,以此讓自己看見,你是何等不能勝任這工作。

第三,要極度誠實。絕不要放膽在講台上,在私下裡,因著狂躁激動,或者按照別人期望你要說的話,說出一句你一出口就知道自己並不以爲是真實的話。也許說話誠實會讓你不能說話滔滔不絕,但這會讓你可以說的每一句話都帶著十句話的能力。

最後,要有生命,要有活力,不要死氣沉沉。任何能保守你的活力,使之達到最完全程度的事都要去做。即使是身體方面的活力也不要忽視。在我看來,我們國家其中一位最具震撼力的傳道人,他很大一部分的能力,就是在於他的體格,在於他活力的震撼,在於他和坐在他面前會眾之間起作用,幾乎像是可以摸得著的那種吸引力。最要緊的,是爲著完全的生命力向神祈求,並且爲得到這完全的生命力去努力;身體方面熱血澎湃,思想方面完全誠實真切;心靈方面充滿對救主感恩的愛。這樣,不管別人評價你的事奉是失敗還是成功,你都不可能是失敗的,你必然要取得成功。


改革宗經典出版社譯自布魯克斯作品:the man, the preacher and the author

Philip Brooks(腓力·布魯克斯)是19世紀美國傳道人,聖公會牧師,詩歌《小伯利恆》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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